第一六六章 去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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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水洞。密室。

    那张牛皮纸地图摊在桌面上,史勇惊呆了。文奎的能量实在是太大了,连如此绝密的地图都可以拿到手。

    文奎已经将那张地图记得烂熟,哪里有一颗树,哪里有一道坎,都记得清清楚楚。

    “文少,你真的想大干一场?开弓没有回头箭啊。”史勇想着要攻打庆丰粮库,心里还有些顾虑。别看他已经当土匪好些年,以前的那些打家劫舍,只能算是小打小闹,自从跟上文奎,每干一件事都是大事。劫粮船,攻打铜鼓山,打元军,哪一件事不是大事?凭着这些战事下来,黑水寨已经富得流油。金银满仓,现在又要去攻打粮库?

    文奎眼神里露出一丝阴冷,反问道:“你觉得我们还能回头吗?假如我们不想办法尽快扩充人马,下次元军来,就不是十万人啦。居安思危,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据史料记载,张士诚造反以后,称帝于高邮,被百万元军围困了整整八个月。要不是元朝政府内部出现问题,把带兵的脱脱给撸了,张士诚就会死无葬身之后。

    作为一个穿越者,文奎太清楚实力的重要性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嘛。

    “行,我听你的!”

    史勇沉吟片刻,也算是豁出去了。

    文奎略作化妆,变成了一个卖苦力的搬运工,带着小弟李敢准备出门。没走多远,其其格追了上来,此时,她已经脱去蒙古族的衣服,妆扮成一个汉族小伙子,连文奎都一下子反映不过来。

    “文哥,去哪?我也要去!”

    文奎真是愣住了,说道:“我随李敢兄弟一起去趟县城,买点山货。你就别跟来了,在家里多陪一下老娘吧。她一个人孤独寂寞,需要有人陪着说说话。”

    “不,我要跟你县城。”

    其其格呶着嘴,不依不饶。

    “要是被孟非的人发现,把你抓回去呢?”

    “他们打不过我,不敢碰我。再说,不是还有你和李敢吗?”

    “你真的不能去。我们去办事。”

    “不,我要跟你们去!”

    碰上刁蛮公主,有些事情真的很难说清。文奎看向李敢,李敢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再说,他们两个人去县城,要是多了个神通广大的其其格,说不定是一件好事。

    “好吧。带你去,你可不能太任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懂吗?”

    “懂,当然懂啦。你搞的什么三大纪律九项注意嘛。我都会背啦。”

    其其格不满地斜了文奎一眼,不由暗自好笑。文奎总是把她当成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她却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成人了,必须要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

    其其格觉得,文奎化妆成托搬运工,手里还拿着麻绳和扁担,一定是其他目的。并不是他所说的,去买一点山货。黑水寨的物资已经堆积如山,犯不着要让寨主去买山货。

    这个谎言撒得不像!

    其其格和文奎两个人一匹马。她坐在前面,文奎在背后可以清晰地闻到她身上处子般的香味。那是让人神魂颠倒的青春少女的体香。

    饶州县城和信州府的城区紧密相连,两城不超过五公里。庆丰粮库位于信州城区西部的一个隐密地带。文奎和李敢把马寄存在一家距离粮库最近的客栈,然后步行去粮库附近。他们看上去,有点像来找搬运工做的苦力。

    刚走到粮库门口,文奎等人被守卫的士兵喊住了:“站住,干什么的?”

    李敢陪着笑脸迎了过去:“我们是信江码头的搬运工,今日休息,便想来城区找点事做,想找散工赚点零花钱。”

    那个士兵上下打量了几下,觉得李敢的确是个干苦力的人,文奎和其其格肤色白析,一看就不像干苦力活的人。

    “我们等会有一批粮食要运过来,需要一些装卸工。你留下来,那两个人不要。”

    “啊?他们是我的同伴啊。”

    “他们一看就像个读书人,哪里搬得动粮食?一包粮食五十斤。走吧,工钱咱可和你说好了,一天工钱一百文。”

    李敢听说自己可以留下来,而文奎和其其格必须走,一下子为难了。到底走,还是留呢。他从文奎的眼神里看到了肯定的回答,便喜出望外地走进了粮库。

    “你们两个,去其他地方找事做吧。这里不需要你们。”

    粮库那扇沉重的大门重新关上。文奎佯装无赖似的笑道:“你看看吧,就算卖苦力也没有人要我们呀。”

    其其格虽说只有十六岁,个子大,骨架粗。绝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女子。再说她现在穿着汉族人的对襟衫,穿着一顶瓜皮帽,怎么看都像个小伙子。她也被元军士兵给淘汰了。心里很不服气。

    “文哥哥,你可要好好赚钱呀。要不然,我会被饿死的。”

    “走吧,带你去找一家酒馆吃香喝辣的,难得你对文哥一片苦心。”

    文奎调侃着,感觉腰间软肉一阵痛。回头一看,其其格的眼神有些不善啊。

    “你再说,我就割了你的鼻子!”

    文奎有些躺着中枪的味道,没好气地问道:“难道我说错了吗?”

    “当然错了。谁对你一片苦心了?是你对我一片苦心,知道吗?”

    “知道!小人明白了!”

    其其格一阵大笑,和文奎一起勾肩搭背走进了一家酒馆。

    一个大大的“酒”字写在旗帜上,随着微风轻轻飘扬,看上去很滑稽。文奎觉得,这个旗帜,应该算得上最原始的广告招牌了。

    他们在酒馆坐定,店小二便迎上前来:“二位客官,想来点什么?”

    其其格抢先答道:“一锅羊肉炖粉丝,一碟花生米,两斤桂花酒。羊肉要多放辣子,最辣的那种。”

    这位大小姐如今变身为大伙子,饭量大得惊人。单是一大锅羊肉炖粉丝,就是四五个人吃的量,还放了大量的辣椒,红彤彤一大片。

    “哟,两位帅小伙,你们是哪的人啊,怎么这么能吃辣?”

    一阵楼响,从二楼走过来一个打扮得很妖艳的女人。她就是这家酒店的老板娘,寡妇,刘陈氏,招蜂惹蝶的那种人。

    刘陈氏一出现,直接向文奎这桌走来,惹得酒店大厅其他桌的食客一个个眼放绿光,羡慕得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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