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三章 其其格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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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奎和汪根发坐下来,还没有喝完一杯茶,李敢就回来了。曾小三手里捏着十几文钱,喜笑颜开。

    “这位叔叔的武功真是太厉害了!”

    曾小三一阵绘声绘色的描述,文奎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那个可怜的刘十七看来也是太穷了,连小乞丐的钱都要抢。

    “这个人渣,除掉也好。留着他也是浪费粮食!汪叔,让你的人帮我把县城的消息盯紧了。如有紧急情况,还是飞鸽传书方便。”

    在这个落后的社会,传递消息最便捷的方式居然是信鸽。王道生两次情报都很及时。所以,文奎想到汪根发这层关系,让他也养几只信鸽。

    两个人刚从汪根发家里出来,正想骑马返回黑水寨,突然从小巷处晃出来一道身影。文奎定睛一看,顿时头皮发麻——其其格!

    昨晚文奎去孟非家里,并没有看见其其格。也不知她是怎么跟到这个乞丐窝里来的。

    “文哥,来了县城,到了我家,也不去我闺房坐坐?”

    其其格像个顽劣的小孩子,拦住文奎的去路。像是调侃,也像是发怒。反正她的表情有些半真半假,弄得文奎软硬难施。

    “其其格,这次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我怕连累你呀。”

    文奎脸上有些挂不住,一脚已经踩到马蹬上,却被其其格一把拽住。

    “等等,我要和你一起去。”

    其其格十分任性地拽住缰绳,文奎真是没辄了。调皮的孩子往往是软硬不吃。现在的境况是,文奎束手无策。无论他用什么手段,其其格就像是梨膏糖,很粘,甩都甩不掉。

    “你们杀害了我的养父,我都没有计较。别以为我不知道,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其他人手枪!文哥,要不是我爱你,我早就一刀捅了你!希望你不要无视我的感情。我不傻!”

    其其格说的是真心话。文奎很矛盾,像其其格这么聪明的女孩,不可能不知道孟恩的死和黑水寨有关。只是她这个养女,对于自己的身份来历内心有疑惑,一直的飘摇不定。

    俗话说得好,儿要亲生,地要深耕。

    亲生和养育完全是两码事。要是被她弄清楚养育背后的阴谋,说不一定她还会闹出什么乌龙来。

    “其其格,不瞒你说,你还是离我远点。离我太近,你容易受伤。再说,你要随我上黑水寨,目前来说更是不可能。现在的黑水寨,随时被官兵围剿,到时候怕是连一个活物也别想找到。”

    “我不管,死,我要和你死在一起!”

    “这样好不好?你去和你额吉(妈)告个别。要不然,她老人家不知道你去哪里,又要报官,又要寻找,弄得满城风雨,岂不是要急死她老人家?”

    “好吧。你带上我,我回家一趟。”

    文奎还没反应过来,其其格已顺着马蹬,霍然跳上了马背。蒙古族的女孩马术之精湛,可不是闹着玩的。传说蒙古族女人能一边骑马,一边在马上生孩子。

    不一会,文奎的马来到孟恩府上。其其格跳下马背,跑过去和一个家丁嘀咕了几声,文奎能看清楚那个家丁不可置信的阴晴变化。

    “好了,我们走吧。”

    其其格兴高采烈的回来,跳上马背。那个被交待的家丁撤腿往里屋跑去。等其其格的养母从里屋出来,哪里还有其其格的人影?

    骑在马上,文奎能够想象孟恩夫人掩面痛哭的情景。

    马在原野上奔驰。文奎在其其格脑后大声喊道:“其其格,你这样做似乎很不妥啊。额吉会伤心的。”

    “我的事你不用管。我自己会处理!”

    其其格用同样大的声音回答。

    …………….

    文老夫人没想到文奎去一趟县城,又把其其格给带回来了。不过这个充满野性的外族女孩,胆大泼辣,热情开朗,倒也挺招人喜欢。甚至连刘芸芸对于其其格也谈不上反感。

    文奎知道,在封建王朝,男人三妻四妾算是正常现象。要是没有,反倒觉得有些太窝囊,不算一个成功的男人。

    其其格一见面,便向文夫人鞠躬请安:“其其格见过母亲大人。”

    “哎,我的闺女,我的亲闺女呀,你何必那么客气?咱们都是自己人嘛。天天请安来请安去,累不累?以后可不许这么办。”

    “是,母亲大人!”

    …………….

    其其格随文奎来到训练场,看见一个个如老虎仔似的士兵在训练,感觉自己是来到军营。就算是那些元军士兵,也没有如此高的士气。

    “文哥,你们的人天天都这样练吗?”

    “当然。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嘛。要想训出一身真本事,不下苦功是不行了。”

    一个士兵拿着一杆步枪,趴在地上,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的标靶,一动不动。其其格觉得很好奇,她知道这就是在练枪法。

    “文哥,我也想练枪法。”

    其其格一把拽住文奎的手腕,眼神里充满了恳求。文奎的内心微微一怔。想起辛力刚干掉孟恩的那一幕,难免心里有些惴惴不安。

    假如其其格调转枪口,那个后果可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但其其格貌似的确很爱自己。像她这样一个如天山上的雪莲花一般纯洁的女孩,应该不至于如此复杂吧?

    都说人心隔肚皮。但对爱自己的人有所保留,这对于文奎而言,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文奎从怀里掏出左轮手枪,递给其其格,其其格接过枪,爱不释手。

    “砰!”

    其其格手扣扳机,嘴里模仿着枪声,显得十分兴奋。

    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武器大约就是火绳枪之类的。装弹慢,射程近,精准度差。有些士兵觉得火绳枪之类的武器,甚至还不如弓箭简单高效,所以难以大面积推广。

    而文奎的手枪是能够连发的。一枪不中,继续扣动扳机。这无疑是逆天的武器。

    “文哥,这种枪是哪里来的?我看你们这里有好多啊。”

    文奎坦诚相告:“其实也没多少,只有一百多支步枪,两挺轻机枪。上次缴获了两门山炮。我的这些枪,都是和西洋人买的,属于舶来品。”

    其其格面露难以置信的表情,说道:“什么是舶来品?你们这点武器,居然能击溃十万人的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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