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
放不放下杀念,其实与刀无关,而是在于持刀人之心。
明夕之所以喜欢这把刀,是因为,它绝对是一把不可多得并且锋利无比,削铁如泥的好刀!
“好!武器我收下了!谢谢你北啓。”
说着明夕直接就把这难得的好武器,收回到刀鞘里,直接就扣在了右腿侧的裤子刀位袋上,那里正好是迷彩服专门放近身短刀武器的地方。
正好手柄上方设计了个指环,手指一勾就能把刀抽出来,相当的顺手和方便。
“客气了,只要你喜欢就好。”
北啓昀看到明夕直接就把这把短刀别在身上,他好心情的笑了笑,“其实,很多人因为这是把短刀,而且还开了逆刃而看不上它。”
明夕嘿嘿的想,看不上才好!这样刀才能落到老娘手上啊!
“不啊!我很喜欢!真心的!”
逆刃的刀,只要学过刀法的人,用起来都是相当不顺手。作为武器本身就是用来杀的,而杀不死对手的武器,当然确实会容易让人嫌弃。
可是,偏偏明夕从来就没有学过什么刀法,她手上有的,是现代佣兵的刀术。
而现代兵种里,刀术都是近身战。
所有的军用战术军刀,基本上都是短刀为主,所以,明夕反而喜欢短刀。
而且现代军用刀术的攻击方式,相当的自由。
这把逆刃短刀在别人手里,是不顺手的逆刃刀,而在明夕的手中无非就是一把“爪刀”,也就不存在顺不顺手的问题了,她习惯一下就很快能够适应。
一条兽筋,得一把好刀,赚了个大大的便宜吶!
“收了你那么好的武器,我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哟,无功不受禄,你……”明夕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北啓昀笑笑的摇头道,“千万不要说客气话明夕,你值得我把武器送你,这些天,我从你这学到了很多以前都没有接触过的东西,而且也认识很不错的朋友。”
就在这时,忽而一道声音打破了他们两人之间的谈话。
“哇!你们在说什么呢!什么武器,有我的份么?”
元伦彪人未到,大嗓门先到了。
听到他们讨论“武器”“朋友”什么的,即刻就来了精神。他才不管人家说的是什么,反正是武器,那他“鼓响有份锣响也有份”就对了。
“嗳,我也是你的朋友啊!所以,北啓你可不能偏心哇!我也要武器,谢谢!”
元伦彪一双眼睛亮蹭蹭的,希望对方也能够送一把武器。
谁不知道那北啓世家族,简直就是军备武器库,能够叫“北啓”大姓氏之人,大多身上都会有些宝贝武器藏品。
当然,并不是说北啓世家的人,就一定是武器的铸造者,而是他们有着天生对武器好坏的鉴赏力,他们就像是武器设计师一般的存在。就仿佛有人天生就会画画一样,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
“呃……我把我的早点的烤火鸡蛋都让你吃,阿昀……如何?”
不说别的,就“北啓”这个有钱大世家的姓氏,随随便便一把武器,都比一般人的武器要精良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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