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快点长大,当我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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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夜,城外特战营接到指令,连夜进城,团团围住了青龙帮。



    这一夜,青龙帮的帮主赵志荣新纳了一位姨太,事发时正压着娇滴滴的小娘子风流快活,做梦也想不到会祸从天降。



    这一夜,赵志荣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得罪了哪位大佛,居然不顾及他还有一位在军职在身的兄长,说毙就将他毙了,子弹穿脑而过后,双眼瞪直,死不瞑目。



    这一夜,青龙帮上下共四十余众,皆被拿下,无一幸免,同时被毙掉的还有副堂主王顺。



    这一夜,慕戎徵亲临,亲眼看到赵志荣和王顺死翘了,这才坐车离开。



    这一夜,在温市嚣张了十余年的青龙帮就此覆灭,罪名是:里通乱军。



    这一夜,枪声响绝城北,令无数市民开窗北望,一个个都在那里怪问:



    “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打仗了吗?”



    “好好的怎么有枪声?”



    谁能猜得到,这一夜的惊变,皆是因为青龙帮的副堂主王顺开罪了一个不起眼的女学生,于是某个手握军权的男子,勃然一怒,痛下狠手,拔了这颗城北的毒瘤。



    *



    慕公馆座落在城南,和城北隔着大半座温市,青龙帮发生惊变时,城南的人自然不知道城北发生了什么。



    晚上十二点,蔚鸯正在复习功课,门外头一阵声响,应是慕戎徵回来了。



    她从书本上抬起头,想到今晚上又得和他同床共枕,整个人就跟着紧张起来,心里烦的很。



    哎呀,他没事不回营地,怎么老混在小公馆,真是叫她头疼。



    没一会儿,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很快,门开,慕戎徵走了进来。



    “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



    他看到蔚鸯躺在床上,嘴里咬着笔。



    “睡不着,做题。”



    慕戎徵没再说什么,先去了洗浴间又洗了一次澡,然后钻进被窝,将搁在床上的小桌子端了,灯一关,把她拉过去抱在怀里,在她的惊呼声中下了一道简单的指令:



    “很晚了,不管睡得着,还是睡不得,都得睡了……闭上眼睛,听话……”



    “……”



    这人就是这么的霸道。



    他身上裹着一层很好闻的薄荷香,是她喜欢的味道,但是,她不喜欢被他抱着,总怕抱着抱着他就上火了,毕竟正当血气方刚。



    经验告诉他:他不吃素,且特别好荤:重点,荤的不行,一夜三次郎,能把人折腾到像是撒了架——男人是不是都这样,她不知道,反正,此人特别好这一口。



    平常看上去是个禁欲男,实际上是只禽兽——在外一种人格,在家另一种人格,恐怖的不得了。



    几次三番,她想从怀里逃出来,可是,不行啊……



    “你要是再动来动去乱磨蹭,我克制不住,可不知道要干出什么事来?如果你这是想和我共赴云雨,可以,我愿意马上能成全你。”



    黑暗中,男人懒懒吐出一句话,字字透着威胁。



    她哪还敢再动,只得干干一笑:“你不觉得这样抱着睡,很不舒服吗?”



    “嗯,全是一堆骨头,的确没被子来得舒服,所以让你多吃饭多长肉……但,现在只能凑和了……”



    “……”



    他他他,他这是把她当作抱枕了吗?



    还凑和?



    她暗暗磨牙。



    “那你可以去抱被子睡,或者,明天我给你去买一个很肉感的洋娃娃,大狗熊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已有个现实洋娃娃了,不需要再花这个冤枉钱。”说话间,他还在黑暗中捏了捏她的小脸:“商店里的洋娃娃、大狗熊捏上去可没这么滑腻……”



    蔚鸯顿时一脸黑线:“……”



    他还真把她当玩具了?



    哼……



    “不想做我的洋娃娃?”



    “我又不是玩具。”



    “那你快点长大,我让你当我女人,长夜漫漫,就这样盖棉被纯聊天,有点辜负春宵。”



    哎呀,这个大坏蛋,说着说着还往她耳边吹起热气。



    她是最怕痒的,不由觉浑身颤了颤,忙去捂耳朵,觉得这话题太敏感,还是不要再谈下去了,立刻转移话题:



    “哎,你去把王顺怎么了?”



    “儆猴了。”



    莫名,她背上一阵恶寒。



    这个抱着她的男人,杀起人来绝不心慈手软。



    有点可怕。



    “你的身子在发颤。”



    他突然这么指出。



    “……”



    “我只杀坏人,不会伤你半分。你放一百个心。”



    这算是安抚吗?



    可她还是有点怕的。



    毕竟他杀过不少人,万一哪天她开罪他深了,说不定也会被他一枪嘣了呢!



    后来,也不知怎的就睡了过去。



    *



    天亮,醒来,床上没有那个讨厌鬼,掀开被子,脚上还真消了肿,不疼了,再细一看,好像上面已经新抹了一层药膏——是他给抹的?



    她怔怔看了看,下了床,去扯开漂亮的帘子,往下望,只见那个男人正坐在露天吧台前喝着咖啡,看着报纸。



    今天,他穿的是一件黑衬衫,配的是黑裤子,一身纯黑,衬一张冰冷的脸孔,神秘发寒,偏生阳光照在他身上,泛出了一层暖暖的金光,以致于在他抬眸望向她时,好像多了几分暖色,连眼神也是温柔的……



    这样的他,好像能勾魂。



    她的心,漏跳了两下。



    “既然醒了,洗漱洗漱下来,陪我用早餐……”



    “你今天不用去军营吗?”



    “之前告了一个长假,还有三天,周二回军营。快下来。”



    “哦……”



    她应着,心下念着:三天,三天,也就是说这三天,她得和他朝夕相对。



    去洗手间洗漱,对着镜子时,她的脑子里唯一能想到的是:怎么逗笑慕戎徵?



    现在,这是顶顶紧要的事。



    她是真不懂他,那张脸怎么一天到晚一成不变的?



    喜怒哀乐都一种表情,那得多无趣啊!



    *



    彼时,杜粤醒了,起来时发现窗开着,红木桌上多了一件扎得漂亮的礼物盒子。



    昨晚上房里没这东西呀?



    哪来的?



    他打开一看,吓得浑身发抖。



    是根血淋淋的手指头。



    上面另附着一张字条:王顺的手指,敬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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