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吴占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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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有问题?”

    看到耿朝忠向远处望,小易也不怕摔跤了,从马背上直起身子,也学着耿朝忠的样子往远处看。

    “走,过去看看。”

    耿朝忠没有解释,手一挥,照着马屁股就来了一鞭子,那母马得儿一声,向着南面跑了过去,小易也学着耿朝忠的样子,给自己的马来了一鞭,那马同样得儿一声,后蹄一蹶,又将小易掀下马来。

    “算了,你就在这守着吧!”

    看到小易狼狈不堪的趴在地上,耿朝忠哈哈一笑,自己策马,向着那队人马的方向迎了上去。

    这地方,虽然是郊外,但离长春也就十几里路,就算是胡子,一般不会轻易来这地方打秋风,万一得罪了附近的驻军,随便清剿几回,胡子有家有业的,也受不了。

    耿朝忠现在过去,也就是看看情势,如果真是有不开眼的胡子,提前打个招呼,告诉对方附近有同道做事,也省的闹出误会。

    跑了四百多步,与那队人马越跑越近,耿朝忠也看的越发清楚,这队人马大约有三十多号人一个排模样,个个头戴大檐帽,身穿灰白军服,不是胡子,却是官军!

    不过这身打扮,也不是什么正规军,充其量是个地方保安团的水准。

    这种队伍,良莠不齐,耿朝忠心下也多了几分警惕。

    刚想勒马转身,一个骑马的军官看到耿朝忠远远的跑过来,举起了手中抢,迅速拉动了枪栓,耿朝忠连忙举起双手,示意并无恶意。

    不过那军官依然挥动枪杆,示意耿朝忠过来说话。

    耿朝忠无奈,跑,是肯定跑不掉的,就凭自己身下这匹母马,肯定跑不过对方的军马——不过打死对方倒很容易,但这次出来只是为了买卖,自己可真没想着搞事情。

    但就这么过去,自己身上长枪短炮的,弄不好就被对方当成了独行悍匪。

    犹豫了好一会儿,看对方又举起了枪,耿朝忠只得驱动马匹,慢吞吞的跑了过去。

    走到跟前,看清楚了那军官的长相,二十多岁,看样子是个副官,后面还有个军官,应该是主官,不过都剃了胡子,一时分不清多大年纪。

    那年轻军官看耿朝忠单枪匹马过来,看来人穿着西裤马甲,头上戴着个八角帽,看上去像是个出来游玩的公子哥,心里也稍稍放下警惕之心,不过还是拢住了缰绳,按惯例厉声喝问:

    “哪里人?!干什么的?!”

    耿朝忠指了指背后的水连珠,一脸无辜的回答:

    “奉天人,来长春探亲,刚学会骑马,出来打狍子玩儿。”

    那年轻副官又打量了耿朝忠几眼,看他身背长枪,腰间还跨着两柄短枪,怎么看也不像是胡子的哨探。

    “好了,放他走吧!没哪个胡子这么骚包,身上背三把枪出来打秋风。”

    后面那军官开口了。

    耿朝忠一乐,拱手行了一礼,笑道:

    “长官说的是,我就是出来玩儿,要是胡子看到军爷这威武雄壮的模样,早就跑没影了,那敢走过来。”

    那军官微微一笑,挥挥手示意耿朝忠离开。

    耿朝忠也看清了他的长相,年约二十**,脸上风霜凛冽,虽然年龄不算很大,但一望就知道是个老行伍。

    拱手告辞,刚要离开,突然身后又传来了那军官的声音:

    “等等。”

    耿朝忠回头,那军官打量了耿朝忠几眼,问道:

    “你身上那两柄短枪从哪里买的?”

    耿朝忠愣了一下,摸了摸自己腰间的两把短枪——没有枪套,随意的插在腰间,所以被对方一眼认了出来。

    30响毛瑟c96,也就是大红九,自己的最爱,这军官什么意思,难道看上了自己的手枪?

    东北民风彪悍,即使是普通平民,也往往有枪护身,耿朝忠身后那柄水连珠更是司空见惯,但是短枪就少见的很了,毕竟威力不如长枪,价格又贵,除了贴身防护,一般没有配备的,这边即使是军官,也不是人人都有。

    耿朝忠又看了那军官一眼,看他腰间没有配枪,眼神只是在自己的两把枪上打转,很显然,对方是看中了自己的短枪。

    耿朝忠一笑,双手瞬间拔枪,只听:

    砰!砰!

    两声枪响,那军官和副官一愣,手刚放到腰间,耿朝忠早已经把枪收了回去。

    紧跟着,只听啪嗒一声,天上一头南飞的大雁掉了下来,正好落在了耿朝忠的马前。

    “不好意思,见猎心喜。”

    耿朝忠微笑着拱了拱手,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

    “长官刚才问我枪是从哪里买的?”

    那军官脸上微微变色,刚才这两枪如果打的不是大雁而是自己,那现在躺在地上可就是自己了。

    “不错。”

    愣了片刻后,军官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他现在哪还看不出,这年轻人刚才这两枪是向他示威,即使自己将眼前此人乱枪击毙,也绝对逃不过对方如此快枪!

    那年轻人却恍若未觉,似乎刚才两枪只是随意而为,他笑眯眯的开口道:

    “这枪不是买的,是别人送的。”

    “哦,原来是赠礼,难怪。”军官随口敷衍了几句。

    刚才自己确实有点强买的意思,不过现在见了这人的身手和枪法,这念头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正想找个由头让这人离去,摆脱现在这尴尬的局面。哪知道刚刚张口,那年轻人手一挥,竟然将两把枪扔了过来!

    “长官,这枪我拿着打几个大雁狍子什么的也是浪费,不如送给长官,以后为国效力,也算一件美事。”

    军官一伸手,下意识的将枪接在手里,脑子里一片浆糊,实在有点搞不清眼前这年轻人的意思。

    呆了片刻,军官才记起,收了对方礼物,却还不知道对方姓名,不由得问道:

    “兄弟尊姓大名?”

    “霍,霍云风。大哥贵姓?”耿朝忠也适时改了称呼。

    “吴占魁,这是我把兄弟马云。”

    吴占魁指了指身边的副官,正互相介绍,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原来是小易和辛海生听到这边枪响,担心耿朝忠安全,一人骑马,一人赶车,发疯一样跑了过来。

    他们身后,还跟着一队人马,正是金成柱领着的学生军,二十多号人人人手中带枪,这么猛地冲过来,倒也气势汹汹声势逼人。

    “戒备!”

    副官猛地一声喊,只听哗啦一阵拉枪栓的声音,那军官背后的一个排兵力瞬间摆好了阵势,看样子训练水平还不错。

    “误会误会!”

    耿朝忠一阵干笑,向着远处大喊:

    “我没事!你们别过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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