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炸鸡腿店咪西了一桶香脆可口的炸鸡腿之后,金三顺和金喜云又一人握着一支冰激凌,美滋滋地在大街上舔着。
当然,因为三顺姐是“大款”的缘故,这鸡腿钱和冰激凌钱都是金三顺出的。
“怎么样,三顺姐,这冰激凌好吃吧?别看我们这地方小,却有很多好吃的东西!”金喜云嘴上沾着奶油,笑嘻嘻道。
金三顺:“啧啧,不错哦,这草莓冰激凌的味道还可以!”
金三顺伸出小舌头,姿态优雅地舔了冰激凌一口。
她在宋会长家工作久了,连千万韩元的白酒,百万韩元的红酒都有偷喝过,也可以说是见过世面的人物,现在言行举止都很端着,吃东西更是拿捏得不要不要。
金三顺这种姿态,放在上流社会人士眼里就是笑话,可是看在金喜云眼里,却是“高贵”。
“怪不得我比不过三顺姐!看看,三顺姐连吃东西都这么讲究,哪像我---呃,搞得满嘴奶油。”金喜云再次崇拜金三顺。
“诺,三顺姐,那家店就是我经常光顾的,等会儿你先不要说话,老板很警惕的,见你面生,又是外地口音,怕不会把好东西拿出来!”金喜云指着前面一个不大不小的店面,小声说道。
金三顺现在自认是“上流社会”的人了,就有些瞧不起这些卖假货的小店面,不过为了不让金喜云寒心,就点头道:“去看看也行---只是这店面也太小了点,我以前可是从不光顾这种小店的!”
经营这家店铺的老板,是个打扮很艳俗的女人,留着很时髦的波浪发,浓妆红唇,一看见金喜云就笑眯眯地打招呼,“妹子你来了,我们这里可是进了不少新货……”说话间,一双市侩的小眼却在打量金喜云旁边的金三顺。
“这是我姐姐,过来瞧瞧。”金喜云介绍道。
女老板就嘿嘿一笑冲金三顺说:“怪不得看着面生,不过……长得挺漂亮,跟瓷娃娃似得。”
女人都喜欢被夸赞长得漂亮,金三顺也不例外,虽然对这卖假货的瞧不上眼,却觉得她看人的眼光还不错。
“你这里有什么好东西,拿出来瞧瞧!”
随便扫了几眼,金喜云就对女老板说。
女老板会意一笑,“也就丫头你,要是别人说这话我绝对说没有。”
说话间,就见女老板从店铺里面鬼鬼祟祟地搬出来一箱子东西,打开一看,全是a货女包。
……
“看看,这些可都是好东西!什么牌子的都有,不管是手工还是质量都是顶尖的,就算拿到专卖店去验货,也验不出来!”女老板拿出那些女包对着金喜云和金三顺推销道。
韩国的服装工业正处于发展时期,尤其在亚洲已经初具规模,相比以前的服装龙头老大香港和日本,韩国服饰已经靠着逐渐热炒起来的韩流,慢慢开始走俏全球。
再加上韩国人那种天生的虚荣心作祟,不管男女都喜欢在穿着打扮上花钱。
男的必须要有一套高级西装,女的不必说,也必须要有名牌包包。
也正因为如此,韩国的假货市场泛滥,并且竞争也很激烈,促使韩国对假货的扫荡极其严厉,逮到这种买卖销售假货服饰包包的,不仅罚款,还要坐牢。
但是买卖假货的利润极其庞大,打比方来说,一个“香奈儿”女包成本价是十万韩币,卖掉的价码则是三十万,甚至七八十万,直接翻了好几倍。
相比那些动辄数百万韩元的珍品,韩国很多爱慕虚荣,追赶时髦和潮流的女性,就对这种a货情有独钟---试想,只需要花费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钱,就能买一个和真品差不多的女包,别人除了羡慕也看不出来真假,何乐而不为呢?
金三顺现在怎么说等级也不一样了,再不是青铜级别,所以对着些假货看不上眼,只是随便瞄着。
金喜云就不一样了,她连青铜级别都不如,兜里还没钱,拿起那些假货女包激动的双眼发光。
“这个挺好看的!”
“这个也不错!”
“哎哟,这个是新款!”
金喜云不断地翻看这那些女包,心动不已。
“妹子你真是好眼光,这款可是今年最流行的新款,我进了十个,这可是最后一个了,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再给你打八折!怎么样,姐厚道吧?”女老板笑眯眯地对金喜云说。
金喜云抱着那款女包,越看越觉得喜爱。
“这包要多少钱?”
“给别人是二十万韩元,给你就十六万韩元!”女老板笑眯眯,模样像极了“知心大姐姐”。
“这么多钱啊,太贵了。”金喜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
女老板就开导她:“这个价码不贵了,这批货刚来的时候,我可是卖过三十万的!”
金喜云还是摇头,她主要是没钱。
……
就在这时---
一个女孩子从外面走进来,一看见女老板就开口问道:“老板,那个新款包包还在吗?”
女老板一看乐了,就笑着对金喜云说:“妹子啊,看起来你和这个包包真没缘分,看看,有人主动来买!那我可就对不住了!”
然后就见女老板拿了金喜云挑中的那款女包,把那个上门的女孩子拉到一边开始讨价还价。
须臾---
女老板回过头,对金喜云说道:“那个女孩也看中了这款包包,不过我对她说,这包是你先看中的,要先问问你的意见,你要是不要的话,我再卖给她---怎么样,你要不要?”
金喜云心中挣扎着,最后还是摇摇头,“不要了。”
“哎,那就太可惜了,我只好卖给那个女孩了。”女老板说着,就拿了包包走了回去,再次与那个女孩交头接耳。
很快,就见那女孩子付了钱,心满意足地抱着那款女包离开了店铺。
女老板更是眉开眼笑地数着钱过来,对金喜云说:“看到没有妹子,这好东西不愁卖,你不要,有很多人抢着要!”
金喜云尴尬地笑了笑,有些肉疼。
她不是不想要,是没钱呀。
金三顺见与她不开心,就碰碰她胳膊说道:“怎么了,不高兴?你要是喜欢就再挑一个,大不了我借钱给你!”
金三顺这也是难得大方一次,一直以来她自己的薪水都不够花,奈何这次出远门,宋志超怕她麻烦,预先预支了她一个月的薪水,算下来差不多一百来万韩币,可以说眼前的金三顺与金喜云比起来就是地地道道的“小富婆”。
金喜云原本真的想再挑一款包包的,可是最喜欢的已经被人买走,再挑也没意思,有钱难买心头爱,于是就对金三顺说:“还是不买包包了,我们去ktv唱歌吧!”
“好!去唱歌!我请客!”金三顺大方道。
金三顺安抚着金喜云刚离开这家店铺,就见那个之前买了女包的女孩子鬼鬼祟祟地拐了回来,对女老板说:“老板,那个女的不上钩我也没办法,我可是听你的话假扮顾客跟她开抢来着。”
女老板也是一脸不爽,盯着金喜云的背影道:“穷丫头就是穷丫头!连个假的包包都买不起!---我呸!”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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