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你,什么时候的被窝是最舒服的,那么肯定会有无数种回答。
不过这些回答,基本上都会被其他人给否决掉,因为他们肯定觉得自己的回答是最好的。
但是有一种回答,那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决的,甚至可能会否决掉自己的答案。
那就是——你最困的时候。
没错,每当陆逊最困的时候,就会感觉被窝温暖无比,舒服的让他几乎想要一辈子都躺在里面不出来了,就这么躺到地老天荒,沉尸棺材……咳咳。
陆逊平生最讨厌三件事情,第一就是别人问候他的妈妈,第二是他在写小说或者看小说的时候被打扰,第三就是在睡觉的时候被吵醒。
但是,让他非常无奈的是,在一个星期的七天中,至少有六天时间他都会被别人给吵醒。
而且更加让他无奈的是,这个吃饱了撑着来吵他睡觉的人,自己还愣是不能拿他怎么样。
因为这个人,就是管理他们寝室楼的老伯。
那个老伯看年纪,怎么都有五十多岁了,动他一下怕摔着,骂他一句怕气着。
更加让人恼火的是,这位老伯每天喊他们起床,也是学校的规章制服,自己还真的愣是找不到一条理由去骂他或者打他。
因为茅高是要求住校生每天早起晨跑的,所以每天一大早,大家就不得不从被窝里爬出来参加晨跑了。
11月份的冬天,寒冷,冰凉,而相对应的,被窝中却是温暖的,舒适的。
正当陆逊享受着温暖的被窝时,寝室的房门却忽然被人打了开来,寝室老伯直接大步走入,把他们房间的灯给打开了。
刚刚开门,一股冰冷的寒风直接席卷而入,冷得陆逊急忙把脑袋塞进了被窝中,防御住了那些刺骨的寒风。
待得老伯离开,寝室中的八人才禁不住齐声叫骂了起来,毕竟在睡梦中被吵醒,谁都会挺火的。
在叫骂嘟囔着的同时,寝室里除了陆逊外的其他七个人都以不同的速度从床上坐了起来。
拥有着大腿骨折这张资格卡的陆逊,幸运地从晨跑队伍中脱离了出来。
在其他人都已经离开寝室后,陆逊又睡了十几分钟,才从被窝中爬了出来,洗漱了一番,便精神抖擞地往食堂走去。
当他到达食堂时,就看见张欢和潘冬冬两个人正坐在食堂二楼的某个角落里。
陆逊先是买了两个包子,随后就走到了他们身旁坐下。
潘冬冬看了眼陆逊包扎着的腿,啧啧笑道:“我怎么越看越像粽子呢?”
陆逊笑着举起包子作欲投的姿势,笑骂道:“滚蛋,你的腿才像粽子呢!”
“你都不用跑步了,”张欢淡然笑道,“让心理不平衡的我们找点平衡都不行么?”
潘冬冬闻言急忙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张欢的观点。
陆逊耸了耸肩,笑骂道:“得,敢情我大腿骨折换个不跑步,你们还要心理不平衡啊?想要不跑步也成啊,你们也去骨折嘛!”
三人一边扯着,一边吃早饭,待得吃完后,就直接离开了食堂,赶去教室。
今天上午课程大多都是挺无聊的,像思想政治之类文科的科目,陆逊完全就是当成了小说阅读科目,一边警惕着讲台上的老师,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小说。
陆逊沉浸在小说中,不知不觉就连续度过了数节课程。本身他是不打算离开教室的,只是奈何尿急憋人,不得不在课间时候起身上了趟厕所。
只是就在他返回教室的时候,忽然迎面碰到了一名女生。
那女生扎着一个马尾辫,数条发丝披在肩头,松散的校服显现出少女日渐成熟的娇躯。白嫩的皮肤,水灵的眼眸,加上精致的五官,使得这名少女浑身都散发出一种活泼狡黠如小精灵的气质。
看到那名女生朝自己走来,陆逊的目光直接本能地朝着旁边偏去。
“陆逊!”只是那名女生却是脆声一笑,道,“听说你的大腿骨折了,没事吧?”说话间,她关切的目光就看向了陆逊被五花大绑的左腿。
陆逊的脸颊微微涨红,摇头道:“没、没什么……不、不是,没事儿……”
那女生打量着他的大腿,忽然失笑道:“好像粽子啊!”她的笑声十分动听,好似银铃般被风儿轻轻拨动一般,充满了一种无法形容的青春活力。
陆逊尴尬一笑,挠了挠头,一时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女生笑了笑,道:“我先去拿作业了,不说啦!”
陆逊微微一怔,心中不由生出一丝失落,却也点头道:“拜拜……”说完,他便朝着旁边迈了一步,让开了道路。
看着那名女生一蹦一跳地走进办公室,陆逊有些郁闷地吐了口气,转身回了教室。
刚刚回到教室,陆逊就看见张欢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和潘冬冬聊着什么。
看见陆逊回来,潘冬冬连忙挥手示意他快点过去。
陆逊见状微微一怔,便迈步过去,问道:“怎么了?”
“你刚才碰到林瑶怡了?”张欢微笑着问道。
陆逊闻言大吃一惊,道:“你们怎么知道?!”
“前面冬冬出去倒水的时候,看见你们在办公室的门口说话。”张欢解释道。
陆逊顿时恍然,敢情是之前潘冬冬路过看到的。
“怎么样?”潘冬冬急切地“八卦”道。
陆逊摇了摇头,郁闷道:“我没敢和她多说话……”
“没用。”张欢坐在椅子上,左手搭在桌面上,一副老板的范儿,总结道。
“没办法啊!”陆逊挥手示意他起来,道,“我看到她就不敢说话……”
那名女生叫林瑶怡,也是陆逊一直暗恋着的女生。
林瑶怡和陆逊高一时候都是在高一(7)班的。只不过后来升高二后分了文理班,陆逊分到了属于理科的20班,林瑶怡则分到属于文科的7班。
在高一的时候,陆逊就暗恋着林瑶怡。不过虽然说是“暗恋”,但是其实整个班级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他的心思。而后来虽然说升高二分班了,但是陆逊却依旧喜欢着她。
说到此处,倒不得不说一说,陆逊之所以会对没有参加运动会而感到郁闷,除了因为没有再跑一千五百米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在医院的时候,通过短信和电话,陆逊悲愤地知道了一件事情。
这次运动会,他们寝室的陈微欣居然当了一回跳绳比赛的评委。
当然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回林瑶怡居然报名参加了跳绳比赛。
好吧,这其实也不是重点,最大的重点在于——她是林瑶怡啊!
当时知道了这件事情后,陆逊郁闷的差点没有跳楼自杀。
幸亏他大腿当时骨折了没法自己下床,否则说不定这位骚年一时情绪激动,真的就从楼上跳下去了。
什么,你们说怎么可能?
拜托,各位,还请谅解一下至今都没有恋爱成功过的孩子对于爱情的期待吧!
要知道,陆逊至今可连一次恋爱都没有成功过呢。
不管怎么说,痛失了观赏林瑶怡跳绳的机会,让陆逊确实郁闷了好久。
瞧见陆逊满脸郁闷,张欢不觉摇头道:“既然想喜欢她,那么干脆就去追她嘛。”
陆逊闻言顿时就苦笑了起来,耸肩道:“谁说我没有表白过,但是她没答应嘛!既然她没有答应,那么又何必去纠缠呢,没意思的……”
“拜托!”潘冬冬笑道,“哪个女生会一开始就答应的,你要努力嘛!加把劲,说不定就追到了啊!”
陆逊笑着捶了他一拳,笑骂道:“少来了!对方不愿意,还去纠缠,只不过闹得大家都不开心罢了!”
张欢摇了摇头,忽地问道:“对了,逊逊,你怎么会喜欢她的呀?”
说起这声“逊逊”,倒不是陆逊和张欢二人基情深厚。只不过是某次在寝室里时,陆逊搞怪地喊了张欢一声“欢欢”,没想到张欢立刻回击式地喊了声“逊逊”。
结果这么一来,他们两个人干脆就这么对喊上了,最后连带着潘冬冬也这么喊上了。
逊逊,欢欢,冬冬,这就是他们三个人彼此之间的昵称了。
潘冬冬也好奇地看向陆逊,他和陆逊也是高二时候才认识的,并不知道陆逊为什么会喜欢林瑶怡。
陆逊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喜欢就喜欢了,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
“那好吧,不问你为什么会喜欢上她,”潘冬冬双眼冒着熊熊的八卦之火,追问道,“你是怎么喜欢上她的,是一见钟情还是其他的?”
“我靠,你们两个怎么那么八卦啊?”陆逊皱了皱眉头,瞪向他们二人。
事实上,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有着无比浓烈的八卦之火,只不过他们平时要么显露在外,要么是隐藏起来。
毫无疑问,陆逊身前的这两位,就是属于平时把自己的八卦之火隐藏起来的货色。
潘冬冬嬉皮笑脸地说道:“说嘛,说嘛!”
陆逊眼睛一瞥,便瞧见张欢安静地坐在位子上,虽说他保持着沉默,但他满是微笑的脸庞上,也带着淡淡的询问。
陆逊撇了撇嘴角,思索了一番,才慢慢地说道:“我喜欢她,是因为……”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