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爱卿,为何突然要提起三皇叔?此事难道与三皇叔有什么关系?”朱由校神色显得有些凝重。
不错,朱常洵的确曾觊觎过神位,可是那已经是数年前的事,自从他与朱常洛、朱由校父子俩争斗了两次,两次都一败涂地后,似乎早已经死了心,灰溜溜的到洛阳就藩去了。
如永乐皇帝借故削去了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王、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
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曾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非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他罪行,均交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大臣即使握有真凭实据,也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
如二王不得相见。
之后,除天顺朝时,明英宗朱祁镇为了“塞疑谗之隙”,特准襄王入朝外一例外,亲王再也没有人就藩后能进京的。
所以洪武后期很多针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依然拥有军权,尾大不掉不势,这也是明成祖朱棣之所以有实力发动靖难之变,把当了四年皇帝的建文帝赶下了皇位,自己当皇帝。
洪武朝初期,太祖皇帝认为藩王有列爵治民、分藩锡土职责,所以赋予了他们极大的军政权力,简直就是个土皇帝。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藩王甚至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兵讨伐。
大明的藩王以永乐朝为界限,其权力和地位有天壤之别。
若大臣如果从中做梗,不让藩王面见天子,私下判处藩王的罪行而导致藩王不幸身亡,藩王府长史司及卫司可直接行文五军都督府抓捕该大臣。
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要兴建工程,有司必须及时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藩国的文官由朝廷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
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
也正是天启皇帝想看到的,见三皇叔朱常洵如此知趣,朱由校对他的戒备之心也渐渐放下了不少,但依旧派人严密监视。
王府的相傅出则为将,入则为相,可以兼行省参政,掌管地方行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握着地方兵权,而且王府武臣多是骁勇善战的勋臣。
永乐皇帝在位时,由于笼络人心,还准许亲王入朝觐见。成祖驾崩时,宁王奏请进京,明仁宗朱高炽即以“祖训不敢违”拒绝了宁王的请求。
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史司为正五品,长史必须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
藩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藩王认为必要,可以随时召见他们。
但是,到洪武后期,诸王大兴土木、擅役工匠、自扰地方,欺凌朝廷委派下来的重臣问题日显,甚至对皇权构成的威胁越来越严重。
东厂与锦衣卫传回来的消息,到了洛阳后,朱常洵表现得非常老实,终日闭阁谢客,饮酒作乐,所爱唯有美女与歌舞,对天下的政局漠不关心。不要说走出洛阳城了,平时就算是福王府福王也难得出来一趟。
风宪官如果弹劾藩王小的过错或风闻奏事(注1)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
又或者将处于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将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纵使藩王果真犯下大罪,地方官员也无权审理,只能被召到京师,由皇帝亲自发落。一般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
永乐皇帝即位后,鉴于自己不光彩的经历,解除藩王对皇位的威胁,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各藩王的封爵、属官、护卫,并取消藩王统领驻军的权力。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后,就必须出到封国就藩,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
藩王的使者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
当时还是皇太孙的建文帝问朱元璋:“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
这些规定当时保证了藩王作为天子耳目起到监督地方的作用。
永乐朝以前,明太祖朱元璋效仿过汉高祖,为了镇固边防,翼卫王室,把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从孙分别分封于山东、山西、河南等地。
百姓有侮慢王的,也需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藩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
不许藩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个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十天左右后,就必须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
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由朝廷配给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可以直接入仕。
都督府也应立刻实施抓捕,并奏请朝廷斩之,并族灭其家。
明成祖还废除宗室可以为官规定,即使是宗人府,亦改由勋戚大臣摄其事而不设置官职,所领事务均归礼部管辖。
在封国内,各亲王拥有相当大的司法、官员任免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朝廷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由藩王选用,藩王对他们可以生杀予夺。
不仅如此,藩王在经济上的待遇也是非常优厚的,岁禄单是米这一项,即达无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五十倍。
文武百官对于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许称臣。
百姓如有敢违犯藩王的,全由藩王惩处,朝廷地方官员及风宪官不得举问。
不过,太祖皇帝既然要诸王藩屏大明,备侮御边,挟辅皇室,要讲亲亲之谊,就必须给藩王以相当大实力和特权。
所以,朱元璋又规定:
藩王世子要入朝侍奉皇帝(有人质之意)。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