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狩猎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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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灿烂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户照射进来,屋外传来士兵们训练的声音,雷蒙终于从沉睡中醒来。



    他推开窗户向外眺望,一片晴朗。



    一群鸟儿正从空中飞过,大地已经披上绿衣,勃勃生机无一不在显示春天已经到了。



    这时雷蒙发现他的视力也变强了,能看得更远更清晰。



    “现在已经是种植之月了啊,这可是一个让人愉快的季节。身体的变化还有不少,这几天慢慢掌握吧。”



    雷蒙心情一下就开朗了不少。“咋天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今天应该出去放松一下。”



    雷蒙正想着,爱丽丝提着一个银色水壶进来了。



    她看见雷蒙已经起来,于是就过来一边侍候雷蒙洗漱,一边说道:“少爷,夫人知道你咋晚睡得很晚,想让你多睡一会儿,就没有让我叫醒少爷。我们都吃过早餐了,不过厨房那里还给少爷留了些吃的,我一会儿让他们热一下。”



    “爱丽丝,我今天打算出去郊游和狩猎,一会儿你先去安排我的早餐。”雷蒙一边洗漱,一边对她说道:“然后让艾伦和埃布尔装备好东西后到马厩等我。最后你再去找安托万骑士,让他安排几名骑兵做护卫。”



    爱丽丝侍候雷蒙洗漱完毕,就下楼安排任务去了。



    雷蒙则开始做外出的准备,他穿上猎装,从架子上取下长剑,这是父亲去年送给他的礼物。长剑由矮人打造,并由布雷斯城的法师们附魔,提升了锋锐和坚固。剑全长130公分,剑鞘是用鳄鱼皮制成的,手感很好。



    雷蒙拔出剑身,轻巧地耍了几个剑花,却敏锐地发现了不同。不光是他的力量变大不少,而更在于握着剑后的那种感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雷蒙于是就在房间里练习起剑术来,以前雷蒙的剑术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迅猛、流畅,偶尔带上一点灵动的变化。



    但今天完全不一样,雷蒙感觉长剑就好像变成了他手臂的延伸,真正的如臂使指。练着练着,雷蒙完全进入了一种全新的境界,精神和肉体在这一刻高度统一。



    只见他的人和剑都保持着一个均匀的速度,不快一分,不慢一分,那平稳的剑锋之间,仿佛蕴含着无尽的力量。



    过了一会,剑势突然一变,开始越来越快,到最后已是满室寒光,却是只见剑光不见人。



    就在剑势达至顶峰时,剑势却又再一变,剑势开始越来越慢,到最后已是慢至毫厘,仿佛剑上承载着一座大山。



    在剑势慢至顶点后,突的一收,雷蒙还剑入鞘,结束了这场精彩的剑舞。



    闭着眼睛体会了好一会儿,雷蒙才又睁开眼。对刚刚出现的变化吃惊异常:“这不就是前前世剑仙的人剑合一么?我竟然直接受继承到了这种精妙的剑术。三生石还真是神奇啊。”



    “看来接下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就是对三百余年的剑仙人生的吸收,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啊。”雷蒙愉快的决定道。



    他随后又从架子上取下长弓,上好弓弦,用力拉开试了下力道,感觉稍微有点轻了,但也还能用。



    再跨上长剑和猎刀,将水袋系在腰间,雷蒙就下楼了。



    快速用完早餐,雷蒙要先去向父亲征得外出狩猎的许可,来到门前走廊正好遇到了管家鲁宾和冒险者公会的会长史丹尼。



    冒险者公会是人类世界一个广泛存在的组织。要知道,埃尔兰德可不是一个和和平平的世界,在荒野之中遍布着野兽和异族。什么地精、兽人、巨魔、食人魔、野蛮人等等都随时准备抢劫旅客和商人,或者有机会就会冲进村庄烧杀抢掠。



    梅丹尼堡的冒险者公会是由布雷斯城的总会和梅丹尼家族共同管理的,双方各有一半的股份,但会长是由总会任命的。布雷斯联盟各地的冒险者公会大都是按这一模式建设的。



    雷蒙叫住了两人,先对史丹尼说:“史丹尼先生,你好,你是来找我父亲的嘛?”



    “是的,雷蒙少爷。”叫史丹尼的中年男子回答到:“春天到了,荒野的怪兽和强盗们又要像野草一样滋生。必须让冒险者们去解决掉一些,所以来找伯爵商量一下发布猎杀的任务。”



    “正好我也去找父亲,一起去吧。”又对鲁宾说:“鲁宾管家,我父亲在哪?你带我们去吧。”



    于是三人一起前往议事大厅旁边的小会客室。



    进了会客室见到父亲奥伦,简单问好后,雷蒙将今天准备外出郊游和狩猎的计划告诉了父亲。



    奥伦很是赞成雷蒙的郊游和狩猎计划,并表示道:“你要去狩猎,正好,东边的波尔卡尼村附近的森林里来了一群达尔布雷龙,咬死了好几个人,你找安托万骑士多要点士兵去把它们解决掉。”



    雷蒙很想告诉父亲他只是想出去散散心,但父亲的这个要求他无法拒绝,骑士的狩猎本来就不只限于普通动物,猎杀凶猛的野兽和怪物既是骑士的爱好也是骑士的责任。



    “好的,父亲,我一定会完成任务。”雷蒙只能如是说道。



    退出大厅,雷蒙一边往外走一边回忆了起达尔布雷龙的资料:



    这是一种敏捷、凶猛还很狡猾的食肉动物,成年体长在两米五到三米左右,体重在200到300公斤。



    达尔布雷龙通常生活在浓密的灌木丛和繁茂的森林中,习惯小组猎食,常常和数名同类一起放倒猎物,并用它们锋利的尖牙咬断猎物的脊椎骨,或是用它们的长长的钩状长爪扯出对方的内脏。很像前世的迅猛龙,但不同于迅猛龙,它们是用四足奔跑的,前肢同样强健有力。



    达尔布雷龙平时更喜欢攻击落单的目标,有点欺软怕硬的味道,但如果它们处于饥饿状态,在捕猎时会更为胆大。同时成员的数量的增多,也会增加它们的胆量。



    雷蒙就想到了这么多,这种达尔布雷龙曾经在本地区分布很广,南边的达尔布雷森林就是以其命名,但多年捕杀,已经较难在人类聚居地附近看到了。雷蒙只见过一次达尔布雷龙,还是一条死去的尸体,对怎么猎杀这种生物真没什么经验。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找到那群龙,飞在空中用蛛网术网住后,用火球术轰。”



    这必然是简单而有效策略,但咋晚发生的事让他觉得不能这么搞:“要尽量低调,16岁的六级法师,还是能连续放一大堆法术的六级法师,想不出名都难。得尽量不暴露实力,还要干净利落完成任务,有点小麻烦啊,敏捷狡猾,欺软怕硬,得多动下脑子了。”



    雷蒙先去找安托万骑士要了十六名骑兵,并让骑兵们到城堡门口等他后,就又去寻找格雷菲兹。



    因为格雷菲兹是城堡内最好的猎人,拥有极出色的箭术和极其丰富的狩猎经验。所以雷蒙决定要去向他咨询,并带上他一起去猎杀达尔布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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