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王天王(附第6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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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鱼善寨,上了847路,经过几阵风吹,欧思杰小有眩晕地靠在塑料椅上,



    想萌萌奶奶的事儿,神探作家虽然说了几句玄疑的话,但自己的论断还是牢不可破的,起码神探都看不出任何破绽。



    下车后,欧思杰准备买一份中州晚报,塞柜子里收藏,全当是对朋友烫酒相款的感谢和尊重吧。



    快到前进路南口的报刊亭时,欧思杰迎面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李龙!就是自己高一时代的同桌,一个扔到弱水河里都惊不出声响的闷葫芦。



    刚想打招呼,李龙却一转身做贼一样跳进了路西的小店,这家店正是昨天坑了自己20块大洋的“爱情碰碰屋”。听说李龙不宽裕,家里一直有病人,这黑店坑坑自己这种假土豪儿子也就罢了,怎么能把罪恶的黑手伸向贫苦大众呢!



    不行,一定要进去制止,救昔日同桌于水火之中。可小跑至店门口,往进一探,李龙正认认真真地趴在礼品柜上浏览。直到店员为他是不是给女朋友买生日礼物。(这个“黑人”小嫂子貌似就这一个开场套路)



    李龙激动地点了一下头,“嗯”了一声,脸上泛起迷人的微笑,欧思杰跟他坐了大半年同桌也没见过他这么开心。



    事实已经很明显了,李龙要追女孩了。这节季到底是秋天,还是春天?看来,就连闷葫芦也要发出求爱的啼鸣了,真好,真好啊!



    叮叮!手机想了,一看是琴追的短信:



    想你了,我们单约一波好不,地方随你挑,我买单【爱心】。



    卧槽?欧思杰呸了一口,直接摁灭手机。



    几经波折,欧思杰当然没有进“碰碰屋”扰人意兴的冲动了,便顺着原路回到出租屋,竟然忘了买报纸的事儿。约莫下午,百无聊赖,才拿起小黄本的《试题调研》往教室去。果然高三一般乌乌压压坐了半教室人,前三排几乎悉数到场,王娜剪了短发,邢浩没穿校服,萧潇做起题来像个石塑像,此刻也不例外,还是那姿势那肤色那几乎一动不动的幽幽然气质。欧思杰走进教室时,官微然和刘晓娜连看都没看他一眼。阿秋不在,她家貌似住的比较远,隐约感觉好像是在6路那一头的终点站。



    冬瓜看到老欧,傻傻的笑了,拿出一包小麻花递给老欧,这家伙就爱吃这东西,2块钱一包,吧吧嗒嗒能吃大半天,吃一口唆一下手指,往往还要美美地“呲溜”一声,再配合着把呆头一摇,绝不比人家拿着瘪片撬夏威夷果获得的美食享受少分毫。



    自习到六点半,欧思杰叫上冬瓜准备一起简单吃个饭,然后带回家洗澡睡觉。临出教室前,欧思杰惊讶地发现方晴也在教室,而且还有模有样地学习着。



    院后街好吃的东西太多了,虽然没有西安的回民街,CD的宽窄巷那么张扬,但深扎LC区,那些矿务三厂四厂五厂和机械厂的工人们都舍得吃喝,花钱毫不吝啬。但也挑剔得厉害,多年的大浪淘沙优胜劣汰,剩下来的小店几乎个个都是精品,家家称得上老字号、老招牌。



    别看老街两排梧桐海,落叶凌乱,但镶在两边住宅楼里的门脸店,蒸的煮的炸的炒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面、米、粉、糕点应有尽有。一家连门板都熏黑的幽暗小店,也可能藏着绝世美味。



    老欧对玉米酿和土豆切饼情有独钟,但那些毕竟是小吃,跟冬瓜难得吃顿饭,至少也要湘菜起吧!



    于是乎,二人在老希炒菜临街的加桌上坐下,要了几道不便宜的辣味炒菜,呷着果啤聊了起来。



    冬瓜:“有件事儿没跟你说。”



    欧思杰邪笑着调侃:“你这家伙也会藏着掖着啊,不把我当兄弟吗?”



    “不是,不是,就是没瞅着机会,在教室里又不好说,我还想跟你商量来着。”



    “哦?”



    冬瓜把已经夹上的肉片铺在米饭上,又放下筷子,郑重其事地说:



    “天王镇的天王队王队长,来我家了,让我跟着去学鼓。”



    “学鼓?7月的时候,记得你说过一次。”



    “对,我二舅在天王镇开五金铺子,跟锣鼓队的王副鼓要好,我初中的时候,常去那里跟着人家玩鼓,一跟就是一整天,饭都不吃地敲。王副鼓他爸是镇上年龄最大的老鼓师了,人人都叫他‘王天王’。他觉得我有当‘鼓师’的天分,当时就劝我爸让我跟着学。我爸不愿意,觉得上学念书才是正道,我当时还跟我爸狠吵了一架呢,不是我姐,腿估计都被我爸打断了!”



    冬瓜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欧思杰急不可耐地问:“然后呢?”



    “王天王的儿子王副队今年升了主鼓,还是天王三队的队长。王天王便到我家跟我爸商量,说我是他这么多年见过的,最好的大鼓师苗子。让我去天王镇,不用当学徒,算是他的关门徒弟,直接跟着他儿子演出,分份子钱。”



    欧思杰说:“啊?这是好事儿啊,一般人想去天王镇学鼓,怕是还要交钱吧。”



    冬瓜不乏几分骄傲地回答:“那可不!为了跟着大鼓师学鼓,还有人给万八千的礼金呢!”



    “那还犹豫啥?这么好的机会,快答应啊!”



    冬瓜顿了一下,把大半杯果啤一饮而尽,接着说:



    “老鼓师说,今年是他最后一年收徒,80大寿一锅,就彻底退隐了。哎!按理说,以我的成绩再念下去也考不上二本,可,可……可你也知道,我不是……高二有一次考试的时候,我就一根笔,突然还坏了,把我可急坏了,是萧潇把她的笔借给我了。”



    欧思杰当然懂冬瓜的意思,看他真的伤感纠结到了心底,便只能无谓地开解:“其实即便不说萧潇,我们上了十几年学,高考就在眼前,不拼一枪,如何能甘心,如何能对得起自己的葱茏岁月?”



    话至此,大概也可以止住了。欧思杰说的不一定对,但也确实是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他不过把这最真实的想法直截了当,不加粉饰地说了出来。



    吃完饭,本来开开心心的,一个横插出来的“王天王”,让人忧愁不已。到了家,几乎无话。冬瓜去洗澡,欧思杰则拿出笔直接在皮本上写《致岑萌萌的99封情书》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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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10月,中州就不会热了。况且相比波澜壮阔、波涛汹涌、波诡云谲的9月,这渐入深秋的季节总也该波退涌去,恢复几分生活原本该有的平静了。



    可平静也有平静的难受,越是无聊赖,越是大把时间攥在手里,就越是情不自禁地回味着曾经的风雨和激荡……



    今天陪那个神探去买文具了,你知道他们作家都难免有怪癖。这家伙的怪癖倒颇为文雅:他喜欢逛文具店,买各种小清新、小可爱的笔啦、书签啦、小本啦、小卡夹小印章啦……



    我发现了他的一个小秘密,他在文具店的废纸片上试笔时,不像一般人那样,画一道波浪线,或者快速打几道直线。而是会写下“我爱你”三个字。每一次都是,我确信这是他无意识之举。



    还有一个小秘密,嗯?还是告诉你吧:我是在试笔时,不由自主写下“我爱你”后,才发现老辛也是如此。



    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我越来越喜欢这三个不乏俗气的汉字。



    另:我跟老辛也有不同,他写完“我爱你”总是会用笔划掉,而我不同,我就让我的“我爱你”永远留在那儿,供人观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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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思杰本想写可欣失踪和“王天王”的故事,再三思索,觉得还是不要说这样引她担心的话。也许明天,明天就有萌萌的地址了。一股脑儿寄出六封信,嘿嘿,她一定会感动得直流眼泪。



    写完情书,洗罢澡,又和冬瓜闲聊了几句。见彼此都心事重重,一时又无所开解,便不觉失了兴致,拉起被子,闭着眼睛佯装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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