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我用百年做一朵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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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平山位于楚国与吴国的边境,五国之中属楚国的国力最盛,疆土最广,楚国国君一心想统一五国,因而这些年楚国四处征战,将几个小国吞并,如今又想故技重施出兵吴国。但是吴国却并不好打,它不仅有乐平山与金水河两道天然屏障,更有大将军张平坐镇,因而楚国同吴国这场仗打了两个多月还没分出胜负。



    战场上刀枪无眼,两个多月下来,双方都损失惨重。金水河的河水已经被鲜血染得现出一丝淡红的颜色,水中还时不时地飘出几具士兵的尸体,发出阵阵腥臭味。乐平山也没好到哪里去,东边的林子都已经被烧得只剩下焦黑的一片,走几步便能看见尸体的残肢碎片。



    我踮着脚从堆积如山的尸体中走过,所过之处皆是一片衰败死寂。树木枯萎,百花凋零,半空里盘旋着因怨念与不甘而无法散去的魂魄,林间皆是一片凄怆的鸦叫声,声声动情,声声摧心。



    万物死寂之中,只余我一声叹。我不忍这些生灵魂魄盘踞于此,成为孤魂野鬼再不得超生,于是手中捏起一道清心莲花咒,为这些含恨而死不愿往生的亡魂超度。



    我正欲念咒,却依稀地捕捉到一丝微弱的呼吸。有人还活着。



    我浮在半空中寻找那一丝未断的气息,良久才在一堆尸体之中看见一个满身是血,身负多箭的男人。他披着银色铠甲,只是那颜色早已染上斑斑血迹,只依稀能辨得出,我想他大约是哪国的将领。



    吴、楚两军交战,死伤无数,但于我,本就没有国别的意识,我想做的不过是行善积德,护乐平山一个安宁罢了。



    有人活着,我便救;有人死了,我便渡。



    我将那人自尸骨残骸中刨出,他身上受了多处外伤,好在没有伤及要害,只是失血过多昏迷了过去。还好,还有救。



    我带他回到我在北边的洞府时,已近黄昏,因着我修成人形不过十年,这具身体尚且羸弱,而这个男人身上的盔甲又极重,所以脚程自然慢了下来。



    天色渐暗,夕阳的余晖照在那人的侧脸上,层层血垢掩藏了他原本棱角分明的面孔。那时的我不过想做一个普度众生的仙,救他是我的职责,而我却不知道,救他原本就不过是我的一个劫数。



    那个男人是在三天后的凌晨醒来的,彼时我正靠在一边的椅子上打盹,救他回来的三天里我一直没能好好休息,生怕我一休息,他的病情恶化来不及医治便会一命呜呼。好在,土地爷的药很有效,他醒过来了。



    “我这是在地狱吗?”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的声音喑哑而疲惫,一双无神的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神色宁谧敬肃。



    “这是乐平山。”我走过去,立在床边,与他道。



    许是很久不见光,他的眼睛不大灵便,眯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睁开来。他似乎想抬手去揉一揉,但他的手受了伤让我用布条固定着不大方便。于是,我拿着一块帕子轻轻地替他擦了擦。



    他润了润干燥的嘴唇,又问道:“我没死?”



    “可能你本来是要死了,但是我救了你。”我说这话不是希望他报答我什么,只是为了说明他的运气很好,能遇到我便捡能回来一条命,若不然即便他不被野兽吃了照他那个流血的速度也撑不到天亮。



    他如释重负地笑了笑,“还活着,就好。”



    “我这是在山里?姑娘是人还是仙?怎么会在这深山里救了我呢?”



    我觉得对于一个重伤初醒的人来说,他的问题有些多了。土地爷说过,人这个种族总是瞧不起妖、鬼两族。我从他问的这个问题里就能看得出来,于是我答道:“我是人不是仙,只是恰好住在山里。你要是觉得我不该救你,现在就自尽吧。”



    我承认我这话说的有些小孩子脾气了,好容易才救回来的命,怎么能说让他死就去死呢?



    没想到,那男人阖了阖眼睛,嘴角漾出一丝笑意,“我这条命是姑娘的,你说让我死,我怎么敢不死?”



    他浑身是伤,动弹不得,说着便要咬舌自尽,慌忙之际,我直接把我的一根手指横在了他的牙间,“你要是再死一次,我可不会再救你了。”



    我瞪了他一眼,他才将牙松开,手指上已然留下了两排牙印和丝丝血迹。想来方才,他的确是下了死心的。



    “没伤着吧?”看见我揪在心口的手,他担忧道。十指连心,这一下咬得挺狠,说实话,还是有些疼的。



    我摇了摇头道:“无妨。”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道:“姑娘既是我的救命恩人,待我回到郢都,定当酬重金相谢。”



    郢都?看来他是楚国人,而且还是个贵族,若不然哪里来的重金酬谢。



    “不必了,我救你只是为了良心上过得去。我不要你的重金,只要你答应我以后打仗时再不要牵连到乐平山便好了。”



    “这……乐平山是军事要地,姑娘此托可是堪比千金啊。”他皱了皱眉,复而一个宽和笑意:“不过,既然姑娘开了口,叶某定然不负所托。”



    “还不知道姑娘的芳名?”



    “我叫苏韫秋,姑苏的苏、韫椟的韫、春秋的秋。”



    他笑了,英俊的脸上落了几道疤,随着他的笑容动了动,“叶风凡,落叶的叶、秋风的风、非凡的凡,阿秋,你可记得了?”



    我打了个冷颤,素来只有我最熟悉的土地爷唤我一声“阿秋”,眼前这个相识不过一刻的男人这样唤我,倒让我有些尬尴。



    “我想你还是唤我全名的好,毕竟我们不太熟。”



    “你瞧我现在这个样子,想必还要再叨扰你个把月。想来总会变得熟悉,那我现在叫你阿秋也没什么不对。”



    我彻底被叶风凡的神逻辑打败了,于是只好撇撇嘴,“随你。”



    叶风凡倒是很有自知之明,果真在我这小洞府里躺了个把月才将将能下地行走。出于人道主义,我也不好这时候就将他赶走,只好再容他住几日了。



    这一个多月里,我大概地知道了叶风凡的身份也晓得了他为何会身负重伤。



    叶姓,楚国的皇姓,叶风凡,楚国公子,世称公子凡。听起来很高贵的身世,听起来很尊贵的称号,他叶风凡却是为了一个女人荒唐地上了战场,又荒唐地受了重伤。



    我觉得他这样的经历实在有负于他这个身份和他这个名字,再退后一万步说,他的荒唐对不起他这张英俊不凡的脸。



    我救叶风凡时他脸上凝着血渍,还有好几处擦伤,初初见他只觉得这个男人生得棱角分明,待到现在,他脸上的疤已经尽数长好,细细一瞧甚是好看。



    叶风凡是如今楚王的第四个儿子,自小性子孤僻,虽能文能武但也只能算作平庸,并不受楚王的喜爱,加上他上头还有一个好出风头的大哥、阴险毒辣的二哥和以才华卓绝闻名于五国的三哥,自然很不被重视。



    在政事上再不被看好,他也好歹是个皇子,在风月的方面他还是比较有话语权的。比如,他喜欢上了陈国送来和亲的姜月公主,敢和他父王抢女人,我也是很佩服他的。



    他不仅喜欢上了姜月公主,而且还喜欢得光明正大,我想大概姜月公主也是被这位年轻英俊的公子凡迷了心神,竟与他筹谋一道私奔回陈国去。很不凑巧,这件事被叶风凡他那位大哥知道了,素来爱出风头的他第一时间告诉了楚王。楚王勃然大怒,这时候他二哥也出场了,一向狠辣的二皇子这一回也没放过他弟弟,给楚王出了一个极阴险的主意,那就是让他作为副帅跟着龙虎大将军去吴国打仗。



    带兵打仗这种事向来是把双刃剑,打了胜仗那就是加官进爵、名声大噪,吃了败仗那就是自刎谢罪、株连九族。何况战场这种地方,刀剑无眼,随时都有性命之虞。二皇子出的这个主意可真是妙啊。



    楚王会意,竟也就同意了,一道旨意把叶风凡派到了战场上,丝毫不顾儿子的死活。我觉得可能是楚王老了,这么多年纵横天下也想要适当地享一享清福,抱着美人踏踏实实睡一觉了。再者他儿子那么多,反正到时候兄弟之间还得为了皇位争得你死我活,现在死那么一两个也不是什么大事。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瞧着叶风凡这一家子果真个个都是人才。



    果不其然,他带着一队人马,刚到边境就遭了伏击,他派出去向龙虎大将军求援的小兵也一去不回,最后被困死在乐平山东边。他带着不到三千人的队伍殊死抵抗,那三天里,整个林子都成了修罗场,不停的有人的残肢碎屑在空中飞舞,而他也已经杀红了眼,不晓得自己杀了多少人也不知道自己中了多少刀。直到他再也撑不住,倒在地上的时候,他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后背已经中了数箭,浓稠的血液正如山泉般的从他身体里涌出。



    这件事里,叶风凡最欣慰的一点大约就是他三哥没有出手害他,毕竟以他三哥的谋略,一旦出手,他怕是活不到我去救他的那一刻了。



    土地爷常说人心难测。我这一回算是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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