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龙象功对金刚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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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勾汉子虽然不甘心,却也无可奈何。

    因为现在的情况是,由于变化太过遂然,他来不及撤回双勾格挡,而用朴刀的同伙,惊魂甫定,就算是出刀,也已来不及了。

    但他总算来得及做一件事情,就是错开“气海穴”的位置,出于求生本能,他也做到了。

    “璞滋”一声,剑入“气海穴”右侧三寸,便再也刺不下去了。

    与此同时,另外两件事同时发生了,使刀汉子双手高举朴刀,眼看就要切中曲无平的脖颈时,但听“叮”的一声响,忽然一物击在朴刀上,使刀汉子虎口发麻,握刀不住,“啪嗒”一声,朴刀在坠落在地上。

    和朴刀一起坠落的是一把两寸多长的飞刀,使刀汉子只瞧了一眼,不禁呆住了,朴刀也忘记去捡。

    还有一件事,空中忽然爆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接着,从半空中飘落两个人,都已近中年,都是面相威严,狮鼻阔口,唯一不同的是,一个穿着灰衣,一个身着褐衣。

    俩人落下时,身形都微晃了晃,显然是势均力敌,平分秋色。

    曲无平没有去管其他,见剑已刺不进去,便迅疾抽剑,带起一连串血花。

    使勾汉子闷哼一声,抚腹倒退,见对方没有追赶过来,从怀里取出一粒药丸,慌忙放入口中,然后暗自调息。

    使刀汉子似刚回过神一般,捡起地上的朴刀,立于使勾汉子身旁,全身心戒备着。

    接下来,谁也没有动手,也没有动口,竟是一阵无言的沉默。

    萧风屏息凝气,想去探察尤舒革的下落,但极目望去,除了一行黑衣人、和刚加入的这灰衣人、褐衣人外,便是有些破旧的祭桌,两截半残的红烛,以及神案下四垂的布幔。

    哪里有尤舒革的影子?

    莫不是,曲无平已把尤舒革藏在布幔里面?

    若是这样,他只能等。

    对付这三十多个黑衣人,萧风觉得自己或许还有三成把握,这一成把握不是打败他们,而是仗着绝世轻功从他们手里逃生,倘若带着尤舒革,也就只剩下了一成把握。

    但对方不止有三十多个黑衣人,还有曲无平、灰衣人和褐衣人。

    灰衣人,萧风已认出,就是那个骑着枣红大马,被三十多个武林高手众星捧月,围在中央的中年汉子。

    最好的结果,是他们斗得两败俱伤,那么自己救出尤舒革的把握就更大了,何况还有女神捕银仙在外面做接应。

    所以,他在等着看好戏。

    他没有失望,好戏已上演。

    灰衣人忽然冷冷地道:“掌刀双绝阮立行?”

    褐衣人道:“正是阮某。”

    灰衣人握着的拳头又紧了紧。

    褐衣人忽然道:“金刚掌罗蓑谷?”

    灰衣人的眼睛眯了眯:“你听说过我?”

    阮立行道:“在江湖上行走的,若是连西域第一掌金刚掌都不知道是谁,恐怕已混到姥姥家了。”

    罗蓑谷眼里居然有了笑意:“承蒙夸奖。”

    说着,他眼神突然一凛,道:“可是,我这西域第一掌却比不上阁下的龙象掌功。”

    阮立行饶有兴致地问道:“怎见得?”

    罗蓑谷道:“你用飞刀击落了白键的朴刀后,仍能和我打成平手,这说来还是胜了我一筹。”

    萧风这才知道,原来使朴刀的汉子名叫白键。

    他自是没听说过这个人,若是燕翩翩或者银仙也在旁边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这白键是粤西白家第一好手,也是近年来使朴刀的三大青年高手之一,仅次于皖北轩辕家族的三公子轩辕乾七,名列第二,可见一斑。

    连这样的人都被罗蓑谷给笼络到,可见其要干的也决计不会是件小打小闹的事情。

    话说回来,阮立行在这时,却摇摇头道:“你错了,其实咱们俩还是平分秋色,若单论掌功,我不如你。”

    罗蓑谷的眼睛又眯了眯,道:“哦?”

    阮立行道:“我和你击这一掌,用了将近九分力,而你却只用了六分,我发飞刀救人虽是耗了些力气,最多算来也就相当于两分,九分减去两分是七分,这样谁输谁赢,一目了然,所以我技不如你。”

    罗蓑谷道:“你不但够诚实、眼睛也够毒,好,看来我这趟中原之旅果然没有白来。”

    阮立行凝视着他,道:“虽然我赢不了你,但忠人之事,我必须要做完,所以……”

    罗蓑谷笑道:“所以,你准备和我死磕到底?”

    阮立行道:“不错。”

    罗蓑谷道:“加上曲无平,你们总共只有俩人,我这边却有三十五人,你拿什么和我斗?”

    阮立行道:“我和曲无平的命。”

    罗蓑谷的眼神闪过一丝赞许之色,一闪而过,又道:“你觉得有几分胜算。”

    阮立行道:“连一分也没有,不过,”

    说到这里,他缓缓道:“我可以保证一点。”

    罗蓑谷忍不住问道:“你说。”

    阮立行道:“我和曲无平若战死,你们这三十五人,还能活着的决计超不过二十三人。”

    罗蓑谷身子一震,虽在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却又不敢轻易去尝试,为了训练这三十四人,他付出的已太多了,不但消耗了大量的物力和财力,更重要的是,耗费了他七年的心血。

    人生又有几个七年,那可是二千五百五十五个日日夜夜啊!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七年的岁月,吃住都在辽阔宽广、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中途只出去过三次,回了一趟家,这样的日子,岂是一般人能熬的?

    因此,他不愿、也不敢再冒这个险,他知道自己已输不起。

    可主人的话又在脑海响起:“我希望三天后的酒时,能在京都西门看到你们。”

    现在已过去两天,也就是说次日西时必须赶到西门,而这里离京都有一千多里路。

    他知道时间紧急,自己已等不起,沉默了片刻,已决定做出让步,便平和地道:“阮兄。”

    “嗯。”这个阮兄叫得实在突兀,阮立行一呆,还是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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