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松涛如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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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瞳回复道:“当然没问题,你的家人,也就是我的家人。前面我所说的那些个母兽,虽然老来烦我,但我一样没伤着它们,对你说到的甄无霜,也会是一样对待。”



    “对了,宝玉,我好象有一种感觉,觉得和你不单单是朋友,总觉得你很亲切。这两次见到你之后,总觉得你身上有什么东西在呼唤着我,好象和你认识很久了似的!”



    “我也一样,紫瞳。我遇到你这几次,包括早晨来时遇到你那一次,当时还不知道那个高台之上的野狼王是你,且又被金达莱灌木丛挡住了,没看到你。但我同样感觉到你身上有个什么东西在呼唤着我,让我觉得很亲切。”



    “这种感觉是怎么回事?宝玉,你知道么?”



    “我也不清楚!也许我们天生就该是好朋友吧,这种感觉,就是好朋友的感觉吧!”



    “噢,原来这就是朋友之间的感觉呀!我明白了!嗯?什么声音?前面有动静,宝玉,我先下去,到前面看看怎么回事!你别告诉这位大叔!”



    “他不是大叔,他是我的舅舅,你也应该称呼他为舅舅。”



    “好吧,不是大叔,是舅舅,你别告诉舅舅我溜下去了!”



    “好的,紫瞳,你自己小心点!再见!”



    “嗯,一会儿见!”



    。



    紫瞳从宝玉怀中轻轻跳起,悄无声息地跃入道南边的金达莱丛中,不见了身影。



    宝玉抬头一看,甄柳奇仍在挽着座骑的缰绳赶路,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此时,道路南边仍是一望无垠的灌木丛,而道北边却不再是连绵成林的白桦树,而是一片片黑松林掺杂其间。看这地形地貌,返回的行程已走了一大半,很快就要回到家了。



    又行了一会儿,东北方向的黑松林里极远处,隐隐传来野兽的怒吼,接着,还能看到黑松林内,半山腰有一株松树的树梢不知何故,在来回抖动,摆动急切。



    甄柳奇眼见有异,急忙停下脚步,驻马观察。不多时,只见东北边的缓坡之上黑松林间,又一株松树的树梢也开始来回抖动,急切摆动,而最先急舞的那株黑松的树梢却逐渐静止。观察了一会儿,再没看到动静,他正待打马前行,忽听得一声野兽的怒吼,第三株黑松的树梢也如之前那两株一般急切舞动。这第三株黑松相比前两株,离自己和宝玉更加近了。甄柳奇突然想起这怒吼的声音是何种野兽所发,不由得面色大变,急忙双腿一夹马腹,右手挥动皮鞭击打马臀,欲驱使座骑速速离开此间。



    就在此时,惊天动地的一声怒吼从北侧的黑松林内发出,紧接着,一头黑熊跌跌撞撞地冲了出来,连滚带爬地挡在甄柳奇和宝玉前方十几丈处。



    甄柳奇吓了一跳,急忙放下皮鞭,双手持起猎叉,准备厮杀。



    谁知那头黑熊只是看了他们两个一眼,白眼一翻,一声哀嚎,横卧在地,再也不动。



    甄柳奇这才看到那黑熊一身是伤,下肢和腰腹间有几个大窟窿,鲜血正自那些大窟窿之内泊泊流出。方才他听出那数声怒吼是黑熊所发,这才急急打马,准备离去。黑熊这种野兽在山林之中,少有对手,不知是什么野兽能把它伤成这样?他正在思忖间,耳听得从黑松林内传来一阵野兽之声,不似虎豹豺狼,倒似猪一般在哼哼嚎叫。



    忽尔,一只野猪从黑松林内冲了出来。肩高六尺以上,一对长长的獠牙外露,并向上翻转,上面还沾染着缕缕鲜血;全身上下灰黑色,头颅吻部细长,一对尖耳,自耳后头顶处有刚硬而直立的鬃毛,这鬃毛自头顶延伸至它的背脊,最后达到尾部处。一对细长狭小的眼睛血一般赤红,冲出黑松林之后,四下观望,呼呼喘气。



    见到横卧在地的黑熊后,这只野猪一对血眼眯得更加细长狭小,发出一声哼哼,势如闪电一般冲到黑熊向前,然后头一低,一对獠牙插入黑熊体内,接着抬首一拱,竟然把那头黑熊拱得翻了个身。



    那黑熊一声不发,想是这一路被这一头硕大的野猪连续追杀,失血过多,这会儿已经死了。



    野猪退回数丈远,再度向着黑熊急速冲顶,然后拱起。来回几番,黑熊始终没有声息,显然已死透。



    。



    甄柳奇看得目瞪口呆,没想到在此地能亲眼目睹一场野猪与黑熊的大战。满州猎户曾有俗语:一猪二熊三虎。意思是说,外出打猎的猎户,最怕见到的就是发狂的野猪,其次是发狂的狗熊,其三才是老虎。



    这三种野兽,数老虎智力最高。一般情况下,老虎除非饿极了,否则是不会主动伤人的。而且老虎有智慧,会判断利害,如发现与猎户的一场打斗有可能导致自己受伤,就会主动离开,避免这次争斗。所以,有经验的猎户,遇到老虎,决不会逃跑,因为你一跑,老虎就知道你怕了,反而会来追杀你。通常首先是对峙,发出各种威胁,然后当老虎发现占不到便宜,自己有可能受伤,它就会主动离去;狗熊虽然没有老虎聪明,但也一样,只要不激怒它,它也会主动离去;



    野猪不一样,这种野兽智力低下,根本就没有道理可言。平常日子,当野猪感觉身上痒痒时,就会蹭松树,而松树会分泌油脂,这样野猪就沾上了一身油脂,野猪又喜欢在泥地里打滚,这一层油脂就变硬成了一层盔甲。过一阵了,它身上痒痒了,又去蹭松树,然后再去滚烂泥,盔甲越发厚实。久而久之,对单独的猎户而言,碰到野猪就得赶紧躲开,因为它这一身盔甲,枪扎不透,箭射不进,单个猎户很难杀死它。而受伤或发疯的野猪,见树拱树,见兽拱兽,见人拱人,不死不休,根本惹不起,只能躲开。



    甄柳奇眼前的这头野猪,双目赤红,喘着粗气,边哼哼着,边去冲顶死去黑熊的尸体,明显发疯了,于是他便想偷偷地离开,惊动的不要。



    谁知他刚一动作,这头野猪却看到了他,一对细长狭小的血眼直愣愣地盯着他,后肢刨地,发出一阵哼哼声,眼见就要冲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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