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
她烫了大波浪卷,画着精致的妆容,上身穿着烟白条纹相间的小西装,下身也是烟白条纹的西裤,一双白色的高跟鞋,整个人看起来显得十分的干练优雅。而我认识的顾静云,烟色的长发,很少化妆却皮肤很好,笑容也令人有种如沐清风的感觉,和眼前的这个人完全是不一样的气质,说是两个人也不为过。
可是,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让我看见她右耳廓后,一个有点像蝴蝶的红色胎记。
我和顾静云是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和她关系也很好,因而她身上的胎记我都记得清楚,她身上一共有两处胎记,一个在耳廓后,而另一个在大腿内侧,一块青色的拇指大的印记。
一模一样的脸,一模一样的身形,甚至连耳廓后的胎记也一模一样。
我几乎能够肯定,这个就是顾静云了。
可是……
她不是死了吗?
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这一晃神,我不小心碰到了边上的东西,瞬间将对方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谁?!”
一声厉喝从顾静云的嘴里发出。
我一瞬间晃了,面对着空荡荡的房间,竟然不知道从何躲起。听着脚步声越来越靠近,我整颗心狂跳着,不敢移动一步。
“砰!”
门被踢开了——
冲鼻的酒精味钻进我的鼻子里,我猛地吸了口气,一下子没喘过来,剧烈地咳嗽起来。
一只手迅速覆上我的后背,替我轻轻拍打顺气,好半天我才缓过劲来。
“阿姐,喝点水。”
润了润嗓子,我这才好受些,迷迷糊糊看见沈钰拿起一块毛巾替我擦汗,我这才感觉自己满头大汗,就连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打湿了。
“小钰?”我看着他,脑子还有些晕,“你回来了?你姐夫呢?”
正问着,门就被推开了,只见裴胤拿着手机走了进来,看样子是刚刚打完电话。
“身上全是汗,好在烧退了。你赶紧给我姐洗个澡,换身衣裳。”沈钰站了起来,担心地说。
裴胤走过来,接过沈钰手里的毛巾,道:“你书翰哥来了,有些事情我不方便出面,你替我去处理。”
“行。”沈钰痛快地答应了,转身离开。
裴胤将我抱进浴缸的时候,我总算彻底清醒。可是先前梦到的那一幕仍然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拉着裴胤看着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静云没死。”
裴胤打湿毛巾,替我擦了擦脸:“怎么说?”
“我梦见她了。”我心情有些低落,“她完全变了个样子,已经变得我认不出来了。我以为只是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可是我看见她耳廓后面的蝴蝶胎记了。”
“梦见在哪?”
“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是一个废弃的别墅,因为那里有很多烂尾楼。不过,应该是别墅小区,他们的房子结构基本上都是一栋栋的独立别墅。”
裴胤顿了顿:“我让人去查查。”
“阿胤,和静云一起出现的还有铃铛声,我之前偷听她打电话,说什么最后一个,大概,又有人死了。”裴胤说。
“的确有人死了。”裴胤看向我,“还记得白天我们碰到的那个女人吗?”
“难道是她?不是吧?”连我都知道肯定不可能。
“车祸死的,当时车上还有别的人,其中有个女孩,是她的表妹,刚上大学,条件符合。而且,那个女孩的尸体从太平间离奇失踪,就在刚刚不久。”裴胤告诉我。
我忍不住握紧了拳头:“查监控了吗,想要从太平间离开,就一条路,而且一般都会安装监控录像。”
“今天凌晨2点到6点,正好处于维修状态。”裴胤眸光幽暗,“偷尸体的人,似乎早就知道了这一点,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
“凌晨?”我一惊,“现在什么时候?”
“快天亮了。”
“……我从中午睡到了现在?”我自己顿时觉得不可思议。
裴胤简单地将我发烧的事情说了一遍。
……
很快,青峰将调查的结果拿了过来。他几乎调查了a市以及周边临近城市所有正在修建或者闲置下来的别墅小区,我看了照片,通过排查法确定了这个地方。
是临近a市的b市一个位于郊区附近的别墅小区,那个别墅开发到了一半,其中一个开发商突然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刚满月的孩子,然后又割腕自杀。
本来,这个地方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可是自从那个开发商出事以后,其他的开发商不知是触了霉头还是怎的,相继出现各种状况,这二期工程还没完成就相继跑路,这小区的开发也就被迫搁置了。
相关单位想要征收这块地,可是每每准备拆建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情况,不是工人被突然掉下来的横梁砸死,当即血溅现场,就是大半夜闹鬼,逼疯了好几个人,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也让原本好好的一个小区变成了远近闻名的鬼地。
“怪不得,我在梦里总觉得那个小区阴气森森的,原来闹鬼啊。”我恍然大悟。
“嗯,本来还没有这么夸张,但是有不少想捡小便宜的人进去再出来,不仅什么东西都没拿到,甚至还跟得了失心疯一样。去的人说,那座小区的风水被人篡改了。”青峰道。
“篡改了风水……看样子,是懂行的了。”我琢磨着,心里慢慢浮现一个想法,转而看向裴胤,“阿胤,我想去看看。”
裴胤看着我。
“我知道,我现在是特殊时期,可是不弄清事情的真相,我心里会很难受,而且静云……我想知道她到底是谁,是我认识的静云,还是一个借尸还魂的陌生人。”我拉着裴胤的手,祈求地看着他。
裴胤没有立即回答我,而是看向青峰。青峰明白了裴胤的意思,点了点头。
“我带你去。”裴胤说。
我顿时一喜:“谢谢!”
沈钰得知我要去b市的时候,一开始是拒绝的,可是最后迫于无奈还是同意了,不过条件是他必须跟我一块去。我一口答应,吃过早餐就开车去了b市。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