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砀山围城战(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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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长看着这些排队前行、高唱商颂之曲的士人和旧规矩的殉道者,眼中却无半点的怜惜和对悲壮的感慨。

    “巨子说,时代变了,贵族唯一的作用,就只剩下悲壮的毁灭作为一幕悲剧,引无知者几滴眼泪,其余都是蠹虫。”

    “天下虽大,粮米却都是汗水浇灌而出;天下虽丰,却也不养蠹虫。”

    “既是人要均分其职、各事其喜,巨子又说贵族如今唯一的作用就是穿着最华丽的衣衫用最贵族的方式毁灭,这也算是有点用。”

    “我看……就送他们一程吧。”

    师的墨者代表也点头笑道:“那就送一程。”

    两人默契地对视了一眼,便下令道:“各连队准备,检查火药。待敌接近后开火。”

    传令兵复述了一遍命令后,鼓起胸膛吹动起角号,号令兵冒着可能被流弹击中的危险爬到高处,挥舞着手中的旗帜。

    已经部署在前沿的步卒连队的连长们看着远处的旗帜,也下达了各自连队的命令。

    “所有人!三列整队,检查火药铅弹!”

    已经在前沿看着工兵挖了四五天的土的士兵们终于来了精神,迅速在营垒胸墙的后面列阵。

    伴随着第一师换装了燧石枪,整个步卒的阵型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原来因为火绳枪是明火,导致士卒不能够排列的太过紧密,否则很容易出现彼此之间引燃对方身上火药的事。

    这就使得火枪的威力不能够全部发挥出来,同样的一百步的宽正面,原本只能站一百人,哪怕是后面错落开前面蹲下,也最多能够容纳三百人的齐射。

    而现在,更换了燧石和板簧之后,一百多步的宽正面可以站三百人甚至更多,采取前排蹲下、后排插肩的方式,一百步的距离可以有将近九百人的齐射。

    时间相等的情况下,这威力就大大不同。

    除了装备了燧石枪之外,这些士卒的铅弹和火药也和以前不同,现在都是纸包的火药和铅弹,是定量了。

    装填的时候把铅弹含在嘴里,将纸包里的火药塞进铁管,再把铅弹吐出来,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还需要自己掂量火药的装量以至于手忙脚乱。

    整个步卒都已经是纯队,不再是长矛弓弩火枪混编的花队,如果需要肉搏,就将短小的铁剑插入到枪管内作为短矛使用。

    前方部署的六个连队形成了一个品字形,齐射的正面正好可以遮盖整个壕沟的前沿。

    两个先登营掷弹兵连队,也已经在壕沟内准备就绪,他们手持短剑,因为还未攻城,所以没有配发投掷的铁雷,以用于万一敌人突入壕沟与之肉搏。

    当年的备城门之士一部分转入了习流舟师,教授接舷战的肉搏技巧,另一部分则延续成为了先登营掷弹兵,论及根源曾是二十年前墨家最能协作作战的一批人,战斗力自然毋庸置疑。

    远处的鼓声、歌声,对于这些士卒们的影响微乎其微,甚至于都完全感受不到所谓的悲壮。

    在他们看来,这叫助纣为虐,天下的规矩本来就错了,却还要死抱着旧的规矩为其殉道,实在是不能理解。

    更有一些人是逃亡的农奴出身,心中更是怀着一种怨恨,也就是皇父钺翎所谓的“煽动怨恨”。

    只可惜煽动怨恨的,不是墨家,而是当初他们土地的封主。

    适一直在说,变革天下这种事,不是一小撮人可以煽动起来了,最职业的革命者永远都是那些旧时代的贵族,他们才是最革命的人:若不是他们,何至于天下大乱?

    这种看似割裂的怨恨,已经在诸夏滋生。

    但在适看来,这根本不是事。

    原本的历史上,数百年之后,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哪里还有什么真正的贵族世家?这些本该扫入垃圾堆的东西,要不是造纸术和印刷术发明的稍微晚了些,在始皇帝一统天下的时候就已经该走进垃圾堆了。

    怨恨得是两方的事,适觉得解决的方式很简单,彻底消灭一方不就得了?

    就像是非攻和兼爱的矛盾一样,有鲁人说我爱邹人胜于爱越人,爱鲁人剩余爱邹人……墨子时代的墨家是要讲道理的,到适这个时代,就变为了天下若是只有天下人没有鲁人越人邹人,那不就少了一个兼爱的阻碍了吗?

    不管是城内那些悍不畏死出城袭扰的人,还是守在壕沟旁等待着射击的人,都认为自己站在大义的一边。

    墨家要同义,而墨家又说义即利也,贵族和庶农工商的利是相悖的,那么同义的基础就是同利,二者相悖,只能取其一,否则便不能同义。

    出城的人,或许为了那些自我感动的“大义”。

    城外的人,又何尝不是为了他们所笃信的天下多数人的利即天下多数人的义?

    二义相悖的时候,只有一种可以存在,如今的天下已经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只能选择一边。

    那些深深的壕沟,看似阻隔了双方,难以跨越,如同彼此心中的仇恨。

    但时间,会淹没一切,就算这些壕沟不去填埋,不过百年,便可以平整如初。

    一切,都无所谓。

    壕沟的外侧,检查完了火药铅弹已经完成了列阵的泗上士卒们眯着眼睛,举着火枪,听着对面哼唱的商颂之曲,静静等待着开枪的命令。

    壕沟的内侧,心中自我感动认为自己慷慨赴死是为大义、不管怎么样自己为守城付出了生命至于是否能守住自己并无答案只有用死去逃避的人,高声朝着商颂之曲,踏着步伐,越发接近了工兵们已经后退暂时停住挖掘的壕沟。

    百步。

    五十步。

    三十步。

    这些带着皮弁和赤帻的专职武士受过脱产训练,明白提前冲锋毫无意义,只能消耗体力、扰乱阵型,所以他们需要等到三十步的距离才开始冲锋。

    他们身后跟随的那些徒卒勇者,未必明白这个道理,但庆幸于泗上这边的火炮没有开火、火枪也没有射击,否则他们肯定早已一哄而散,或者按耐不住承受不住而提前冲锋。

    当年火炮和火枪问世的时候,有人便问吴起是否自此之后阵型便无意义了,吴起回道越是如此阵型越重要。

    但当双方都需要依靠阵型和纪律的时候,个人勇武的时代便过去了。

    壕沟后持枪以待的泗上士兵们从服役开始,就被灌输纪律和阵型的作用,服役三年的时间,用于阵型训练的时间在一年半以上。

    而训练最多的,就是不准胡乱开枪,尤其是敌人距离很远的时候更是严令禁止。

    因为军中从众效应太可怕了,有时候夜晚扎营,若有人大声喧哗都可能导致营啸以至于彼此踩踏军阵大乱。

    若是有人不听命令提前开枪,会让整个连队连带着整个旅甚至于整个师都陷入一种紧张的氛围,从而枪声大作。

    可百步的距离,实际能够装填的时间最多也就三五次,提前开枪效果寥寥,还可能使得敌人接近,这些道理都是士兵们懂得的。

    于是在这种一方的安静下,对面的歌声越发清晰,对面头戴皮弁赤帻的武士的模样也愈发清晰。

    三十步的距离,已经可以看清楚对面的脸,身体在望山之中就像是月亮那么大。

    勾起的板簧静静等待着击发,许多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仿佛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口干舌燥,竟然连唾沫都分泌不出。

    对面不知道是谁,忽然高喊了一句。

    “舍生取义今日事!消灭桀墨!”

    这一声叫喊,终于打破了拖沓的歌声和战场的沉寂,三百多终于前行到了阵地面前的士人和徒卒高声叫喊着这句未必真的相信、或者自己并不相信但需要为自己之前所钟爱的一切找个理由的最完美的死去的理由的话,开始了冲锋。

    三十步外,义师的连队指挥官也同样大声下达了命令。

    “轮射!”

    砰砰砰……

    硝烟升腾,六个连队的义师步卒几乎是同时开枪,密集的铅弹形成了一张网,飞跃到那些冲锋之人的面前,刺入他们的血肉。

    冲的最前的几个人被十几枚铅弹集中,瞬间倒在了地上。

    几乎同时,轮射之下第二排的士卒也勾动了扳机,这时候硝烟已经升腾,已经看不清对面的情况。

    这对于一些新上阵的新兵而言,反倒是一件好事,他们看不到敌人,便可以在苦味的硝烟中从容不迫地按照平日训练的那样装填。

    三轮齐射,部署在火枪手两翼的先登营掷弹兵们持短剑冲出的时候,对面已经不再有冲锋的人。

    侥幸不死或者没有受伤的人不再高歌,朝着城墙狂奔。

    那些叫喊的最为迅烈、最为勇猛、头戴皮弁赤帻的士,多数都已经被击杀,密密麻麻地倒在壕沟前的平地上。

    流出的血如同一条蜿蜒的小蛇,慢慢汇聚成一条大蛇,浸润着地上的野草,流入了壕沟之中。

    滴滴答答,仿佛永远不会干涸。

    一名心中认为自己是舍生取义的士人目睹了自己身边的朋友的头骨被铅弹击飞的惨状,甜腥的血溅入他的嘴中。

    幸于的是铅弹仿佛不喜欢他,即便三十步的距离,铅弹也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只是头顶一阵微凉,原来铅弹却把他的皮弁击飞,自己的发髻也被打散。

    硝烟中,对面的先登营已经冲杀出来,这士人擦了擦溅到脸上的血和脑浆,喃喃道:“士不可不正衣冠。”

    想要蹲下来捡起自己的皮帽,扎束好头发,却不想壕沟对面的先登营的士卒已经冲了过来。

    他还蹲在地上,背对着那些人。

    对面却没有给他正衣冠的机会,一声投降不杀之后,就被拖入了壕沟之中,一只脚重重地踏在了他的胸前,锋利的铁剑直抵着他的咽喉。

    士人睁开眼,看着用剑抵着自己咽喉的那个人。

    一样的肤色,一样的黑色的眼眸,略微不同的皮帽子,一样的发髻,一样的年轻,一样的一副为义而战的凛然。

    唯一不同的,就是持剑的人穿的一身改良后的庶民短褐,而他穿的却是贵族的戎装。

    “我不投降。你们这群祸乱天下的贱民贼子!”

    “由不得你。你们这群不劳而获的贵族蠹虫!”

    简短的对话后,踏在胸前的脚重重地踏在了他的脖颈上,绳索套上了他的手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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