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南孚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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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唐宁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影响,一厢情愿的认为这间书房里面应该有密室,于是模仿着电视剧里的操作几乎一块砖、一块砖的进行摸索查找,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然后又怀疑是否藏在哪本书里面,于是又一本一本书的乱翻,最后直到他崩溃的想要放弃的时候,才无意中发现原来他要找的东西就端端正正的摆在书桌的一角。



    其实这也不怪唐宁眼睛有问题,如果是一个古代人进来的话肯定第一眼就会看到,但偏偏唐宁作为一个现代人早就已经习惯了这东西的存在,所以一时之间并没有发现。



    而洪成之所以敢把如此重要的东西就这么堂而皇之的摆在书桌上的原因,唐宁仔细一想倒也觉得很简单,因为在这个时代正常来说就不会有人能够使用这个东西。



    这样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一台录音机!



    可以说看到这台飞利浦录音机的一瞬间,唐宁就彻底明白了洪成的秘密到底是什么,之前他就一直在纳闷,这怎么可能每次表演的时候都分毫不差么?歌神唱歌也不能保证每次都一样啊,有些细微差别才是正常的,完全一样那就是在假唱!



    现在有了录音机那就一切都解释的通了,想来洪成这家伙是在每次表演的开头和结尾的时候借着敲响枕木的声音来遮挡录音机的按键声,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唐宁还特意放了一遍录音机的磁带,果不其然里面存的就是洪成经常表演的那段失火段子!



    但随即另一个问题就接踵而至,那就是洪成这家伙到底是在哪里弄到的录音机这种大杀器呢?按说怎么看他都不像是穿越过来的啊,而且一个穿越者也没必要就靠口技赚这点小钱啊,那能赚大钱的机会多了去了!可如果他不是穿越者,那这录音机又是从哪来的呢?



    就在唐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一声巨响,唐宁一听就知道这是洪成回来了、张兰在给自己发暗号,于是提着录音机就想逃跑,可是转念一想,他又将录音机放回了原位,却将录音机旁边小袋子里标有“南孚聚能”的电池全都抄走了,还顺手将书架上的墨块掰成电池大小塞了回去,这才施施然的逃了出去!



    第二天早晨唐宁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有人敲门,他打开一看居然是昨天在洪成家见到的小丫鬟,还没等他开口询问,小丫鬟就向他问道:“李老爷,我家夫人让我可曾查探到什么情况?”



    看到唐宁有些迟疑,小丫鬟连忙解释道:“李老爷,您别误会,我是夫人的人,平时也经常受老爷欺负,夫人还说了如果以后跟李老爷您去江南的话也会带上我的。”



    虽然小丫鬟这么说,但唐宁还是有些将信将疑,于是推脱着答道:“总之呢,近期的三两次表演中,洪成就会出问题,而一旦他怀疑到你家夫人的头上,你就赶紧来找我,我带她去江南!”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但凡有洪成的表演,唐宁都会想方设法的前去旁听,因为当他看到录音机里电池上的牙印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两节电池坚持不了几次了,只是不知道洪成这么一个清朝人是在哪知道咬电池这一技能的。



    事实证明,他果然没有猜错,在第三场表演的时候洪成就出现了问题,这次是在一家堂会,洪成演到一半,声音就变得越来越小,最后甚至还出现了杂音,很明显这是电池出了问题。



    好在洪成的反应也很快,立刻就关闭了录音机,从屏障中一走出来就做了一个罗圈揖,致歉道:“对不起啊、大家,这几天我嗓子不舒服,今天这场实在是演不了了,这样吧、等我嗓子好了之后,我连演三场给大家赔罪!”说着,还装模作样的咳嗽了几声好验证自己的谎言。



    最后洪成又赔给了主家一大笔银子这才得以脱身。然后便立刻起身赶回家中,唐宁见状,也在后面慢慢跟着。



    洪成一到家,便将张兰拽了出来,指着袋子里的墨块恶狠狠的质问道:“你个贱人!说!是不是你把我的宝贝给偷走,替换成墨块了?”



    张兰连忙辩解道:“师兄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我都从来没见过这东西!”



    “还狡辩?!这个家里除了你还能有谁干出这种事来?”说着,洪成就狠狠的扇了张兰一巴掌!



    就在洪成打算继续向张兰施虐的时候,唐宁在后面高喝一声:“别打他了,拿走电池的人是我!”



    洪成回头一看是唐宁,非但没有放过张兰,反而更是用力的踹了她一脚,冷哼道:“我就知道你们这对奸夫**肯定得勾搭在一起!”



    然后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转头皱着眉头向唐宁问道:“你怎么知道这能聚孚南是叫做电池?”



    乍一听“能聚孚南”唐宁还没反应过来,想了一下这才哑然失笑道:“你说的是南孚聚能吧?哎呀,师兄我教你一下啊,这电池上的字啊、是要从左到右念的,可不能从右往左念!”



    PS:向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是跟我同期上客户端免费页新书精选这个推荐位的《超级城市制造商》!



    当然了,我推荐这本书并不是因为跟我同期,而是因为在我刚刚开始写书的时候曾经也写过酒店这个题材,但因为我没有相关的从业经验,而且当时我的写作经验也不多,所以写了三十多章就写不下去了。



    因为有过这个经历,所以我很关注酒店养成这个题材,而这本《超级城市制造商》是目前这个题材里让我最满意的一本书,或者说三年前我写超级客栈的时候就是想写出这个感觉,看得出来作者应该是有过快捷酒店或者私营旅馆的从业经历,所以写的情节很符合现实,但这种书的通病就是一旦主角成长到了一定高度,脱离了作者所熟悉的层次,就容易崩或者假,希望这本书不要出现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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