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杨戬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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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欢快地飘着,头顶时而有鸟飞过,两村的人们聚集在村口,略带微笑满脸欣慰却又有着一丝不舍地看着李白和王昭君,因为今天,他们将要离开这里,去往神兵学院,两村的村民都来为他们送行。

    “来,李白,这个你拿着,”村长那粗糙的手中拿着一个比较普通的钱袋,里面装着一些铭币。

    铭币,李白刚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以为是地球上的“冥币”。最后才知道是这个荣耀大陆的公认的流通货币。

    就像地球上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特定的流通货币一样,华夏国有华夏币,米国有米币,玄幻小说里的人有灵石一样,荣耀大陆里流通的就是这种用这里的一种特殊材质制造成的钱币。

    “这,村长,这我不能收。您这生活也不算富裕,我哪能拿您这么多钱。”李白看着沉沉的钱袋,这起码也得是村长全部的积蓄了吧,想到这,李白觉得更不能要了。

    “你还是拿着吧,这些钱并不是我的,是我和王村长还有两村的村民一起为你们俩筹的。毕竟外面跟家里不一样,你们两个娃娃家的,以后处处需要钱。就算你不收,这谁家给了多少我也都忘了,还不回去喽!”

    最后经过几番推辞,李白还是拿着了这些钱财。

    “记得有空就回来看看!”走出了老远,村民们还在招手呐喊着。李白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去外地上大学那会,把自己送到火车站的父母也是这样的。

    告别了村民之后,李白和王昭君就开始赶起路来,据李白从王昭君那了解到,从村子到神兵学院大概需要两天的路程。

    若是以前,在地球那种交通十分便利,到处都是交通工具的世界里。听到连续要走两天的路,估计会被吓得腿软。但是对现在得到传承的二人来说,应该是没有问题,何况李白已经到达见习前期。

    李白的东西本来就不多,毕竟刚来这个世界不久,没什么太多留恋得东西,浑身上下也就这把龙泉剑最重了。

    王昭君的东西也很少,她本就不是那种太过麻烦的女生,而且家庭简陋也没有太多东西可以带。

    于是,算得上是轻装上阵的二人只是带了一些换洗衣物便出发了。

    神兵学院是整个荣耀大陆里数一数二的一股势力,其院长听说叫老夫子,每个神兵学院的人都称他为夫子,人们只知道老夫子,却不知道他的年龄有多大,实力有多强!人们只知道从以前就听说老夫子说过“收集三千弟子,召唤多少神龙都小菜一碟!”的豪言壮志!每一个弟子都是顶尖高手,起码达到了宗师境界,所以后人猜测,可能老夫子达到了传说中的战士角色的最顶级“传说的剑圣”境界了。所以这是多么强大的一股势力!

    不过荣耀大陆最强的也并非是神山学院的老夫子。听说西面魔都女皇芈月的实力并不比老夫子差,还有老夫子的死对头姜子牙也和老夫子的势力不相上下。东面的异域始终是人们的未解之谜,因为人们并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强者,但是那块地区却没有任何一方实力敢以涉足,成为了人们的一个不解之谜,似乎也只有像他们这几个顶尖高手才知道那里有什么秘密吧。

    北有老夫子,西有芈月。东有姜子牙。至于异域,人们对它的了解是少之又少。

    这大概就是人类所占领的整个北大陆的势力划分,而整个大陆的南边一部分,却是由各种强大的野兽占领。

    北人南兽。是整个荣耀大陆最典型,最简单明了的势力介绍!

    ……

    “王昭君你累不累?”

    “昭君你饿吗?”

    “那你渴不渴?”

    “要不我们歇一会?”

    一路上李白叽叽喳喳地在王昭君旁边满是关心地问来问去,但是王昭君都是摇头,一言不发。好不容易说了一句话无非也就是“赶紧赶路。”

    终于,一阵热情之后。李白满脸沮丧地跟在王昭君的后面,对着这个又恢复冰山的美人,李白心里只得叹息。

    到了傍晚,干了一天路的李白有些累,并不是腿累,也不是身子累,而是,,,心累!!!

    整整一天,整整一天。整整一天!王昭君都没怎么搭理李白。看着眼前的冰山美人,李白真心累啊!

    “前方有个客栈,我们晚上到那去休息一晚,明天一早接着赶路。”

    随着王昭君的话,李白向前方看去。本来双目无神的他看到前方后突然变得有些精神了起来。

    “我滴乖乖,堂堂天庭的司法天神,一身武力堪称和齐天大圣不相上下的二郎神杨戬,居然沦落到在这开起了一家小客栈。”

    只见前方不远处有着一处房屋,房屋前面高高竖起一竿,大大的“杨戬客栈”四字随风飘扬。百米之外都看得清清楚楚。

    “什么司法天神?什么齐天大圣?你再说什么?”听着李白不知道在嘀咕着什么,王昭君问道。

    “啊~没什么,我自言自语呢,走吧,去前面的客栈看看。”

    房屋的门口使用木头围成的栏杆,轻轻打开刚准备进去。突然“汪,汪~”的声音。

    “啊!!狗啊!!!”还没等李白看清眼前是怎么回事,就突然感觉感觉到一具柔软的身体袭来,贴在自己的身上。

    舒服~这是李白的第一感觉。大美人主动投怀送抱,李白当然不会拒绝,顺势“抱紧”着突如其来的身躯,心里可谓是乐开了花。嗯~手感真好!

    “不怕不怕,有我呢,”一只手轻轻地拍着后背,另一只手放在那柔软的腰上。“啊,人生如此,死而无憾了。”李白臭屁地想到。不过能有这种体验,可是完全要归功于眼前的这条狗啊,不由得李白对这条狗喜欢了三分。会来事!!

    于是李白转过头看着门前的这只狗,全身通黑,有些消瘦,腿细长,眼神看起来有些犀利。是一种田园犬中的狩猎犬。这种狗极其具有灵性且护主,跑的也贼快,是一种不错的狗。嗯~李白不由得对这狗的好感又增加了三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