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1章 鬼魅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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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黑暗树林的峡谷溪水边,五个人在整理这里的马车。

    按照此前的约定,我会在中午时候来到这里。

    至少营地的篝火上已经烤了鱼,收集了很多野果,几个队员在营地等着我回归。

    在上游我骑着一根直径0米的圆木顺流漂了下来。

    身后用布袋子套着一个巨人的头。

    在艾洛斯看到我时,他摇摇头是来到河边,接过我手里的一个麻袋。

    我去一边的水里洗洗手,毕竟上面满是血腥

    至少我带回来的就是那个,黑暗树林的奇怪声音任务,悬赏是5万。

    这就是那只大脚怪,疯子猎人王此前用来吓唬商队人等的一个道具。

    在人群惊慌失措在山谷失去了战力防御时,他会派出食人部落的人偷东西和杀人

    我坐在篝火边吃着烤鱼,一边把杀了疯子猎人王的事实说给他们听。

    麻袋里面的,是从那食人部落取回来的人头。

    其实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圆满的打道回府,回阿莫斯城堡去交待这上面六个任务了。

    至少弩手杰克,长矛手艾洛斯,野蛮战士蒙汉,重盾骑士罗汗和巫师艾洛琳对这一天来的收获没有其它话讲。

    任何人拿到这样多的财物,还完成了赏金任务都是会赞成回去的。

    “我打算去杀了血狼王,把人头交给澳新帝国的国王。”

    在我说这件事时,在场的五个人都看着我没有说话。

    他们至少知道我不是喜欢开玩笑的。

    此前没有下落的第六个吸血鬼影任务,是说一个暗杀路过的商队和押送城主财宝押送队的一个魅影。

    第个任务是黑暗树林的奇怪声音任务。

    此刻被证实,都是疯子猎人王搞出来的一种东西,他暗中猎杀押镖队里的强者,所以无论如何谁都不会认为藏身在队伍里的他会是魅影。

    第七个鬼魅山庄的探查任务,其实是他所在的藏身之地,哪里山涧下面,有一个食人部落早前存在的客栈,我已经把哪里,一把火烧了个精光。

    他最后会把顺利逃到哪里的路过之人,在夜里的客店中全部想办法消灭。

    可以说这个事实很阴毒的两面派,被我一次性的端掉了几个巢穴。

    全部个任务,除了血狼王在北面山谷深处,其余的我都做完了。

    鬼魅山庄,其实是此前澳新帝国和这边的阿莫斯帝国,地界分界中间的一个客栈。

    客栈的人全部被疯子暗杀和替换,在血狼王雄踞北域山谷,他统治南部山涧后,哪里已经是他的地盘。

    这时候的杰克,艾洛斯,野蛮战士蒙汉,重盾骑士罗汗和巫师艾洛琳,都不是很愿意跟着我去杀血狼王。这是因为大家不可能把财宝放下。

    要是带着两大马车的财富,登上120多公里的崎岖山路,他们觉得来去路程风险大,事实很艰辛。

    “你们回去吧,回程等我的好消息。”

    至少有钱人和一文不名的人,面对此刻风险的态度就会全然不一样。

    在这种时候,我不打算和一群发了财的队友说更多道理。

    本身,他们来这里也是为了钱。

    如果我说魅影山庄的地窖,还有来自澳新帝国商队的巨大财富,他们估计会电力十足,不会有人不愿意去拿这笔更多的财宝。

    不过。这并不是我做事的本意,因此,我还是决定一个人去北域山谷。

    “我跟着你去澳新帝国。”

    在我起身向北面山道走去时,身后的女巫师艾洛琳居然要跟着。

    其实我没有预料,会有人跟着我去。

    “我的亲属都在那边的城里,我出来很久,也想回去了。”

    “其实我建议回去一次阿莫斯城堡,带着更多的雇佣兵,我们再去杀血狼王会有更多的胜算。”

    至少艾洛斯很认真的说:“何况我们可以得到阿莫斯帝国卫队的帮助,剿灭北边山谷的狼人会更有胜算。”

    最终,我想了一想,这也是我接近阿莫斯帝国王族的机会,如果阿莫斯城主没有我寻找的塬石,我以后就不用回来这里,立刻就可以去别的地方去寻找我的目标。

    其实我们出去了三天,回到此刻的阿莫斯城,立刻全城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在引起贵族和骑士军团的注意方面,我丝毫不怀疑艾洛斯的演说能力。

    当时的城头挂着疯子猎人王的人头和6个食人族野人的凶狠头颅。

    就这一个看点,就使得满城的人,都围满了第一道石头城门这里。

    大脚怪在内城的广场这里展览。围观者还需要缴纳钱币进去观看。

    自然大把收钱的是谁我就不用介绍了。

    我换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客栈门口,来了摩汗爵士和他的枪骑兵。

    此刻得到消息的城主说是要见我。

    其余的我就不用带了,我背了山谷洞穴里找来的那一把长剑。

    说实在的,骑着我的乌锥马,身后跟着弩手杰克,长矛手艾洛斯,野蛮战士蒙汉,重盾骑士罗汗和巫师艾洛琳,我感觉整个城市的人都在路边向我狂喊着。

    我不觉得人群,真懂得如何去面对一个孤胆勇士。

    他们不过是来看稀奇的队伍。

    看看我是不是三头六臂,但是我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农夫一样的汉子。表面像是修道院的神职人员,还文绉绉的。

    进入山顶的月光神殿,城主和他的王后,身穿很浓重的礼袍从大殿走出来迎接。

    其实我看多了这种表面的仪式,并没有觉得很兴奋。

    倒是身边的五个人很紧张的跪拜,上前捧着手不停的啄

    我仅仅单膝跪地行了骑士礼,然后就不再动了。

    “想必这位就是阿基里斯骑士。”

    阿莫斯城主自称国王我没有意见,这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星球有几十个王城,自然就有几十位国王。

    这都是贵族自己营造的一种模式。

    我把包裹的剑递交给他时,他很认真的看了看,然后说:“这把剑就赐予你了勇敢的阿基里斯男爵。”

    男爵是最低等的一个贵族爵位。

    它下面还有一个等级就是爵士。

    爵士是封建领主时代,君主国的一种等级爵位。

    在战场上立过功劳或因某种特殊的意义,因而得到国王赏赐过田地的人。

    它的品味其实很低级,不世袭。亦不属于贵族。

    领主制度的贵族等级为:爵士、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王爵。

    所以此刻的国王说我是男爵,还赐予了配剑,这就不是最低等级的贵族。

    他此后果然给了一卷任命书,上面正面为奖励的词汇,背面有我领地的绘图。

    他居然很慷慨的给了我170亩地和一个山丘。

    普通的农户能有10亩地都是一个很不错的农民了。

    在这地上的农户,会给我缴纳一半的收成,所以有了贵族地位的人,几乎就可以一生的传承这一份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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