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遗弃战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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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我就出了洞穴。

    爬上了雪峰山的高处,采集了很多雪莲和冰原上的珍稀药草回来。

    在我午后回来时,看到母熊站在洞口,正在想我是不是离开了。

    我把药草给它去闻闻,然后指指它的伤口。

    用一个凹陷的石坑,我用燧石捣碎了这些药,抓在手里,把药汁挤在母熊的伤口上。

    然后把开裂的伤口用这药渣填平,外面贴上我用树脂熬出的树皮膏。

    冰熊的伤治疗好,我也该走了。

    至少这一天的雪,下得小了许多。

    威胁到母熊的狐狼群,已经被我强势灭杀,除去了一半,事实它们要想再度的回来,也需要数年的积累,那时的小熊也长大了。

    母熊看着我要走,带着我走出这个山谷,在一个山洼这里,它示意我跟着它进去。

    这冰封之地,无人之处,其实我也不信会有什么宝贝的。

    但是我走进这个无人之地时,看到雪地上人类的尸体和遗弃的很多战甲长矛,弓箭和战斧等等兵器时,我才明白过来,这是很久以前,困在这一片山谷中的人类武者,他们在被冻死前,曾经在这一片山岳中,经历了一番怎样的挣扎。

    母熊用爪,跑着地面的冰雪。

    它在暗示我可以挖出它们,至少这些人类的兵器,对我而言会是有用的。

    虽然大多的钢甲锈蚀,兵器也是不堪一用。

    在其中,我翻找了三十几具尸骨,最终找到了一件白钢盔甲,一把白钢剑。

    这是某位人类城主的贵族衣甲。

    于是,我最后还是重返了人类的远古文明世界,就此有了武士的盔甲和长剑。

    我用帝王腰带把这口剑挂在腰里,身体还披挂着狼皮大衣。

    从任何角度来看,都很货真价值的称为鞑靼人。

    毕竟,全身的,我焕发着一种蛮荒原始部族,猎人独有的野性。

    告别了大地暴熊的领地,我朝着东方的原野方向走去。

    哪里要穿过3000公里的荒漠,1000多公里的乱s壁滩,2000多公里的原始蛮荒雨林,00公里沼泽,才可能抵达中部平原的湖区。

    这样遥远的大陆架行程,我没有航班,更没有高铁,也没有兔子在路边,拉着你胳膊上无牌照的长途大巴。

    一路,你得用走的。

    我穿着锈迹斑斑的盔甲,全身裹着狼皮,最终下到低海拔的沙漠区时,面前是一片黄橙橙的沙地,大漠

    这里事实在冬季,也是干旱与酷热的。

    要想顺利的穿越大沙漠,需要的是水,还不是食物的问题。

    这是毒蛇和蝎子的世界,也是土狼和荒漠藏羚羊的世界。

    我背后有一张不怎么强悍的反曲弓,和十几根锈蚀了箭头的箭。

    一路想走出沙漠,我唯有靠这个东西来涉猎取食。

    从那些尸体骨骸边上拿到的皮囊水袋,此前塞满了冰雪,此刻已经在两日的酷暑中,变成了甘冽清纯的水。

    看着面前的沙漠上,像是黄色波浪一样的沙丘,不时吹过的黄沙烟雾,我知道没有60天,我绝对系走不过去。

    沙漠里是不能跑的,这样会增加水分的流失,高温酷暑下的心跳加速,会导致人的最终缺氧休克。

    我不能丢掉头顶的钢盔,这是用来煮饭的汤锅。

    更不能丢弃全身的狼皮。夜里在沙漠的沙地上睡,会有零下30极度的苦寒。

    这是一个冷起来全身打寒颤,热起来想蜕皮的沙漠环境。

    我迈开步伐不紧不慢的走着,尽量的在沙漠里走最笔直的直线。

    在看到远处的狼群时,我就最快的远离它们,躲在下风口绕过去它们的领地。

    这不是呈现一个人类,孤单身影体现勇敢的时机,因为沙漠土狼一群就是30多只,最多的可能多达200几十只。

    何况我的弓箭只有13根,还是很不吉利的数字。

    身上不是有一把全钢的长剑么?

    它一看就是锈蚀了上千年,不知道什么时候砍东西,就会“嘎嘣”断裂的一种东西。

    至少此刻佩戴者还有一点安全感和一种依仗,毕竟总比拿根木棍强。

    遇到沙漠戈壁上吃苔藓和草根的羚羊,就不要轻易的放过了。

    这会是很美味的野生羊肉,至少一只羚羊可以提供一个人20多天的口粮。

    在几百只的羊群中找一只大个的射掉,至少可以让人一个月不愁食物来源。

    只是在这样的羊群经过一大片毫无遮盖和石头的戈壁荒野时,人类和狐狼,都是很难靠近羊群200米的事实。

    遑论从士兵身上获得的弓箭,最多射程150米。

    这和我概念中的猎鹰碳钢弓,射程700米系不一样的概念。

    那样的弓需要臂力300多斤,还要弓弦系高强度的钢丝。回弹弓臂还有上下两根高回力弹簧。

    只是我有办法用原始的弓箭射到羚羊,那就是观察羚羊的迁徙方向,在顺着它们的去向,绕到前面的,容易躲藏的山头和石头背后,在天快黑下来前在羚羊群走过来时动手。

    最多射杀一头,不断的追着它,直到它倒下不动为止。

    被箭射中的羚羊会至少跑70米,才会倒下,一半受伤的羚羊会跑到第二天天亮才会倒地,自然人是不可能跟着跑一宿的。

    最终只能在15分钟后放弃,如果跟着血迹找一天,能在尽头看到血液流尽死去的羚羊,这还算是有得吃,或许晚一点过去,羚羊全部被土狼吃光了,还把自己送进土狼群里。

    这就是蛮荒大自然,带给人类的一个客观事实。

    一个很真实的世界。

    事实当一个人孤独的走在沙漠里,并不是什么危险,都能用眼直观的可以看到的。

    我站在沙漠中,点燃一根用干枯苔藓卷的烟抽时,一边的地面,岩石裂缝里,就很快的爬出来一条长13米的眼镜蛇。

    它早就嗅到了人类一身的汗臭,早就准备好了一口咬到人的脚踝。

    一旦把一个人放到了,附近的十几条蛇就能开一个美食pr。

    蛇会从干枯的人口里爬出来,把这个太阳晒了一个多月的人类木乃伊,当成它们新的别墅

    其实我早看到脚边上来的一条蛇,提起钢靴一脚踩踏蛇头立刻崩裂,蛇身盘曲抽搐起来。

    一手抓起蛇的脖子,把稀烂的蛇头随意丢掉,用犀利的小刀破开它的肚子,挤出蛇胆一口吞下

    然后丢掉这条死翘翘的蛇,拍拍灰尘仆仆的身体,继续上路。

    有兴趣的可以把蛇剥了皮,丢在有点潮湿背着太阳的一面卵石滩涂上,不到半个小时,会爬出来几十只蝎子。

    用钢线串起这些巴掌大的蝎子,晚上就可以美美的吃一顿烤蝎。

    不过尾巴这玩意得揪掉,如果不希望中毒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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