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一种凶猛的犬科猎食动物,两百万年前,便就与泰坦鸟、剑齿虎并称为自然界最迅猛的三大猎手。
如今,两百万年过去了,到如今,我们只能看到狼的存在,为什么具有巨大体型、耐力适中、奔跑迅速、攻击迅猛、在数十万年间大杀四方的泰坦鸟却灭绝了?
泰坦鸟和剑齿虎都比狼强大,不仅体型巨大,而且迅猛,但是都缺乏社会体系,单独居住或者狩猎的最大弊端,就是无法有效的在外出捕食的时候保护幼小的后代。
相比之下,狼乃是群居动物,可以更有效的保护后代不受其他捕食者的侵扰,而且行动迅速,善于合作攻击对手的弱点,就算是狮子猛虎,也不敢与寻群狼争锋。
程飞不是没有听说过狼群的厉害,但却从来没有见过,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了。
站在房顶上,程飞极目远眺,只见古城废墟之中,在头狼的领导之下,二三十只杀狼正在有目的的捕杀一群黄羊。
黄羊是食草动物,与凶残的杀狼相比,它们就是战斗力不足五的渣渣,好在,它们善于奔跑,才能躲避猎手的追杀。
可惜,此时此刻,它们深处古城废墟之中,地形复杂,它们赖以逃生的速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面对狼群有计划的围攻,不一会儿,便有十数只黄羊倒在了杀狼的獠牙之下,鲜血染红了黄沙,应证着大自然法则的残酷。
“好家伙,真是够凶残的!”
程飞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血腥凶残的狩猎场面,一时之间,不禁生出几分难以言说的震撼感觉。
好半响,他方才回过神来,翻身下了屋顶,牵了骆驼便走,虽然,他自持一身武功,更有神兵利器在手,但却也没有招惹那群杀狼的打算,不是畏惧,而是怕麻烦。无缘无故的,他何苦要去与那些杀狼搏命厮杀?
就算他仗着过人的武力,将那二三十只杀狼全都杀光,他能得到什么好处?狼肉也不见得会比鳄鱼肉好吃。
骑着骆驼离开了古城废墟,程飞拿出地图,矫正了方向,开始前行,约莫不到半天的时间,风沙已经彻底停歇,火球一样的太阳悬挂在半空。
在沙漠中赶路,最重要的是保持自身有足够的水分,在白天的高温时段赶路原是大忌,但程飞考虑到距离千煌古城已经不远,而自己的水还算充足,等到了千煌古城便可以补充消耗,所以就顶着似火的骄阳在沙漠中前进。
大漠茫茫,无边无际,要不是身后长长的足印,甚至都感觉不到自己是在不停地前进,但也正是如此,孤独地行走在天地之间,才能更让人清晰的体验到生命真正的意义。
古话有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以前,程飞不明白,现在,他大约是有些明白了,骆驼背上,他暗自揣摩,只觉得武功大有长进。
带他回过神来,这才惊觉,已经来到千煌古城附近,骑着白色骆驼登上了一个巨大的沙丘,极目向南,前方,沙海腹地的一片绿洲,顿收眼底,
沙漠中的绿洲,就像是装点在黄金盘子上的绿宝石,远远看去,一座黑色的城池遗迹矗立其中。
千煌古城的遗址保存的相当完好,这座城的年代也比较晚,数百年前,才因为毁于战火,被人遗弃。
建国后,这座古城被外国的探险家发现,里面有价值的壁画、雕像等文物,几乎都被洗劫一空,留下一座空城。
但也许是上天垂青,千煌古城之下,一年四季都有地下水脉通过,于是乎,这里便就成了沙漠中罕见的重要补给点。
沙漠旅行者,冒险家,常常会有人光顾这座古城,虽然人数不多,但也为这座古城带来了一点生机。
程飞骑着骆驼下了沙丘,缓缓向着绿洲前进。
他心中已经坐下决定,等到了千煌古城,他要好好休息两天,再继续寻宝之旅。一来补充水食;二来,因大沙暴之故,白色骆驼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又驮着重物,非但好好养足了脚力,才能再次出发。
先前在沙丘之上,看着绿洲似乎不远,可实际上,距离一点儿也不近,程飞骑着骆驼,足足走了两三个小时,直至黄昏时刻,方才来到。
千煌古城就在眼前。
高大的城池,十分壮阔,城墙全都是用黑色的石头砌成,不过,有不少地方都已经塌陷,毕竟年代太过年月,沙漠里常有风沙,风化、损毁的十分严重。
穿过城门,进入城中,只见许许多多的房屋都已经倒塌,只有最中间处还保留着几幢还算完整的大屋。
这些大屋许是当初的城主居所,建造的十分坚固,所以能够扛得住岁月侵袭,还依稀可见当年辉煌的气象。
那些沙漠旅行者、冒险家,路过此处,大都会在这几幢大屋中留宿,用石头把门堵住,就不用担心风沙侵袭,也不用害怕会被杀狼之类的猛兽袭击。
事实上,以程飞现在的武力,再加上有含光宝刀这样的神兵利器在手,他并不惧怕沙狼,哪怕是三五十只得狼群,也不足畏惧。除非,他实在是太过倒霉,遇上了数量过百的大型狼群。
不过,在沙漠中,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沙漠环境恶劣,绝大多数的动物都很难形成太过庞大的族群,尤其是像沙狼这样的大型猎食动物。
水和食物,是制约族群发展的重要因素。
纵然能够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可是,即便沙狼再怎么凶猛,沙漠中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猎物捕杀,没有充足的食物,怎么发展壮大?
因此,在沙漠中,遇见数量过百的大型狼群,几乎没有可能,如果是在草原上,倒还有这种可能。
程飞在城中走了一圈,并未见到别的人,便寻了一间比较宽敞的屋子,作为庇护所,正巧,屋外墙角处,长有沙蒿子,是现成的干柴。
他先将火生起来,驱散屋子里的气味,然后骑着骆驼往城中的古井处取水。先前他在城中转了一圈,知道古井的位置,也确定井中有水。
料想不错,那古井应该便是地下水脉之上。附近有不少的绿色植物生长,最惹眼的莫过一株高大的胡杨树。树杆粗壮,能有一米过半的直径,树很高,超过二十米,远远就能瞧见,很是喜人。
井很深,程飞探头看下去,估摸着得有二三十米,好在,井边有一个拴着小臂粗麻绳的铁桶,应该是前人的遗留。
程飞打了一桶水上来,水很清澈,他试着喝了一口,冰凉冰凉的,沁入心脾,在沙漠中被毒太阳晒的火气顿时消失,心里说不出的舒服受用。
待自己喝得好了,他又将骆驼灌饱,收集了携骆驼刺之类的植物给它吃,然后方才将两个圆木桶装满,骑着骆驼回到先前选好的大屋里,烧水烤肉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