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说客(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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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世纪有什么娱乐?

    戏园子里听戏、茶馆里听书,要么就是秦淮河上游戏于脂粉之间,无非也就是这么一些娱乐罢了,但是这些娱乐却并不适合达官显贵,或许寻常的官员尚还能与秦淮河上的花船之间游走,但若是身份显赫的话,自然不能去那些地方。

    对于身为江淮经略使的朱明忠来说,17世纪的生活或许有些乏味,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却也能享受到在世纪无法享受到的快乐,除了权力、美色之外,他还喜欢打猎。

    在世纪,打猎,别说是平头百姓没有打猎的权力,即便是有,那些动物也是保护动物,扒几个鸟蛋都能给你刑拘了,更何况是打猎。更何况是即便是想打猎,也得有猎物可打不是。

    但是在这个时代,南京周围的如栖霞山之类的山岭上虽说没有想象中的百年巨木,但却也是郁郁葱葱的,山中更是有诸如狼、野猪之类的凶猛野兽,而在沿江的芦苇荡以及沙洲之中更常见鹿科动物麞子。

    也正因如此,在抵达南京之后,在随同郑灵回娘家的时候,朱明忠便趁机邀请了郑成功一同出城打猎,在这个时代,或许这是唯一能让人心情舒畅的娱乐活动了。而对于身为延平王的郑成功来说,平时他同样也是在王府之中深居简出,没有任何娱乐活动的他,只是稍加思索后,便同意了。

    第二天南京城外郊野上一片好风光,天色澄蓝,阳光充沛的照耀着秋收后的田地、鸟儿在柳树上鸣唱着,那柳枝被微风吹拂着,在芦苇丛间,一只麞子正小心翼翼的走着,不时警惕的看着周围,这种麞子肉一直都是南京的百姓的最爱,因其肉质鲜嫩。

    突然,一声枪响之后,那麞子便猛的一下摔倒在地上,脖颈处更是鲜血直流,远处这才传来一阵马蹄声,那柳树上的鸟顿时被惊飞了。

    “大将军好枪法!”

    看到郑成功又是一枪打中猎物,朱明忠由衷的佩服道,尽管他在江北的时候,也时常出去打猎,而且每次都收获颇丰,虽然在江北因为没有山林,只能猎到一些野鸡野鸭以及些许鸟雀、野兔之类的猎物,也算是颇有经验了,但是相比于郑成功来说,这枪法似乎总差那么一点。

    “枪法?”

    略微一愣,郑成功拿着手中的枪说道。

    “是你的这线铳好!”

    说话间,郑成功摸着手中那支火铳的铳身,那核桃木制造成的铳身在阳光下油光闪亮。

    “虽说鸟铳可以击落飞鸟,可那毕竟有些夸张,纵是江北的自发铳,两百步也就没有什么准头了,可是这线膛铳别说是两百步,即使是三百步、四百步也可以击中猎物,成仁,你这线膛铳造的好啊,打的远且准,纵是神兵也不过如此啊!”

    这支线膛铳,可以说是郑成功的心爱之物,不过它却还是朱明忠送来的礼物,与寻常的线膛铳相比,它的表面更为精美,镏金的花纹可以说精美至极。

    “线膛铳虽说打准,可就是产量太少,价格太高,而且装弹太慢。”

    跟着在父亲身边的郑经听着其对朱明忠的夸奖,立即开口说道。

    “世子所言极是,线膛铳确实有所不足,尤其是装弹太慢了,甚至需要用上锤子,也就是打猎才能用得上,若是在战场上,反倒是得不偿失。”

    对于郑经的反驳,朱明忠只是略微一笑,然后并解释太多。

    “确实如此,这线膛铳装弹太慢,虽说打的远且准,但确实不堪沙场使用!”

    对朱明忠的这番话表示赞同的郑成功,并不知道,在忠义军中现在已经开始使用线膛枪——每营都有一个由营长直接掌握的使用线膛铳的中队。而这个中队的着装不是其他兵卒那样暗红色的军装,他们穿着绿色的军装,因而在战场上有一定的伪装作用。他们并不需要实施排枪队射击,而是作为散兵使用,他们不需要像其他部队那样靠鲜艳的军服来识别敌我。所以,对于那些线膛铳中队的士兵而言,他们只需要在战场上隐蔽,然后在远距离射击“高价值”的目标,还有就是干扰敌军的炮兵使用,令其无法到炮口装填弹药。换句话来说,对他们的使用,基本上就是借鉴后世的狙击手,当然,他们不可能像后世的狙击手一样,凭借着的光学瞄准镜和优良的狙击步枪射杀五六百米以外的目标,但是却可以射杀300米左右,甚至400米左右的目标。足以干扰敌军炮兵的使用,毕竟火炮对于这个时代步兵来说,无疑于一种大杀器。

    突然,芦苇荡中响起了一阵沙沙声,这一次,只见一群野鸭从一处芦苇丛上飞起。原本骑在马上的众人立即从马鞍边抽出另一支枪,这是短管的滑膛燧发铳,其发射的是装在纸包内的霰弹,专门用于狩猎野鸭之类的小形动物。

    全体齐射!

    几乎是在拿起枪的瞬间,众人立即随心所欲地开火!一片霰弹打了过去之后,至少从野鸭群中打下了十几只鸭子。

    接着一阵阵的犬吠在硝烟中响起!然后数十只猎狗朝着芦苇荡中跑了过去,很快便叼来了十几只野鸭。

    整整一个上午,郑成功都在那里享受着打猎带来的乐趣,对于很久没有亲自率兵打仗的他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一种娱乐,享受着狩猎的他,甚至明白了,为何朱明忠会喜欢打猎,在狩猎时可以放下所有的一切,专心猎取着猎物,而不像在府中一样,考虑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临近中午的时候,一行人便就近在城外收获后的田野中,就地享用起了野味,这当然不需要郑成功和朱明忠两人亲自动物,随行的护军之中,同样也有府中的厨师,在厨师准备着午饭的时候,郑成功便对朱明忠说道。

    “成仁,走,你我到江边看看。”

    见郑成功往江边走去,朱明忠便跟在他的身后,保持着落后与他一步左右的位置。

    “成仁,你这次来南京,是不是要当苍水的说客。”

    来到了江边,看着缓缓流淌的长江,郑成功凝视着北方,然后又继续说道。

    “是因为李子渊吧!”

    朱明忠先是点头,而后又摇头。

    “并不是为李子渊,李子渊其人操持两端,为一已之私,行以不义,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其人品卑劣,小弟不屑言他。”

    提及李子渊时,朱明忠的语气中尽是轻蔑,即便是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他仍然无法忘记李子渊对他的背叛,毕竟那次背叛几乎陷他于绝路之中,差点置他于死地。再则李子渊当初的背叛,甚至可以会导致大明中兴大业的崩坏,现在李子渊又是最为关键的时候,背叛了张煌言,恰好表明了这人的人品低劣,完全不顾天下大义。

    “哦,”

    尽管没有回头,郑成功仍然可以感受到朱明忠以李子渊的不满,背对着朱明忠的他,那唇角甚至不由轻扬,露出一丝笑容,毕竟众所周知从朱明忠夺占江阴起,其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其中虽数度险象环生,但凭借那几番恶战成就了不世的功业。

    可李子渊恰恰是他最大的败笔!

    李子渊曾为其左膀右臂,但却是最关键的时候,背叛了他。朱明忠怎么可能不恼火,可尽管恼火,他却又无能为力,毕竟现在李子渊同样为大明将领,其麾下亦有近十万精兵,且又是张煌言的麾下悍将,即便是朱明忠对其再怎么恼火,也只能打掉牙望肚子里吞了。

    “兄长,现在正是我大明中兴关键之时,那李子渊却背主投奔兄长,其不正是暗藏祸心,一来试图托庇于兄长门下,从而谋取自立,至于这二,其所行所为,正是为了挑起兄长与少司马之间矛盾,以从中牟利!”

    其实,即便是张煌言没有派罗伦前往清河,朱明忠同样也会插手这件事,只不过原本他是想写信给郑成功,劝其为大明三思而行,但罗伦的造访,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最终还是决定来南京,亲自游说郑成功。

    因为是家人的关系,所以在私下里,朱明忠才会称其为兄长,而不像之前那样称其为“王爷”或者“大将军”,毕竟郑灵是他的妹妹,而朱明忠则是他的妹夫。

    “你的意思是,李子渊之所以投我门下,是为了挑拨我与苍水之的关系。”

    郑成功不露声说的道,其实包括王忠孝在内的很多人都已经告诉过他,李子渊背主来投并没有那么简单,而且势力会激化他与张煌言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导致内哄。

    “李子渊其人人品低劣,其当初背叛小弟是为自立,今日背叛少司马亦同样也是为了自立,其之所以投靠兄长,正是欲借兄长之势逼迫少司马许其自立,而这势必会导致兄长与少司马发生矛盾,甚至导致双方合作的大局崩坏,而越是如此,对李子渊越是有利,毕竟,对于他来说,只有趁乱方能取利,若是兄长与少司马完全是铁板一块,他又岂能从中渔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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