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河东,我在幻朝,一纸婚书,我要举嫁皇朝最尊贵也是幻时空最英俊的殿下为妃,身份之尊贵,万千人敬仰。
没有一个人反对,只因殿下的一句话——那都是你应得的。
应得么?未必吧!
论权力、钱财、地位,风家自立业以来历代稳居大陆世家第一。论尔辈实力,我是这一代佼佼者。论身份,我是风家嫡系长女。
这一场政治联姻,不是有意安排,而是天命所归,好吧,我认!
没有情感的铺垫,没有媒妁之言,没有父母之命,三言两语,还是来自于金口,从此我风希灵的命,就归皇家所有。
从头到尾的流程,都没有问过我一句——风希灵,你愿不愿意?
我若告诉你,我不愿意,你会从了我的意愿么?
你想多了。
那样的傻话,我不会问。
成亲前日,我寻到了最佳时机,幻时空一年一遇,时空之门就要开启。
这是只有幻术修炼到无上级别才能看得见时空之门的元真。
拉开一条细缝,白云茫茫漫过我的眼,使出幻术,云雾剥开,我看到了另一个世界的缩影,那么辽阔,那么迷人,山川高耸,直攀云霄,自然风光惬意丝然与这边遍地楼阁满腔奢靡相比,简直两方天地。
顿时,我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几乎毫不犹豫,纵身一跃,我就消失在这个养育了我两百年的土地。
转过头看向那渐渐愈合的缝隙,风家上下,渐行渐远。
你说我是不是太自私?就这样撒手离去。
我放心不下的,只有那风家氏族子弟,父亲母亲,弟弟妹妹,他们待我那样亲,亲如血肉...尽管本就是血肉相连。
但愿我在族中各处加封的保护层,能保你们百年无恙。
我的离去,没有缘由,若硬要生出一二,便是那被绑住的人生被勒得太紧太累。
——风希灵——
十年河西,我在这个名叫南华的陌生大陆。
当初我跨时空而来,由于逆道而行,我实力大减,竟穿越在一位年仅八岁的小女孩身上,天意弄人,一切还需重头再来。
也许这个大陆,让我这辈子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让我一开始掉在一个满是水雾的地方,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得以逃脱,小小的身板,支撑不住我那强大的意志。后来,是在一处不知名的地方,我陷入了史无前例的严重昏迷。
醒来的第一眼,我看见了一位灰衣老者,长得像极了我那个时空的爷爷,花白的胡子,细小的眼睛却炯炯有神,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头,他一定相当好相处。
果然,他待我极好,将毕生所学都教授于我,我想,这应该是这个大陆的生存法则,武学,我还是第一次修习,意料之外的,第一回学习就感觉很上手。
我记得很清楚,老头为这事还夸了我三天三夜。
我经常打趣他,你是不是没见过世面?
事实上或许是,跟老头一起呆在山中那些年,从未见他下过一次山。
听到我的打趣,老头笑了,笑得像个孩子般。他曾说我是他见过天赋最好的孩子,他还说,刚开始救起我的时候说我生还率太低,经脉俱损,即便不死也是残疾。可是万万没想到,三个月之后我竟能正常走路,还能蹦蹦跳跳。
这可把老头高兴坏了,忙不迭地问东问西,我一一作答。在他的眼中我没有看见像看妖怪一样的眼神,反而更像是在他的眼中看见了救世主。
是的,他就是像看神仙那样看着我。
山中的几年,我都在深山里与老头修习武功、医术还有阵法,一天也不落下,即便这样也过得自在,从未有抱怨,这样的日子,在曾经的幻朝来说是家常便饭,没有什么习不习惯,喜不喜欢,我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是在做这些,可自从出得修炼的大门看见外面的张灯结彩,我的心变得越来越向往新奇的事物了。
除了修习武功医术阵法,当然还有南华大陆的基本情况,这个不是老头教的,是我私自下山收集而来。我知道这一切都逃不了老头的法眼,而他也从不过问半句,相必是默许了吧。
最重要的一样,是我的绝学,幻术。
然而在这个大陆,我的幻术不知怎的,被削去了大半实力。
不是我偷工减料,有了东庄忘西庄,打从跟老头修习武功之日起,我也在暗自偷偷修习自己的幻术,却总是事倍功半,不,比功半更功半。
按道理,我带着几百年的功力而来,就算是在短时间内水土不服,也不至于提不起气,难道是这个大陆没有那样的环境就会受到限制?
想了无数办法,还是达不到原先的等级,只得走一步是一步。
唯一让我庆幸的是,结合阵法的幻术可以更上一层楼。后来也就有了闻名南华大陆的凤角楼之绝——幻阵。
其实那一次,不过是第一次在大陆的试验品。
山中、山外,就这样风里雨里的,在这个大陆的十年就过去了。
而我,也到了这个小女孩十八岁的年纪。
想起在山上最后的日子,老头忽然说让我去寻找自己的归宿。我莫名其妙,我的归宿,如今就是这里,老头就是我唯一的亲人。若还要往前推,那就是幻时空,幻朝风家,成长了两百年的地方,除此之外,别无他处。
我笑着给老头剥了颗荔枝,老头,你是糊涂了吧?我们说话从来就这样直接,他也接受我的没大没小。论实际年龄,我比老头更老吧?虽然在那个大陆一般人都老得比较慢。
老头面色凝重的从怀中取出一物放在我的手中,是一个普通的手镯,女孩子戴的,刚看到的一瞬间,我对它竟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可是转念一想,这手镯我应该从未见到过,如果见到,应该过目不忘才是。你看那色泽,那繁复诡异的图案,那隐隐散发冷气的肉眼难以看见的微小气孔,这样的东西,看似简单,却绝对不是俗物!
老头看出我的疑惑,细心的将手镯套在我的手上,我竟忘了收手,就那样任由那古怪的东西成为身体的一件装饰品,说来也奇怪,这怪东西戴在手上奇迹般的契合,就像是为我量身打造。
临走之际,老头只给我一句话——你的归宿,它会给你指路。
我对老头的话不太留意,我的归宿不就是幻朝么,难道这东西是让我回幻朝?
当时一想,如果真是这样,那能来往两个地方再好不过,也就好奇心驱使,我尝试多种办法打开时空之门,但结果都是一样——没用!
翻看了无数遍手镯,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就是找不出与时空之门有半点关系的地方。
幻术实力不够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但如果说是这个镯子可以将她带回去的话那要幻术也只是辅助作用,况且,她根本不想立马就回去。幻时空一天,南华大陆十年。就让妹妹好好陪着她深爱多年的殿下吧。加封的保护层,任他最高强者挑战也得磨个数年。
我想,老头如果知道自己不是本时空之人,何必教授我这个大陆的本领,既知我终有一日要回原处,那幻术是最好的钥匙,阵法都只能解皮毛之痒,他所做的一切,究竟为何?
不再纠结那句扰人心神的话,既然来了,就随心而去吧,以前的日子,活得实在太过压抑。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