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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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上下来三人,两男一女。

    一男手持长鞭,身穿麻衣麻裤,正是那赶车人。

    缓慢下车的男女,具穿连体布袍,其中男人已到而立之年,眼角有些许皱纹,头戴冠帽,身背一皮质箱囊。而身旁哭泣的女子,却是豆蔻年华,较之陈平,要小上两至三岁。

    布袍男子先是看着失去头颅的马,然后细细打量陈平,眼中显出震惊之色。

    “少年郎勇武,未到弱冠之年,就能抵住惊马冲撞,并能斩杀此马,真勇士也,若不是少郎,我三人性命堪忧。请受吾三人一拜。”

    三人躬身拜谢,小女子也停止了哭泣,用她那双大眼睛,不停的看着陈平。

    “无妨,此驳马直奔我而来,如不毙,我亦遭祸也。”

    陈平连忙将三人扶起,接着道。

    “此地多野兽,不如先离开这里,这匹死去的驳马,定会招来野兽啃咬。”

    “少郎说的对,汝救命之恩,他日定当厚报。吾名陈应,字元腾,徐州陈氏族人,这是小女陈嫣儿,这是吾车夫陈礼,敢问少郎,能否护持吾等,走出这山道,吾必有重谢。”

    “原来先生是徐州士族陈家,小子能护持先生,实乃三生有幸。我叫陈平,是一屠夫匠,因家道败落,特去徐州讨生活。如不弃,小子愿一路护持先生及小女,去徐州城。”

    “如这般,那真是极好,以少郎之勇武,定能保护吾等周全。”

    陈应背着陈嫣儿,陈平提着蒸锅和各种用具,车夫陈礼扛着行李,四人结伴而行,一路上边走边聊。

    陈平得知了陈应的经历过往。

    陈应,字元腾。徐州陈氏家族的嫡系,还是医圣张仲景的传人。

    陈应弱冠之年开始游学,对医道之术有着莫名的喜爱,更是在长沙拜张仲景为师。学到了不少医人救命的方法,这一学,就是整整十五年。

    年前得家主书信,闻老父陈珪病重,陈应担心不已。

    连忙告别恩师,带上小女,召来车夫,从长沙而行,日夜兼程向徐州进发。

    十五年来,陈应痴迷医术,没有返回家族,而陈应发妻死的也早。所以陈嫣儿一直陪伴在陈应身边,

    此去徐州,陈应一是用医术救家父陈圭,二是让小女陈嫣儿认主归宗。

    通过这次交谈,陈应同样了解了陈平的过往,感叹着陈平的悲苦身世。

    看着身高八尺,相貌英俊,谈吐得当的陈平,陈应甚是喜爱。

    最主要的是,陈平也姓陈。古时所谓的同姓者,可以纳入一家人。

    “陈平,汝身世悲苦,以屠猪狗为生,此次去徐州城,吾会带汝见家主,让他给汝找一条好的出路。”

    陈应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十五年的学医生涯,让陈应见证了太多的悲苦,此时的大汉子民,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这是乱世的征兆。

    要想在乱世中保存陈氏家族,那么必然需要智者和勇者。

    陈平,就是一位勇者。

    陈平知道,自己遇上了一位贵人。改变命运的贵人。

    “多谢先生的知遇之恩。”陈平十分激动,长拜在陈应身前。

    陈平很少拜人。但陈应是必须拜的。

    陈应不已士族子弟自居,能看得上陈平这狗屠之辈,并且帮助陈平改变命运,值得陈平这一拜。

    “少郎与吾有救命之恩,就当是吾还恩吧。”

    陈应连忙将陈平拉起,看着热泪盈眶的陈平,同样也受到了感染。

    “少郎真是诚勇之士也。加以时日,定非同小可。”

    陈应喜欢陈平的勇武,陈平喜欢陈应的德行,两人聊得越来越投机。

    直到陈应背上的陈嫣儿喊饿,才停了下来。两人发现,此时以到了五更天。

    “老爷,此去徐州城还有三百里之遥。我们已过了山南乡,快要到达山北乡,然后途径东阳县,最后才能到达徐州城。”

    车夫陈礼放下行囊,一边说着路况,一边寻干柴引火。

    “到了山北乡,需再雇辆马车,然后俱去客栈休息一白日,晚上再赶路。”

    陈应找了块青石,坐了下来。接着道。

    “等到了山北乡,吾四人食些好的,以压那驳马之惊。”

    一听能吃些好的,陈嫣儿摆脱了夜晚的惊吓和困意。缠着陈应,嚷嚷着要吃的。

    “我要吃月角,阿爹要包来吃。”

    “这里可包不出月角,到了徐州,爹爹定包出好多的月角来。”

    陈浩摸着女儿的头,脸上全是怜爱之情。

    “不知先生何为月角,小子还是第一次听说此吃食。”

    陈平前世是美食家,对与吃食有着由衷的热爱。

    “我来说吧。”

    提到月角,陈嫣儿的小嘴咽了咽口水,很显然,月角这种美食,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天下能包出月角的只有张师公和爹爹。因为月角是张师公发明的。”

    陈嫣儿的声音很好听,像是黄鹂鸟,细声细气的将月角的制作方法告诉了陈平。

    当陈平听完陈嫣儿的话后,终于知道,原来月角,就是饺子。

    没想到医圣张仲景,竟然是饺子的发明人。

    “张公真乃神人也,医术以名扬天下,没想到对与烹煮一道,亦有研究。”

    陈应摸着他的短须,笑的很开怀,他越来越喜欢陈平这个少年郎。

    陈应很低调,不喜欢别人抬高自己。最喜欢的,反而是别人夸赞他的师父。

    尊师重道,是陈应的最大特点。这也是一个优秀士族子弟的品德。

    经过快半夜的交谈,陈平已经看透了陈应的性格特征,所以说的每一句话,都让陈应欣喜开怀。

    陈平可以说是典型的马屁精,并且还是拍的很准的那一种。

    这是一种说话的技巧,也是先祖留给陈平的生存方式。

    “陈礼,汝去燧火,今天的早食,我来烧,我要让先生和小姐,品尝下我的手艺。我虽不及张公,但也有先人的传承。”

    “噢,那吾倒要品尝一番。看汝如何将熏肉和干菜烧成美食。”

    陈平的话引起了陈应的比较之心,他想看看先人传承的美食能否比上恩师的月角。

    陈嫣儿也欢喜起来,对她来说,能吃到美食,就是最幸福的事情。

    陈嫣儿看着高大帅气的陈平,对其好感巨增。

    车夫陈礼燧火打水,屠夫陈平切肉烧饭。

    只见陈平先取出干净的白麻布,将切肉刀和烹锅不停得擦拭,直到刀身和烹锅反出月光,才停了下来。然后用水来回冲刷切肉用的青石板,以保持整洁。最后将熏肉和干菜在水中反复淘洗,直到没有一丝的污垢。

    看着陈平的动作,陈应不停的点着头。

    尊师曾说过一句话,病从口中。陈平如此干净的烧饭,让陈应很满意。其实不光是陈应,凡是食客,看到干净的烧饭,都会满意。陈平正是抓住了食客爱干净的特点。

    而接下来的一幕,让陈应,陈嫣儿,包括车夫陈礼,全部动容了起来。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