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袁谭的口中得知,乌桓人的首领塌顿正向这边赶来,事不宜迟,曹操便命令着大军,继续前行,争取在天黑之前,到达下一个郡县—代县。
而此时,代县东北方向二十里,这片连绵大山的最后起伏之地,五万乌桓铁骑,犹如蜂巢涌动一般直速而下,前方西北方向的城池,正是他们的而下一个目标。
五万铁骑踏尘而来,滚滚黄沙遮天蔽日。
草原民族独有的唿哨,仿佛犹如死亡的旋律,在蔚蓝的天空中盘旋。
“大王!袁谭小儿已死!汉军正在向前方城池进发!”
一个腰佩弯刀,身穿异族特色战甲的士兵,出现在铁骑大军之前,后随黄尘来报。
“这狗娘养的!真是一点用都没有!二十万大军一天都挡不了,连我大草原上的羊匹都不如!”
只见,一个身材极其魁梧,即使是夏末,也依然带着象征着身份的虎皮帽的大汉,气生生的骂着,话语里充满的藐视。
“哈哈哈,大王说的是,他们就是我们儿郎的事物而已,待我们攻进那城池,将他们全部都抢走,够我们吃一个冬天的了!哈哈哈!”
“是啊是啊,这些汉人只不过是长着两只脚的羊而已!”
几次对与幽州边境的出入,一直没有阻挡的杀伐抢掠,让这些来自于大草原、生活在大草原的乌桓人越来越有自信,对汉人也越来越蔑视。
“大王,大家兴致如此之高,,我现在这里倒是有一个提议,想来必定能够让麾下儿郎们的士气更加高涨!”
只见从塌顿一侧,一名有着草原特有的粗糙皮肤以及那被绑成一条条小辫子的发型,五官相比汉人,显得有些深刻,而起身躯之壮,相比典韦甚至都犹有过之的乌桓将士站了出来。
“哦,我的大勇士有何提议啊?”
此人正是乌桓大勇士,曾经挡住鲜卑人的骑兵部队,更是打败了鲜卑骑兵的乌桓大勇士,这样一名勇士在身边,塌顿时常对他宠信有加,此时见他有话要说,更是竖耳听之。
塌顿说完,只见这名乌桓大勇士道:“如这两位儿郎所言,我听闻,汉地的人,不分男女老小,他们的皮肤都十分的细腻和润白,而其中女子的皮肤,更是带有香味,大人,我军虽然现在没有汉地男子,但是汉人女子却是有不少,不如吩咐下去,谁掠几个女子,都归其所有,是吃是卧榻,其有全部的权力,这命令下去,二郎们肯定更加的兴奋!”
不得不说,大勇士的话任何听到这短话的汉人都会青筋暴起,激起内心的血性,但是对于这些乌桓人来说,却再也正常不过。
因为他们的生活环境,就是简单的弱肉强食,败的一方,任由胜者决定,这就是草原上,包括人,最基本的规则。
而且由于他们本来物资、事物就匮乏,每次寒冬将至,大锅分食人肉,也再有正常不过,就像董卓从西北带出的西凉兵,也都有这个习惯。
而基于此,这些草原上的乌桓人更把劫掠汉人视为正常,那么无疑蹋顿也是如此,听到一旁的大勇士都如此有信心,蹋顿更加的喜笑颜开。
面向两侧人道:“打勇士提的建议很好!传令下去,再前进十里,休息一晚,明天杀到城池,不只是那些汉族女子,所有自己所擒的战利品都归自己所有,都不用上交!”
“吼!吼!吼!”
此话一处,只听后方正在前进的乌桓骑兵,举着弯刀,对着天空长吼。
布匹、食物,甚至是女人,这些在他们生活环境都是最缺乏的,一听到塌顿这样命令,每个人骑兵,犹如一群草原狼一般,都开始露出了锋利的獠牙。
傍晚来临,曹家大军也早已经进入代县城中,城中百信一听说,是汉军来了,纷纷大喜,因为他们这些天,一直担心那些乌桓人来杀到他们这里来。
毕竟经过乌桓人洗礼的那些地方,逃出来的人现在向大家描述那个场景,还心有余悸,身体打颤。
现在曹操带着大军就是来征讨乌桓人的,百姓们当然是兴高采烈的开城门欢迎。
“仲康!怎么样了!?他们的位置在哪里?人数有多少!?”
越是离那些受难的地方越近,曹操就越吃不下方,只想着赶紧为死去的无辜百姓报仇,所以一到城池,他便派许褚去前方打探情况。
因为曹操对于这个时代的少数民族将士的厉害是颇为了解,毕竟从小生活环境不一样,一直过着马上舔血的生活。
自己这些虽然也是经过重重选拔的士兵,也不一定是他们对手。
“回主公,就在离城池十里的距离,属下从西到北远望,大概有五六万人,不过都是骑兵!”
“什么?都是骑兵!?”
对,一听说对方五六万,还都是骑兵,城池有些错愕,毕竟草原上的骑兵和中原大地上的骑兵不一样。
他们是被各种复杂环境逼得,而手下这些骑兵,除了特种兵,都是普通训练出来的。
倒不是说,现在自己三十万大军打不过他们,而是对方是骑兵,速度快,一直生活在马背上,那武艺更是不用多说,硬碰硬,自己肯定随时惨重。
而且,现在这环境,哪里只是有乌桓人这么简单,西北、正北,还有着鲜卑人、羯人、羌人等少数民族在盯着。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到最后,还不是会让这些人看到了机会,那个时候,自己无力抵抗不说,还会导致更多的百姓遇害。
所以这第一场仗,一定要胜,而且还是大胜,给他们一种威慑,让所有觊觎中原的人都知道再次知道汉人的厉害。
十里?曹操看着原处还有些峰峦起伏,仔细的思索片刻,道:“仲康,叫上郭司空!跟我出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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