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坐在初中的教室里用笔记本写下了一篇文字,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写的东西就叫作“小说”。
后来我把那些文字一字一句的腾在信纸上,寄给了当时非常红的一本杂志。
然后,小说就被发表了出来。
编辑吃惊于我的年纪,所以替我做了一个简单的专访。这在我们学校引发了不小的轰动,但是同学们并不知道作者是谁,大家都猜来猜去——是不是非常像小说才会出现的情节?
后来有一个女生,班花级的人物,主动去冒领了作者的身份。
再后来她在升旗仪式受到了校长的表彰,让原本光彩照人的人生更加光彩照人。
如果你们问当时我怎么不揭穿她?
十年前的我一定会觉得你们疯了。
怎么会呢,我怎么会去揭穿她。我甚至感激她肯出面对别人说,那篇小说是她写的。
她长得漂亮,家世好,学习好,那篇小说就该是她那样的人写的。而不是当时的我,戴着厚厚的镜片,身材臃肿,丢在人群里没有人愿意看第二眼。
我整个初中都是这样过来的,没有一个人来和我做朋友。这不是夸张的比喻,是真的没有“一个人”。
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大家确实非常有默契的一起来孤立我。
事实上,我写下第一篇小说也是因为太孤独了,没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我只好自己跟自己说话,自己给自己创作一个朋友出来——当时所有的人都觉得那篇小说是在写爱情。我觉得他们搞错了,我们两位主人公真的只是朋友。
那个故事很简单,讲得是他在他最孤独的时候拉了他一把,告诉他,我愿意和你做朋友。
顺理成章的,他一切都交给了他,这“一切中”包括,只要他一声令下,他甚至可以随时为他去死。
就像《铸剑》里写的那样,陌生人对主角说:“我帮你报杀父之仇,但我需要你的头”,于是主角说“好”,于是主角割掉了自己的头。
仅仅只是这样而已。
直到十年后的今年,我还是可以不费吹灰力地想起来那个清晨早自习,两个女生冲进教室,像呱噪的麻雀一样尖叫着对话,“是她写的”、“是谁写的?”
当时我坐在课室的一角,卯足力气盯着玻璃上一块透明的污垢看,在心底默数着“三”、“二”、“一”……
我是说,如果当时有人在那一刻说出我的名字,或者出现我想象中的那种大家不约而同的是朝我望过来的画面——想必他们的目光中一定是夹杂着惊恐的吧。
我会不顾一切地冲到窗户面前,往下跳。
真敢跳,我没有在开玩笑。
当时我真的宁愿去死,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那篇小说是我写的。
因为在十年前的我固执的相信,这个糟糕透顶的自己会把我的小说弄脏——我把所有的好都给我的小说了。我绝不能让它受到我的拖累。我怎么可以允许它受到侮辱呢,不可以的。
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脏兮兮的老母亲,我的小说应该更好的去处,所以抛下我一个人没关系的,让我去死也没关系。
后来念完初中我来到的一座大的城市,总算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
我也慢慢的开始变好,并且在这变好的过程中,我慢慢的发现,原来我也是会有人喜欢的。
我理所当然的继续为那本杂志写稿,理所当然的出了第一本书。
不管怎样,我都得承认,那是一个好的时代。
我自然不认为当年自己写的东西有多么的好,只能说是一个青春阅读的时代成全了我。就像现在直播时代成全的主播们那样。
我跟着杂志社的人到各个城市签售,生平第一次体验到众星拱月飘在云端的感觉,第一次看到读者成群结队的在我们面前欢呼。
一切都是那么的妙不可言。
有的时候跑来参加签售的读者甚至根本没看过我们这些作者任何一个人的小说。
大家只是需要的一个借口来宣泄情绪。
我记得有一年去哈尔滨,路上堵车,抵达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还下着雨,果然书城只有几个零星的读者。
一个高个子姑娘从人群中窜出来,紧紧握着我的手,对我说:“你的小说怎么总是那么多的悲伤呢!”
她说她明天还有模拟考,等到现在就是为了告诉我一句:“到最后的最后,我们一定会幸福的。”
十年后的我听到这样的话,会翻着白眼吐槽说这一切简直虚伪又矫情。
但是,十年后的我怎么可以去怀疑她当时的真诚呢,怎么可以。
后来那段时光变成大家都不太愿意提起的时代,哪怕偶尔谈及时脸上也是带着自我调侃,把所有的一切简化成“非主流”。
别人说起时,我也会跟着一起嘲笑几句。
但是我是怀念它的。
至少那个时候大家还是愿意相信自己是能够被感动的,并且不觉得被感动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不像现在这样,任何事情都被媒体操作到麻木不仁的地步。
你看到一个让泪汪汪的十分钟的短片,到最后发现它其实是为了一个洗衣机在打广告——我本身就是干这种事情的人,我有什么资格来吐槽这个呢?
“认真你就输了。”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这句话。
大家现在已经没有认真去对待任何事情的能力。
不管是一本小说,一部电影,还是一段感情
再也不会有一个小姑娘在飘着雨的晚上在书城等到九点,只为说一句:“到最后,大家都一定都会幸福的。”
后来发生的事情你们也都知道了,大家都开始用手机看书。
但不管怎么说,那是我人生中的黄金时代,虽然那个时候我才刚过十八岁不久。
我在十八岁竟然就把我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度完了,这想想不能不让人害怕。
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真正的有资格去告诉别人,杜拉斯在《情人》里的第一句为什么要用“我已经老了”作开头。
是的,我已经老了,是十八岁那年发生的。
我在自己黄金时代最的尾巴部分,遇到了他。
不管是小说还是爱情,这两样东西对我来说最致命的魔力在于——
它能让我有一个去处。
我这个人的好、我这个人的坏,我的柔情蜜意,可能是以流淌的方式吧,让它们全都有了能去的地方。
我在这里必须承认,一开始我喜欢他是因为他喜欢我。
我不能说他是我的读者,但他看过我的小说,甚至非常拙劣的模仿我小说里的桥段来追我。
真的没哪几个写小说的能抗拒这样的追求,更何况,他又不差。
我们在一起,简直是再理所应当不过的事。
我们本来可以悄悄地在一起,就像得到宝藏的两个人,躲在暗处偷偷分赃就好。
但是当时的我怀抱着那么滚烫的激情,怎么可能悄悄把它藏起来,不可以的。
我做不到。
我要像宣示主权那样,向全世界宣告,或者是宣战——
是的,我们在一起了,那又怎样呢?
再正常不过的,全世界开始来反对我们,指着我们的鼻子来说:你们怎么可以在一起?
当然,我所指的全世界说得是他的亲人,和我的亲人。
还有很多对我们指指点点的路人。
整整有一年的时间,我觉得我们像两个囚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来替天行道,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来惩罚我们。
再恶毒的话我都听到过。
后来我时常想,当时如果没有受到别人那么激烈的抵抗,就让我们来自生自灭,那段感情可能撑不过三个月。
但是别人一说“你们不可以在一起”,我们立刻至死不渝了。
我所说的我要和他在一起,真的就是字面上“生活在一起”的意思——我要我们每天一起起床,每天一起睡觉。
不止一次,我和他在某个西餐厅吃饭,菜还没上来,他的爸爸和哥哥就带着人把他“绑”走了。
甚至在半夜的宾馆,我和他刚刚预备开始缠绵,他的妈妈已经带着警察来敲门了。
还有一次,他爸妈主动上我家来闹事,当时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必须去求助一个我非常厌恶、非常瞧不起的邻居。
那是我人生最屈辱的一天。
甚至我人生中最痛苦的经历至今仍然是——我最疼爱我的外公病榻在床弥留之际时,他的妈妈带着他的哥哥来我们家吵闹,当着我外公的面用非常恶毒的字眼来诅咒我。
我曾经以为这些事情我永远都不可能说出来,只可能出现我八十岁的回忆录里。
尽管这样,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我们坚决到双方的家人拿我们实在没办法,只好让我们去死。
“去死”这是他妈妈的原话。
曾经我觉得自己可真是勇敢,恐怕他也如此这样自我陶醉过吧。
确实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沉浸在那种洋洋得意的微醺中,但事实上,我和他都是被家里娇纵惯的孩子——其实和那种在苹果专卖店耍泼,不买苹果就不肯起身的熊孩子没什么两样。
这就是我有一天在手机看新闻看到刺痛的缘由。
到后来,我和他吃饭时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他会被他突然出现的父亲抓走。
到后来,他在我家住下。我的外婆虽然抱怨着,但仍然是像照顾我那样照顾他的饮食起床。
到后来,我妈和我在商场闲逛时,我妈看到打折的男装,会我问要不要帮他买一件。
到后来,她妈心平气和的给我打电话说:“明天可不可以放他儿子回来一趟。”
我和他在十九岁历经了贫贱夫妻百事哀,二十岁懂得了什么叫相濡以沫,二十三岁的时候,楼底下的早餐面馆女老板一边暧昧不明的笑着,一边看着我们,用还算柔软的口吻对别人说:“他们,真不容易。”
那个时候,我悄悄在心底叹息了一声,觉得自己差不多已经懂得了人生大半的含义。
我甚至在动笔这篇文字时都差点儿忘了,当初我去玩LOL这个游戏也是因为他——那个时候他每天在网吧玩得昏天暗地,很晚回家。无论我怎么吵也吵不好,闹也闹不好,只好去加入他的世界。
你们也知道了,自然而然的,这个游戏让我沉迷了。甚至在前年的时候,我做过一整年的我们地方联赛的解说,参加过几次官方活动,以及写出这本小说。
一晃,六年过去了。
这六年中,我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你有什么好不知足的呢。”
是的。
这六年中确实有很多值得骄傲的事情——我把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大部分能去的地方都去过了。我做了两年导游,虽然初衷完全是来履行一下大学的专业。
玩游戏,也过了一把解说瘾。
理所当然的去做了编剧——就像我十五岁那年最大的心愿是看到希望自己的故事是变成铅字。现在二十五岁的我,最大的心愿是看到自己的故事变成影像。
虽然目前我拍的都是商业化的短片,但我一直在朝认真的电影这个方向努力。
是的,我过的很好,但是我很久没有写小说——虽然我一直都在负责文艺杂志的选题和审稿,还有写短篇。但那些是和写长篇是截然不同的事情。
在前年的时候,我决定重新开始长篇写作。
一位相识的编辑,出于信任买断了我的小说。
结果那部小说的成绩非常惨淡,销量提供的收入恐怕抵不过她给我买断价的一万字,但她还是忠实履行合同让我把故事完整的讲完,冲这一点我永远感激她。
随之而来的是非常可怕的挫败感。
然后就有了上一本。
以前对我来说,写小说是非常快乐的事情,可是从上一本,也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一本的前身开始,它变得非常的痛苦。
也许你们上一本和这一本是截然不同的两本书。
但是在我心目中,他们是同一本。
你们可能永远不知道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有多么的痛苦。
不是写不出来,不是没有剧情——
剧情都在那里摆着。
但是我会逼着自己把五百字的叙述简化成一两句话,一眨眼,几个小时就过去。我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来雕琢一个句子,也并没有人过来拍一下我的肩膀说“干得还不错”。更多时刻是,我从洋洋得意的满足清醒过来,绝望的发现,这个句子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但是能怎么办?这一年间我见识到更简洁更有力更好的叙述,我没办法不把它们拿来给你们。
何向阳说,他拿这场比赛当最后一场比赛来打。
我也想说,这本小说我拿来当最后一本书来写。
技巧的问题倒还是其次,真正让我痛不欲生的是,我究竟该怎么写。
我知道这部小说迷人的部分,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但我不能让整本书都是那样。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明白我要说的意思。
有人恨铁不成钢的对我说,你干嘛要想那么多呢?前十万那样就很好啊,你只要不断把他重复到一百万字,再重复到一千万字,你就成功了。
我知道啊。
可是我做不到。
别以为我是在对重复自己这件事不屑一顾,曾几何时,我也以为自己在不屑一顾。
但我现在发现了,我是真的做不到。
就像我知道自己忍住不说,我和他可以一直过下去,这样过下去也没有什么不好。就像我也知道,两个人一起天长地久、白头到老是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但是我至少希望他能让我知道,他还是在乎我的,他还是需要我的。
但对他来说,因为是“老夫老妻”了,所以一切都不重要了。
包括我在内。
情人节的那天,就是在我发布《我不愿让你一个人》章节的那天,就是林小石和F3决裂的那里——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心情很差。
而他在楼下和弟兄开黑。
毕竟是情人节,我希望他不要只能顾着游戏,能稍微安慰一下我。
哪怕只是抱一抱。
结果他抱怨我打扰他玩游戏。
然后,我怔怔的看着他下楼的背影,问自己,就是为了这个?
我和全世界作对,和自己作对,耗尽了生命中可能是最宝贵的力气,难道就是为了这个?
就像编辑让我去看那些排行榜第一的小说的时候,我同样问自己,我承受那么大的痛苦,我把那么多的血流到我虚构的世界里,你可以说血是假的,但疼是真的,难道我就是为了写出这种玩意?
我和他分手,是因为我对爱情,还有要求。
我不打算妥协,是因为我对故事,还有要求。
不是说排行榜第一的小说不好,也不是说没有爱情的耳鬓厮磨是错的,但那不是我想要的啊。
直到这两天我才真正弄明白这件事——
所以我写何向阳坚持了五年,一直以为自己想要的是名是利,但在最后一场才发现他想要的只是一直打下去。
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我也是。
我只是想一直可以写下去。
就算有一天我真的孤独终老了,就算有一天我变回十五岁那个被全世界抛弃的自己。
至少啊至少我还可以和我的人物们来相依为命。
哪怕是你们之前觉得最坏的何向阳。
真的非常感激你能看到这里,对我这么一个平凡卑微的灵魂感兴趣,听我絮絮叨叨到现在。
就像前两天那样,我决定去广州的时候,想着可能会失败的,想到可能会毁了自己。
但是不去的话,我怕我后悔。
其实我知道这本书进度慢,一直写不下去真正原因,我恐惧着,它可能还是会失败。
天知道,我有多么不想用失败这样的字眼。
但是我现在好像可以释然了,至少是平静。
也许我永远没办法学会那么聪明的写作,也许这本书永远登不上排行榜。
就算它无人问津,我依旧为它骄傲。
我说过的,我不后悔。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