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去了,这么久,自罚三杯!”
张哲宁连忙笑着招呼路南做到他旁边。
路南卷起袖口坐下,笑道,“洗了个澡,换了件衣服,所以耽搁了一下。”
说着,他也不含糊,一口气连干三杯。
张哲宁一下就乐了,“就算你要见我。也用不着这么隆重吧,我又不是你女朋友,再说了,就算要沐浴更衣,也用不着饭吃了一半就跑吧。”
路南笑了笑,夹了一颗花生米扔进嘴里,轻描淡写道,“有个傻逼不上道,仗着他是郭二狗子的表弟,就他妈不给面子。海娃他们治不了,我只好亲自出马了。”
“你把他怎么着了!”刺猬头有些紧张的说了一句,他太了解路南了,这家伙可是一个眼神不对劲就能抄刀子杀人的混世魔王,生怕他闹出人命。
路南笑了笑,“没把他怎么着,就是他说话太难听,我在他脸上戳了两个窟窿。”
刺猬头等人听后,才微微松下一口气。
而坐在旁边的张哲宁则没那么轻松,而是感觉心里沉甸甸的,路南说这话的时候,显得轻描淡写。
他没想到,以前只是觉得路南此人比较凶狠,却没想到如今嗜血到这个地步,用刀子戳人家的脸。这种事情在他口中竟然像是家常便饭一样,由此可见,这种事情他平时没少干。
“路南,每个人选择的路不一样,我是你兄弟,今天多嘴一句。人的命只有一条,没了就没了,就算是要拼命,也的把命搁在刀刃上。”
张哲宁苦口婆心的劝了一句,论玩儿命,他们几兄弟都有这个胆子,但都不会轻易和人玩儿命,除非逼到绝路。
张哲宁之前也不止一次和人玩儿命,但每一次都是走到了绝路,不得不拿命去拼,话说回来,敢玩儿命,不代表不惜命,人只有一条命,谁不怕死啊。
可是路南不一样,大事小事他全然不顾,只凭着他的性子,惹急了就冲着要人家的命去,这样下去,他迟早得栽。
“呵呵,不说这个了,喝酒。”路南笑着,全然没把张哲宁的话放在心上。
张哲宁只得微微叹息一口,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在为路南担忧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感慨。
虽然自己的行事作风没有路南那么来的直接,但性质上,不也是江湖手段吗?
江湖路,有尽头吗?
几人从中午喝到第二天天亮,从酒楼喝到酒吧。然后喝到,然后又去大排档接着喝,白酒啤酒红酒洋酒,和酒精有关的东西统统往肚子里灌。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几兄弟都四仰八叉,钻桌子的钻桌子。胡咧咧的胡咧咧,呕吐的呕吐,那真是醉得不轻。
多亏有苏薇薇等几个贤内助照顾着,不然这几兄弟真就得在大排档又脏又油腻的地板上睡一整天。
几天下来,张哲宁也大概知道了几兄弟目前在做什么,而且都发展得很不错。
路南就不说了。靠着他直截了当血腥暴力凶残的手段,资产绝对上亿,是几兄弟里的首富。
阿三早就没收破烂,开了一家赌场,人虽然进去了,但金宝等几个小弟还在外边照应着。也算是日进斗金。
林萧和安小天的酒楼做得风声水起,除酒楼生意外,他们还开了酒店,健身房,台球室,攒下了不少钱。
这里不得不重点说下安小天,这个家伙虽然和林萧各持一半股份,但酒楼这边的事儿他几乎没怎么参与,全部扔给林萧。
他自己倒好,放着一个前呼后拥的大老板待遇不享受,硬是死皮赖脸的跑到司徒南雁的美容沙龙里帮忙,最后成了司徒南雁美容沙龙里的唯一一名男技师。还兼职扫地打杂。
每天懒觉也不睡了,总会提前半个小时第一个来到美容沙龙,然后将司徒南雁的办公室打扫得干干净净,为司徒南雁准备营养精致的早餐和冲泡一杯纯正可口的咖啡。
对此,司徒南雁虽然平日里总是和安笑打闹,但其实心里却是酸楚不已。她太知道这个比他小七八岁男人的用心良苦。
她曾经直截了当的跟安过,这辈子和他都没可能,只能把他当亲弟弟看待。
对此安小天也没有死缠烂打,只是呵呵笑着说亲弟弟就亲弟弟吧。
然后每天依然故我。
一个星期有七天,七天,司徒南雁每天来到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办公室,桌子上都总会放着不重样的精致早餐,七天,从来不重样。
知道他爱吃点心,安小天就利用晚上的时间花重金找了一名师傅去学,知道他爱喝纯正的巴西苦咖啡,他也去找了一名咖啡大师学习。
甚至为了有个合适的理由留下来。安小天竟然成为美容沙龙里技术最为高超的技师,唯一的一个男技师。
安小天长得不帅,身材瘦个字也不高,但是每天都将自己精心打理,从来不让司徒南雁看到他有任何一点邋遢的地方。
身价千万。开着豪车,多少年轻漂亮的女人对安小天暗送秋波,司徒南雁也尝试着从中牵线搭桥。
但是安小天从来一笑置之,对于司徒南雁的话,言听计从,让他去陪某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去看电影,他就去看,去喝咖啡他也去,去吃吃烛光晚餐他也去。
但是每一次,他都从来不会碰对方一根手指头。
后来司徒南雁为了不耽搁他,特地找了一个男朋友,每日当着安小天的面卿卿我我。
安小天不发怒也不生气。依旧笑得灿烂的跟一个孩子似的,依旧七天不重样的给司徒南雁准备精致的早点。
刺猬头有次实在看不过去了,就骂安小天,“你他妈脑子有病啊,大姐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而且和你也不可能。现在大姐又有男朋友了,你还死皮赖脸赖在人家那里干嘛?”
对此,安小天只是露出一个孩子气一般的傻笑,痴痴道,“每天能多看她几眼,能多为她做点事,我就心满意足了。”
王菲有句歌词: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只喜欢天天把折磨当享受
安小天不是飞蛾,身价千万,绝对是一只灿烂的燕尾蝶。
但是他甘愿去做傻蛾子才干的事儿,扑腾着他那华丽的翅膀。义无反顾的一次次扑向那一团
注定不能融化的火焰。
暂时抛开安小天这只硬要去做飞蛾的燕尾蝶,言归正传。
樊胜军现在有了一个新的绰号,猪肉王子。
这个绰号是林萧给他起的,据说因为这个绰号樊胜军抄着杀猪刀足足追了林萧两条街。
林萧给樊胜军取这个绰号,并非无的放矢,重点不在猪肉。而是后边的王子两个字。
现在别说是东郊,整个东门三分之二的肉源都来自于樊胜军的屠宰场,自己养殖牲畜,自己屠宰,然后自己销售,还延伸到罐头肉干一类的肉制品生意。
本来他这个资产也过千万的大老板,现在应该春风得意每天金迷纸醉优哉游哉才对,可樊胜军对血腥味儿似乎天生就有种变态的嗜好。
现在在屠宰场,还能经常看见一个三粗五大的汉子,赤着博,露出一声腱子肉,然后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不管是鸡鸭鹅,或者是猪狗牛羊,到了他手里,不出一顿饭的功夫,都得收拾得干净利落,扒皮抽筋剁块儿。那叫一个畅快。
刺猬头和苏薇薇一丝不苟的经营着他们的服装生意,现在有了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品牌,自己的生产工厂,产品还一度出口到国外,也算是功成名就。
刺猬头现在早就不是当初那个一言不合就可以和人不死不休的疯子了。而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脾气特别好,有时候出去喝酒,有些不开眼的小混子,辱骂刺猬头几句,刺猬头都能一笑置之。
但是他有一个逆鳞。那就是苏薇薇。
你骂我几句打我几下甚至朝我脸上吐两口唾沫都行,但是我的女人,谁要是敢动她半根毫毛,那绝对是不死不休。
两年前,刺猬头在一家酒楼和几个生意伙伴喝酒,他的脾气很好。别人不管怎么损他,那他开心他都不会生气。
然后几个人喝完酒谈完事晃晃悠悠走下楼来,苏薇薇开着那辆粉红色的奥迪6在楼下接刺猬头。
其中一个在全国都有名的服装大佬,看见苏薇薇顿时眼前一亮,就走过去搭讪,也并不过分。只是诸如一些:美女,要不要一起去吃个夜宵,留个微信号什么的醉话。
这个服装大佬手里有一笔大单子,整个蜀都好几十个做服装生意的大老板都牢牢盯着这块大肥肉。
最后却被刺猬头拿下,这笔单子他呕心沥血准备了大半年,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就能签合同了。
可是就因为这个服装大佬对苏薇薇说了那几句其实无伤大雅的醉话,毫无提防之下被刺猬头从后面飞起一脚踹翻在地,然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子就朝他脑袋上猛砸。
要不是被人拉开,那个服装大佬非得当场被砸死不可。
为这事儿,那笔辛苦准备了大半年的大单子飞了不说,刺猬头自己也因为伤害罪被抓进去关了半年。
不过他从来不后悔,别说什么大单子,什么坐半年牢,谁要再敢让苏薇薇有半分不痛快,请假当场又如何,枪毙又如何?
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苏薇薇,刺猬头,无比幸福的一对,从来没吵过架,从来没闹过别扭,永远甜蜜永远恩爱,她靠着他的肩膀看日落,他搂着她的腰肢看夕阳。
他说,“我们要白头偕老。”
她笑了笑,说,“嗯,我会一辈子爱你。”
然而事实上,他说错了,两个人并没有白头偕老。
而她却说对了,她的确用了一辈子去爱这个男人,只不过,她的一辈子,却似乎有些短暂。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