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戒指里的老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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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阳城周边鲜少有这样的大型兽潮,护卫队长双眼瞪如铜铃,手持阵旗,“撤!”颤抖的声音里满是惊惶。

    一刻钟前,按照凌云所说的离开,尚且来得及,现在却是晚了!实力高深的,还能试试和死神赛跑;至于那些实力低微的,只能留下成为兽族的盘中餐了。

    富商想要撕开符箓,传送离开,但在兽潮的干扰下,周边的时间和空间发生了不规模紊乱,迟迟无法打开符箓。他踹一脚护卫队长,下令:“愣着干嘛?上去杀啊!抵御这波兽潮,我给你一百万!”

    侍卫队长看着乌压压兽潮,扔下阵旗,转身就跑。灵石再珍贵,也没他的命重要。

    他一跑,其他人更是凌乱地四散。有人被推倒在地,挣扎着想要起来,却被来往的同伴踩伤,痛苦的哀嚎犹如杀猪一般,伴随着女人绝望的哭泣,刺激着每个人的耳膜。

    凌云捡起阵旗,沉声道:“听我号令,列阵!体修在外,灵修其次,没有灵力的人站在阵法最中央。留下来御敌,我保你们性命无忧;如果谁觉得他能跑得过兽潮,那就逃吧。”

    他从小和兽潮打交道,对它们非常熟悉,闭着眼睛都知道如何指挥。

    最先响应凌云话的人是胡可,大半个月来,他在凌云的指点下,进境飞快。可惜凌云此前修炼的道法不适合他的灵根,不然他都不必去找修仙门派了,直接抱紧凌云的大腿就行。

    从凌云那里学到越多,他就越是明白,凌云绝不只是一个小乞丐。只是凌云从不提起过去,他对凌云过往的了解,只有天目城三字而已。

    四散逃窜的人群中,胡可逆着人流,麻利地拎起一众修士,把他们扔到阵法当中。他的动作看似随意,仔细看去,每一个人的位置都是恰好。

    兽潮已经够快了,但比起胡可,又落在了下乘。等兽潮来到他们面前,就连倒在地上哭泣的小孩子,都被胡可送到了阵法中央。

    他的表现得到了凌云的认可,凌云冲他扬眉一笑,大手一挥,阵旗所指之处,仿佛有千军万马之势,“战!”

    那些原本已经逃出半里远的人,硬生生地被胡可拉了回来,不战还能怎么样呢?

    在凌云的主持下,人类修士与兽潮爆发了轰轰烈烈的对抗战,守住了一拨又一拨攻击。富商也终于喘过这口气,拿着上好的丝绢擦着额头的汗滴,竖起大拇指赞道:“英雄出少年啊!”

    戒指空间里,许清晏凝视着战场,五光十色的攻击混着兽族的尸体在空中飘荡,正中央处,手持阵旗的凌云沉稳有度,举手投足之间有一股大将的泰然之风。

    “真难以想象,如此优秀的人,差点被命运毁掉。”他摇头嗟叹。

    系统纠正:“毁掉他的从来就不是命运,是他自己的选择。宿主,举头三尺有神明,你要注意自己的言辞啊,命运之神最讨厌别人背后说他坏话了。”

    许清晏眨眨眼睛,不在意地笑笑。比起虚无缥缈的命运之神,他更在意眼前的少年。

    在这一刻,他无比庆幸,凌云是他的攻略对象。幸好他和凌云能有这段缘分,否则的话,如此耀眼的人,终生一蹶不振,该是怎样一种遗憾?

    系统干巴巴地说:“宿主,我检测到你的心情很愉快,发生了什么吗?”

    许清晏道:“那是因为我在任务过程中得到了快乐呀,我爱做任务,任务使我快乐。”这种成就感,难以言表,无与伦比,他愿意为之奋斗终生。

    在凌云有效的指挥下,兽潮过后,四海商队只有三成的伤亡。这比大家预想中的结果好多了,假如他们四散而逃,活下来的人能否到达半数,都是两说。

    富商对凌云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笑得一脸褶子。听说他要使用传送阵,还赠送了三张传送令牌,每张都要数万灵石呢。

    胡可调侃道:“小爷也出了大力气,你不感谢一下我吗?”他毛都没长齐,就敢自称小爷,换在从前,绝对会引来哄堂大笑。

    经此一役,四海商队没人嘲笑他,他在先前的兽潮中的表现,绝对担得上这个自称。富商道:“凭借少侠的本事,天下哪个门派不抢着招揽?这个就不需要小人插手了。”

    “这就是修道。”胡可由衷地感慨:“半个月前,我还是个小人物,修真者懒得正眼看我。现在居然连四海帮会的人,都尊称我为少侠了。”

    他洋洋自得时,凌云将他拽到一边,分析道:“你的《穿云步法》还是不行,它的要诀在于飘逸,你使用的太笨重了。”一面说着,凌云一面为他示范。

    周围的人这才发现,凌云虽然没有灵力,但在道法、秘技方面造诣极深,即便是他们曾经见过的金丹期修士,都不及他的万分之一。

    他们好奇凌云的身份,边陲小镇居然也能养出此等人物?

    越来越多的人围绕在凌云身边询问,哪怕是凌云从未修习过的道法秘技,只要示范一遍,他就能找出关键问题。他的讲解深入浅出,好似一只手一般,轻轻拨开了他们修炼中的迷雾。

    之后的路程都是这样度过,分别之际,谁也不舍得放凌云走。他们第一次觉得,从烈风镇到元阳城的距离实在是太短了。留不下凌云,最后只好由富商做东,在元阳城最大的太白酒楼,为凌云举办了一场践行宴。

    不同于大多数酒楼的金碧辉煌,太白酒楼主打素雅两字。店内桌椅是一水的黄花梨木,浅淡的色泽中,天然纹理如同山水线条一般,清新明快。

    一楼大堂中设有说书雅座,身形高瘦的老者拍起惊堂木,四座中人洗耳恭听,袅袅的青烟中,隐隐有茶香萦绕。楼梯盘旋向上,二楼是包间,专供贵客使用。富商是太白楼的常客,直接吩咐店小二领他们前往包间。

    啪嗒的脚步声里,夹杂着说书人抑扬顿挫的故事,“上回说到,魔门之主水无痕求购凝魄丹,只为救回天目城城主尹天渊,两人之间到底有怎样的爱恨情仇?众所周知,五百年前,水家和尹家曾是世交……”

    “你说谁?”凌云的脚步停下了,双目如炬地看向说书人。

    其他客人还在等着听下一段,没有为凌云一个人停下的道理。说书人手中的惊堂木悬在半空,为难地看向掌柜。

    富商掏出一锭元宝,笑着说:“他是我的贵客。”掌柜打个手势,说书人才对凌云答道:“您没听上回吧?上回讲的

    是青冥渊攻打天目城。”

    凌云扶着栏杆的手背上,有青筋暴出,“讲给我听。”一年了,那时的惨烈还在他的眼前回放,每次梦醒时分,都是一片血红。

    说书人清清嗓子,从第一段开始讲起:“原本这等魔门秘事,也不是咱们该知道的,实在是青冥渊满世界求购凝魄丹的动静太大,才闹得众人皆知……”

    在他的口中,整件事娓娓道来,凌云心中掀起惊涛骇浪。原来袭击天目城的人是青冥渊弟子,原来舅舅没死!水无痕搜集了舅舅的真灵碎片,只要一颗凝魄丹,就能重新将他唤醒。

    凌云追问道:“为什么水无痕灭天目城在先,又救尹天渊在后?”

    说书人摸着山羊胡子,“那就是今天要说的内容了,这可是我的独家。水无痕与尹天渊之间,关系不寻常啊。两人青梅竹马,暗生情愫……”说到高|潮处,他还唱了一段淫词艳曲。

    凌云喝道:“够了,说重点!”这些说书的就喜欢瞎编乱造,舅舅才不会喜欢那种大魔头呢!

    说书人嘿嘿一笑,跳过这一段,继续说道:“五百年前水无痕血洗尹家,尹天渊与他反目,在天目城隐姓埋名,行事极为低调。以至于世人只知城主凌风,对于同样是元神期真君的他,连名号都叫不上来。

    十年前,凌风在封印兽皇的行动中牺牲,尹天渊不得不走到台前,代为掌管天目城。他深居简出,除了亲信,很少有人见到他的脸。直到一年前,为了争夺出现在空藏秘境的青龙,他的踪迹才被魔门弟子查到。”

    凌云的手,攥紧了盘龙塔。也不知舅舅废了多大的力气,才在群雄环饲之中抢下青龙,却转手就送给了灵脉尽毁的外甥。

    那一天,凌云在太白楼中,听了整整两个时辰说书,全是尹天渊的过往,再小的事情,他都不觉得琐碎。和舅舅朝夕相对时,他总觉得舅舅是一个无趣的老好人。

    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能以这样的方式,了解舅舅的过往。凌云这才发现,舅舅本也是一位叱咤风云的大人物,只是自愿退居幕后,活在父亲的英名遮盖之下。

    践行宴上,富商举杯:“两位少侠,我先干为敬!这是四海令,请你们收下。四海之内皆兄弟,你们是我的贵客,就是我们四海帮会的贵客,前行的道路上,但凡遇到四海商队的票号,都能凭借四海令获得帮助。”

    四海令数量有限,富商只有两枚,一下子全部送出去了,他却不觉得可惜。他有一种预感,眼前的两人绝非池中之物,四海帮会和他们结个善缘,百利而无一害。

    冷冽的清酒入喉,凌云不再耽搁,抱拳作揖后,推门离开。胡可紧随其后,到了没人的地方,他才问道:“阿云,你和天目城是什么关系?你对尹天渊的事情那么感兴趣,又和旧城主凌风同姓。”

    近一年的相处,凌云对这位最好的朋友,并没有隐瞒的打算。他如实答道:“我是凌风的儿子,尹天渊是我舅舅,我要到青冥渊去救舅舅!”

    “你疯了?刚才说书的都说了,凌风过世后,魔门之主水无痕是公认的当世第一强者,更别提青冥渊是他的老本营,里面绝对遍布元神期真君。就凭你现在的实力,去了就是送死。”胡可拽住凌云,厉声劝道。

    “舅舅是为救我而死,不管前方是龙潭还是虎穴,我都要闯上一闯!”凌云意气风发。

    胡可翻了个白眼,“围攻尹天渊的可是七曜大阵,就算不救你,他也跑不了。”

    凌云愣住了,胡可说的话虽然不客气,却很在理,竟让他无从反驳。“无论如何,他是我舅舅,我不能看着落在魔主手里。还有天目城的大仇,我也要报。”

    胡可问道:“你能搞得到凝魄丹吗?没有凝魄丹,根本救不活你舅舅。一颗凝魄丹,魔主倾世难求,你是比他人脉更广,还是财力更强?”

    三言两语间,凌云的一腔热血,被他的冷水泼得沸腾不起来了。等凌云冷静下来,胡可才高深莫测说:“傻阿云,想要报仇,有的是办法。耕地靠的不是卖傻力气,你得会借用犁。”

    凌云连忙抓着他的手,问道:“这么说来,你有办法了?”

    胡可狡黠一笑:“跟我来!”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