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惊喜:“吴大哥!原来是你!”
李风以前就认识这个守卫,他名叫吴泉,不过二十岁左右的年龄,也是黄阶一层后期。
这个吴泉,可以说是庄主李幕的心腹之人。
吴泉擦了擦脸上的血,说道:“小庄主,你怎么会偷袭银库?”
李风面色一沉道:“吴大哥,我长话短说,汪鲁那个混蛋,想要篡位,我手中的庄主令牌被他骗走了,我现在要逃出剑庄,否则就活不了几天了,走之前,我想带走一些银两。”
吴泉不愧是李幕的心腹,当即说道:“我知道了,小庄主,你跟我来!”
吴泉带着李风进入了银库之中,走进银库,李风眼前银光一晃,成堆的白银出现在李风的面前。
这些白银的数量最起码有好几千两,是很大的一笔钱了。
“唉,只可惜,我没有传说中那宝贵的储物戒,否则这些银两,我一两都不会留给汪鲁!”
吴泉听到李风的话,笑道:“小庄主,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些银两,算不得什么!真正的好东西,在这后面!”
说着,吴泉转动一个烛台,一阵机关运转声音响起,一个暗格出现。
那暗格中,金光闪闪,竟然是一堆金条!
“小庄主,黄金比白银价值高多了,你要拿,就把这么多黄金拿走!”
看到那么多黄金,李风也是心动:“今日之事,多谢吴大哥指点了!”
说罢,李风就抓起大把的金条往行囊里面塞。
一两黄金百两银!
这里有十根十两的金条,百两黄金,相当于一万两白银!
一万两白银,哪怕是对于整个腾云剑庄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了,却被李风一股脑的装走。
“哈哈,汪鲁那个混蛋,肯定会气死的!”
吴泉在一旁笑道。
“对了,小庄主,你此番逃出去,什么时候……回来?”
吴泉害怕李风拿着黄金一去不返,那样他和其他的李幕往日的心腹,就要活在汪鲁的阴影之下了。
李风拍了拍胸膛说道:“吴大哥,你放心,我李风不是忘恩负义之人,爷爷对我有养育之恩,待我实力强大了,我一定回来亲自剁了汪鲁的狗头!”
吴泉热血道:“好!小庄主有此番豪言壮语,我就等着你回来的那一天!”
“吴大哥,放心吧,那一天,不会太久!”
掳走了黄金,李风与吴泉走出银库。
吴泉道:“小庄主,你快离开吧,这里的异变,恐怕很快就会被人发现的,你走之前,把我也打晕吧。”
看着吴泉,李风有些犹豫。
吴泉微笑:“没事,只是打晕而已,又要不了命,小庄主你果断点,我若是不真的晕过去,恐怕会令人起疑心。”
李风恩一声,不再犹豫,一记掌刀击晕了吴泉,飞快的消失了在了夜色中。
逃出了腾云剑庄,走在牛角县的街道上,李风自语道:“逃是逃出来了,我现在应该去哪?”
在腾云剑庄中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明天一早,汪鲁必然震怒,要派人来追杀李风。
而且李风现在身怀巨款,真是非常的不安心。
“必须先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落脚!去贫民窟!”
李风稍微思考了一下之后,十分果断的朝着贫民窟快速而去。
牛角县的贫民窟,是一片非常动荡不安的地区,这里鱼龙混杂。
走在贫民窟的街道上,也许都会撞见光天化日之下强尖妇女。
也许你一个不留神,腰间的钱袋就会被扒手顺走。
甚至当街杀人!在贫民窟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牛角县的官府也想管,但是因为很多原因,根本无法根治。
如今,李风也只有藏身到贫民窟当中,才有机会躲过了腾云剑庄的追杀了。
下半夜的贫民窟街道上,也难得的安静下来。
到处都散发着垃圾和臭水沟的味道,在某个小巷子里,也许还会听到淫-邪的喘息声。
路上偶尔有一两个醉醺醺的酒鬼经过。
李风用一块布蒙在头上,将脸藏在阴影之中,在一个偏僻的巷子中,走进了一家客栈。
贫民窟的客栈,呵呵,不会是什么好地方的,但是李风也是别无选择。
“老板,你这里有地下室吗?”
趴在柜台上打瞌睡的老板猛然惊醒,看到李风一副十四五岁小孩的身躯,眼中露出厌恶。
“哪来的小屁孩,快滚!”
咚!
一块二十两的白银,被李风拍在柜台上。
“我再问一遍有没有?”
老板被李风的气势惊到了,再看到李风手中的二十两白银,眼中有些发亮。
再仔细打量了李风一下,李风虽然换掉了腾云剑庄的衣服,穿上了普通的衣服,但是衣服挺新,干干净净的,这样的打扮在贫民窟可不多见。
不禁觉得李风有些不一般,不着痕迹的收下二十两白银,冷笑道:“地下室不是没有,但是看你的样子,不像是仅仅住客栈这么简单,所以,这价钱还得翻倍!”
李风想了想,还是毫不犹豫的又摸出来了二十两白银。
他之前杀死两个看守,一共就搜刮到五十两白银,这一下就只剩下十两了。
不过李风的身上还藏有百两黄金,这几十两白银,他也没有太在意。
收了钱,老板带李风走到后面的屋子中,打开一块地板,露出了地下室。
“这地下室里面存放的杂物,你不要乱动,现在你可以下去了。”
李风皱着眉沿着楼梯爬了下去,地板又被老板盖上了。
地下室有个通风口,只能看到一点外面的街道。
这里的杂物很多,全是一些不用的桌子椅子,满是灰尘。
李风也不在意这些,随便铺了一层布,就躺在了地上。
仰望着那个通风口,李风眼中露出仇恨:“汪鲁,汪雅,你们这对狗父女!给我等着吧!现在我住在这地下室中,就如同老鼠一般苟活
活,都是拜你们所赐,但这却是卧薪尝胆!不久之后,我一定会加倍还给你们的!”
客栈的老板,端详着摆在面前的两锭银子,眼中有冷芒闪过:“这个小子,一看便是个雏-儿,四十两白银住一间满是灰尘的地下室,他以为这是县里最顶级的来福客栈吗?不过……”
老板眼中杀意闪过:“不过这小子挺傻有钱的,做了他,定能赚一笔!”
从柜台下面,摸出了一把带着血迹的大砍刀。
贫民窟就是这样,哪怕是一个普通小客栈老板,谋财害命的事情,都干过很多桩。
夜更深了,距离天亮不远了。
老板不再等待,提起了染血的刀,脚步无声的走到了地下室的上面,打开地板,一丝一毫的声音都没有发出。
李风微微的鼾声在整个地下室里环绕。
“哼,臭小子,睡得还挺香吧,就让老子送你上路吧!”
要命的一刀,朝着熟睡的李风脖子上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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