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夏小姐住院了,说是被狼咬去了半条腿(万更)


本站公告

    天气尚早,外头雨却下得很大,往日蔚蓝澄明的天空堆积了层层叠叠的乌云,豆大的雨点冲破阴郁的云层砸在玻璃窗前惹起晶莹水滴四处飞溅。梅胤戳灭手中的烟头,朝外头看了一眼,远处那座高耸入天际的尖塔教堂在狂躁的雨水的击打中,红白色的墙面似脱去了一层皮显得冷清孤寂。又是这样的雨天,又是这样阴郁的空气,像大马力的吸尘器把他燥热阴郁的肉身卷进密不透风的机腔中,只余干瘦的肋骨在寒风中无望的等待,等待永远无法抵岸的归途。不喜欢下雨天,似乎是从她离开他的那一天起,梅胤记得她离开他的那一天就是倾盆大雨,他很清楚的记得是因为那场大雨把她栽种了好久的心爱的玫瑰都摧败了,等他意识到再搬进屋来时,朵朵吐艳的红玫在暴风雨的倾泻中只余一根赤条条的枝梗,连同那些令他心悸不已的花瓣还有绿叶随着雨水一同埋葬在黏湿的土壤里,从那以后他的花园里不再有花。

    这几十年里,梅胤过得清心寡欲,亦过得欲火焚身。没有人知晓,在每一个没有她的沉寂的午夜,那个坏女人妖娆柔软的身子似时时刻刻被他穿透被他吸允,他怎样也无法忘记她用她狭窄湿润的某处深深地含着他,仿佛一秒就是亘古天长。而他作为回馈,只好挺着遒劲精瘦的腰身用他最引以为傲的事物一次又一次剧烈而绻缱地入了又出,带着她跋涉云端之上的高峰,裹着她在激情澎湃的深海里肆意又缠绵的遨游。每一秒被她含着的快感与幸福都险些令他死在她的身体里。梅胤有时特恨这样的自己,恨那个该死的女人离开他这么多年不知所踪,而他呢,还像一个十足的愣头青一样时时回味两人曾交缠在一起翻云覆雨的种种!

    就好像这座千年古城,因为她当初一言,他还是忍不住踏足了……也好像,那个长得十分像她却名声狼藉的小女孩这几日常令他心头烦躁……有关她的一切,统统将他湮没的体无完肤。

    梅胤骂了声“他妈的”的,便打电话叫丁悬进来。

    “先生,您唤我有事?”

    丁悬很快进来,垂首在一旁等待他的指示。

    “嗯。”梅胤沉吟着,问向跟了他几十年的贴身助理:“丁悬,你有没有感觉到那个女孩真的很像清菡?名声是比不上了,只眉眼的那几分酷似,活像了她在的时候。”

    丁悬一愣,没有料到他会在他面前提到夏小姐,有些意外,忙道:“那位小姐确实与夏小姐有几分相似,虽在外人看来她是坏透了,可我却觉得那小女孩浑身绕着一股莲花般的清香,就像当初夏小姐一样……”

    “你还叫她夏小姐呢。”

    梅胤又点燃了一根香烟,猛吸了一大口又重重吐了出来,任由儒雅坚忍的脸孔缭绕在浓浓的烟雾里模糊不清。

    “先生不也是对她旧情未了吗?”

    梅胤哈哈大笑了两声,除了丁悬没人敢在他面前提起她,他吐着浓烟恨恨道:“那个该死的女人,她的心早就被秃鹫叼了去了,哪里还会记得我……我真是恨……恨自己当初怎么没在她的肚子里撒上我的种,若是有了我的孩子,多少她也会有所牵绊不会走得这样干脆……他妈该死的音讯全无!偿”

    习惯了梅胤儒雅绅士的一面,丁悬未见过他这样粗暴的直白,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回应,只好呆呆的站在那里,略微霜老的脸颊在硕大的静室里分外寂静。

    “你去,查一下那位姑娘住哪,我想去看看她。”

    太像了,真的是太像了,若不是知道清菡当时根本就不可能有孕,他简直就认为她就是他和清菡生下来的小孩。真的是太像了,那双娇滴滴的水眸活像了清菡当时在的样子,还有她的鼻头也像极了她的……

    丁悬应了声便走了出去,很快的,他又走了进来,只是内敛的脸孔带了几分外露的焦虑。

    “怎么回事?”梅胤嗅出了丝不妥。

    “先生,大事不好了!那位夏小姐已经住院一个星期了,说是被狼咬去了半条腿!”

    “你说什么!”梅胤瞪着眼,双手抓住他的衣衫喝道:“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一五一十的说来。”

    丁悬惊魂未定,忙把刚刚从小秘书身上听来的讯息细细对梅胤道来,末了,他才心惊胆战的擦掉鬂额上涔涔的冷汗。

    梅胤听了心中大痛,似是心头供了好久的宝贝被人硬生生夺了去那样,除了夏清菡,还未有人能引起他这般紧张的怜惜和惊慌,尤其对方还是个名声狼藉的小姑娘。可是梅胤也不清楚那股躁动在宽阔胸膛中的洪荒是怎么回事,他戳灭烟头,抓起沙发边的外套,不顾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对丁悬低喝道:“立刻去医院!”

    ~

    “你们不要随意翻动她,她腿部的神经的缝合需要石膏固定4周左右。”

    “医生,她刚才的反应是怎么回事?她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甚至忘了自己的姓名,忘掉了我们的一切……”这是个声音娇亮的女声。

    “这……”声音冷酷的男音顿了下,“一般患者会患上失忆症,是因为患者对新近重大事件,如创伤、丧亲或车祸因震撼过大不堪回首而产生部分性选择性失忆,比如:个人对某段时期发生的事情,选择性地记得一些,遗忘某些,有些通常是1至2天,或者更久的将记忆解离,更有甚者患者会全盘完全忘记自己的生活背景,包括姓名、地址,当然这要看患者所受创伤的具体程度而言,一般来说,失忆症是可以用催眠治疗痊愈的,不过我个人建议:还是要尽快找到病人的压力源,尽可能鼓励病人去克服回忆,否则病人长久沉浸在痛苦的创伤中,催眠治疗远远不过杯水车薪……哦,还有,你们要时刻注意病人的情绪,尽量不要忤逆她,她想做什么就让她去做,我很抱歉,但病人的言语功能因受到失忆症的影响,在很长时间内她会显得特容易激动,并且反应迟钝,下周若病人有好转,家属可过来精神科预定号。”

    ……

    冗长繁琐的对话终于结束了,夏承玉才睁开眼睛,病房里头的门已经虚掩上了,许是还有人在外面跟医生谈话,丝丝缕缕的刻意压住的声音传进她的耳朵很是烦躁,她蓦地扯下端放在柜台上的玻璃杯奋力朝门边上砸去,“闭嘴!”她低吼了声,随着四处砸落在地的玻璃渣子一样尖锐。

    门外很快被推开了,几个人冲了进来,面容焦急,仿佛没有料到她会在此刻醒来的这样。为首一个长得十分帅气高大的男人冲到她床前

    前,温热的大手探了探她额头的温度,柔声道:“承玉,你醒了?饿不饿?你已经睡了很久了,要不要喝点粥?”

    他琥珀色的瞳孔尽是水波滟滟的柔光,望向她的时候像是在注视着一件极为稀罕珍贵的珠宝。夏承玉默不作声,心中烦躁极致!眼前站着的这三个人,她一个也不认识,他们到底是谁!啊!她的脑子好混沌!也好疼!

    “是呀,承玉,”福子慌忙拿过放在一边的食盒,倒出一碗温热的粥递到她床前,吹去了热气探到她的口中,笑道:“丫头,算你有福气,这芝麻粥可是老娘三更半夜起来就熬好的呢!来,快趁热吃了……”

    “啪”的一声,福子手中端着的那碗滚烫的热粥被夏承玉挥手一拍四处飞溅起来,福子“唉哟”了声,没有理会手背上沾着的几粒滚烫的米粥,她惊慌失措的喊道:“噢!秦医生,快!承玉的腿上!粥都撒到她的腿上了……”被她拍掉的粥竟全数倒在她那条受伤包裹着厚厚纱布的小腿上了,福子吓得直吸气,且不说光是看了就觉得心疼,再抬眼看看夏承玉,她盯着一双晶莹剔透的眸子盯住了她和秦非,像极了一头正在猛烈撕咬着猎物却横遭同类抢夺的野狼的眼里因暴怒而冒出的光!“哦,怎么办,怎么办……秦医生,你快想想办法啊!她的腿不能碰水……”她战栗着身子想上前帮忙,却无法压平心口处那阵强烈的恐慌,最后她瞠目结舌的站在那里盯着秦非快手快脚的扯过床单轻轻拂去她腿上的粥水。

    秦非没有时间回应她了,他朝她低喊:“压住她的双手!”喊完,他按下床头的报警铃,然后抿着唇低头快速拆掉夏承*上的纱布,直到露出卖相可怖的手术口时,他才松了口气。这条腿刚刚移植了几条神经,用几节人工骨骼修复了破损的胫骨,前几天又因细菌感染突发了炎症,这会子是万万不能再有事了。他深吸了口气,抹了抹额上沁着的汗,胸腔处还狂跳不止。好险,刚才。

    几个医生马上跑了进来,来的人还有刚才的精神科的主治医生abbott。几人很快给夏承玉清洗了伤口,上了药包扎好了。途中一位医生要给她注射镇定剂,被秦非一手制止了,因为他注意到夏承玉由始至终都只是睁着一双涟涟的眸子盯住那些正在她腿上活动的手,苍白的嘴角若有若无的泛浮着一抹快觉。要知道她从前最怕疼了,一丁点的伤口都会疼得龇牙咧嘴,怎么这会……秦非看得心惊肉跳,愈想愈后怕。

    事后,他把abbott拉到另一边,低声问他:“不是说她只会有点情绪激动吗?怎么她刚才和前次醒来时完全变了一个人,好像特别狂躁……你也看到了,她对疼痛没有触感。”

    abbott皱眉,似是想到什么不好的事来了,“最怕的是,她不是单纯的失忆,还患有解离性失忆症,要是这样的话,麻烦可大了,秦先生,你是医生,你也知道这种病在医学上还没有明确研究意见。”

    学医多年,秦非当然明白他所说的解离性失忆症是什么意思,这种慢性病一般只发生在战争或重大灾难事件之后,除了失忆,患者还伴有多重人格违背,也就是患者通常有二种以上的人格,在不同的时期某一个人格会成为主要的人格,而且彼此忽略,一个人格出现时,另一个人格就隐没不见。两个人格有各自的记忆、情绪、行为模式、态度等,而且差异通常很大,好像两个灵魂住在同一个躯体身上。而且患者有意识知道这些不是真的,却像一台机器身不由己。

    “秦医生,他是什么意思?啊,你说啊,他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福子颤抖着抓着他的胳膊追问道。

    秦非望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女人,艰难道:“刚才说话的人不是原来的承玉……”

    “什么不是她!啊,你说清楚点!”

    “这位女士,请你冷静,别惊扰到病人。”abbott操着一口生硬的中文道:“秦先生说的没错,患者身上开始有了两种不同的人格,”他瞥了眼沉沉静静的夏承玉,压低声音道:“今天病人凌晨五点醒来的那一次,就是你们看到她的另一个人格,这两个人格会在不同时刻随时替换的……”

    “你他妈的!你给我说人话!那些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人类学统统给老娘住嘴,解剖学,医学,文学和机械学也给老娘吞到肚子里去,说些他妈该死能听得懂的人话!”福子朝他吼完最后一字时,才发现自己脸上湿漉漉凉得很,她伸手去摸,果然一滩青光闪闪的泪迹赫然躺在手心。心没由来的抽搐,她趴到夏承玉的床前,哽塞道:“嗨!坏丫头,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福子,是李福子,你还说……你还说我是你姐姐来着,呀!夏承玉!你别吓我了,快点好起来听到没有!……快点好起来,你可是夏承玉啊!那个怎么也击不垮的小丫头……”

    abbott见状也没有生气,只朝秦非颔首便信步走了出去。只要能用药物控制得住的病情就不算什么坏事。

    秦非心里虽难受却不能不硬压在心里,“嗨,福子,”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朝她眨眼:“我们出去吧,让承玉好好休息下。”既然现在她不想见到他们,强行相见只会徒增烦恼影响到她的病情就更不好了。

    福子“嗯”了声,也知他说的话在理,回头深深看了眼正睁着眼盯着天花板出神的夏承玉,心中更是难受,忙揩着泪出去了。

    “非,”帕斯从走廊的另一头大步走来,白皙深邃的五官在阴森森的长廊中有种道不出的俊美,“重症监护室的那位脱离危险了。”

    “嗯,行,我和你去看看。”秦非心中一跳,立刻想和帕斯赶过去却有些犹豫看向紧闭的病房。福子知他心中所想,她吸吸鼻子:“秦医生,你们去吧,这里我来看着。”

    他点了点头,和帕斯消失在长廊的拐角处。福子目送他消失在自己的眼前,准备在靠墙的椅子前坐下,突然从长廊右侧走来一对男人令她忍不住注目。我靠!这什么世道!她忍不住心底腹诽,怎么罗马遍地都是帅哥?为首的那个男人长得隽雅极致,一身深灰的西装包裹着他窄腰宽臂,显得分外年轻,虽然他两边的鬓角已微微泛白了,福子觉得他还是只有四十岁上下。

    “您好,有位夏承玉小姐是不是住这?”梅胤已经大步跨到她的身边了,福子忙站了起来,有些战战兢兢的审视着眼前这位先生,靠的近了她才闻到一股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很舒适,令人心安,她情不自禁的盯着他那两道微蹙着的剑眉,呆呆道:“哦,是,她

    是在这,请问您是哪位?”

    梅胤“嗯”了声便推门进去了。丁悬朝她微微颔首也进去了。

    什么呀!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人?招呼也不打一声就跑进去,要是打扰到承玉就惨了,福子着急赶紧跑进去就要把人赶出来。但是她很快愣住了,紧接着她的眼前氤氲了层薄薄的云雾,前方那侧躺在病床上脸色发白却笑意盈盈的人令她心口骤暖。那个温顺善良的夏承玉又回来了。

    “你是谁?”

    她赶紧走过去,轻轻拉住她柔软无力的小手,嗓音有些哽塞:“承玉,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夏承玉眨着两口清澈的眸子,微想了下,柔柔道:“早上我见过你,你说你叫福子是吗?”

    见她一字不差的说了出来,福子险些没有叫出来,她笑出了泪,只一个劲的点着头,啥话也说不出了。夏承玉见她回答便伸出一只小手晃了晃她的手臂,“福子,这位叔叔是谁,我认识他吗?”还没有等福子答话,梅胤在她身旁坐下,从丁悬手上取过那束鲜花递给她,“小姑娘这些花,送给你。”夏承玉心中一喜,咧嘴笑了,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孔在嫣红的鲜花的映衬下有一种极致的诱惑,但是梅胤看得却是心头酸涩,他涩涩一笑,柔声道:“小丫头,你忘了吗?那天在圣玛丽大教堂你给了我一把面包屑喂小鸽子的,你不记得了吗?”

    “是吗?”夏承玉歪头一想,细细的眉头都皱起来了,她转头朝福子求助。但福子却不知他们之间的事,正踌躇如何开口时,梅胤伸手摸了摸她发汗的鬂额,柔声安慰道:“没有关系,既然不记得了就算了,不是什么大事别想了……回头等你好了,叔叔再带你去圣玛丽大教堂喂鸽子好不好?”他儒雅的嗓音有一种十分温厚的安抚力,夏承玉朦朦胧胧的脑袋里觉得舒适极了,她笑着点了点头。

    这边福子已经倒出了一碗芝麻粥,方才那碗被她拍掉在地上,保温瓶里所剩也不多了,她小心的托着热粥作势要喂她。

    “让我来吧。”梅胤接过她手里的碗,勺了一口放到嘴边吹了下,送到夏承玉的嘴里:“小心烫。”

    “嗯。”夏承玉朝他柔柔笑道,像一只极乖的小兽张开嘴巴准备吞下他送至嘴边的热粥,她喜欢这位从未谋面的叔叔,虽然她一点也不记得了从前的事,包括她何时认识得他,这位叔叔是她什么人,她一概不知,她只知道这位叔叔身上有一股非常浓烈舒适的味道,嗯……有点像爸爸的味道……嗯,她的爸爸又是谁……“啊!”她双手抓住自己的头颅痛苦的嘶叫着,挣扎间又扯到了那条被石膏固定住的小腿,一时针脚缝合皮肉的刺痛和腿部神经的痉挛之痛一齐密不透风的席卷了她,“啊!好疼!为什么……我的腿会这么疼……”

    梅胤被她吓了一跳,赶紧把手上的粥递给站在旁边的丁悬,扶住她不断颤抖的肩膀,焦急道:“小丫头,你怎么了,哪里痛吗?啊?快告诉叔叔哪里痛?”他朝她小腿望去:“是不是腿疼了?”

    福子知道是她腿部的神经又疼了,医生说了这种疼会伴随着她移植神经前后四周的时间,无任何药物可解,往后遇到阴雨天气时也会隐隐作痛。她从口袋中摸出一颗糖剥了放入她口中,双手抚摸着她冰冷的脸颊,温言道:“承玉,你的腿现在受伤了,上了石膏,医生说不能乱动,你先忍忍看好不好,过一阵子就好了。”

    入口的糖果濡软即化,夏承玉逐渐停止了摇晃,但腿间的刺痛仍然像针尖密密麻麻扎着她周身的皮肤,她难受的咬紧发白的嘴唇一声不吭。梅胤宁可她哭喊着,也不愿她这样在他面前默默忍受着,他心里头很不是滋味,“小丫头,你别忍着,跟叔叔说出来哪里疼好不好?”

    “腿……腿……疼。”嘴里哆嗦出三个字,却是用尽全身的力,她瞥头看向福子掉了一串热泪。福子眼眶也是红红的,她蓦地低头装作没有见到她恳求的目光。她的腿部伤得太严重了,医生建议不能使用镇定剂的时候尽量不要使用,在往后的28天内像这样的剧烈的痛楚她不得不咬牙忍着,没有人能帮得了她。而正是因为她帮不了她,福子才觉得没由来的难过不已,她恨不得躺在床上的就是她。哦,该死的老天,你为什么总是爱捉弄夏承玉,她从一出生就一直在受苦!

    梅胤慌得手无足措,他心潮在翻滚,想说的那句“丫头,你忍忍,很快便不疼了”,在触及她软弱痛楚的眸光时硬生生又吞入肚子,他无法睁眼说瞎话。

    “叔叔……你会……你可不可以给我念点东西,散文,小说……或者一首诗……”夏承玉阖上了眸子,蹙着眉头虚弱道。

    “好!叔叔给你念!嗯……我知道一首诗、我知道一首诗!”见她有所要求,梅胤想也没想一口应承下来。只他在剑桥时学的是经管,毕业后一直沉浸于商界至今,鲜少有时间去读诗。这时要他从自己贫瘠的脑海中搜索出一首像样的诗歌,真是为难他了。

    “是吗?那叔叔快念给我听。”她疼得冷汗涔涔,福子担忧的俯在她跟前用干帕子轻轻擦拭着她脸上的汗水。

    “嗯,是威廉卡洛斯廉斯的一辆红色的手推车。”

    她真的像死去了一样,整个人沉沉寂寂的躺在床上,如寒冬寂寞林中最后一截光秃秃的枝哑,她瘦弱的脸颊也可怕极了,跟冰封了几万年的寒川没什么两样。刚才丁悬告诉他她正值二十几岁的青春年华,这本不应该的。梅胤喉头哽塞得厉害,他握住了她垂在身侧微微战栗的右手,擒着依稀的记忆柔柔道来:“那么多的依靠,一辆红色的手推车。雨水使它晶莹明亮。旁边有几只白色的小鸡。”

    “就这样?没有了吗?”诗歌也许是有效的,她开始微微平复絮乱的胸膛。

    “不!”他不自在的低低道:“当然还有,当然还有!”

    丁悬和福子却不约而同的望向他,两人都知道这首以短小精悍而著称的诗,像他所说,这哪里还有剩下的。两人都没有搭腔,整座阴冷空旷的病房很快只余下梅胤儒雅又镇定的嗓音,以及夏承玉有一下没一下的呼吸。

    “那么多的依靠,葱郁的大地冒出柔嫩的绿芽。那么多的依靠,蔚蓝的天空被树枝分隔开。那么多的依靠,那条白漆的石膏固定在青紫色嘴唇女孩的小腿上。那么多的依靠,似白纸般的脸颊冒着泪光的汗水泊泊而出。那么多的依靠,剧烈的神经的痛楚从你千疮百孔的伤口穿梭,抵达你的四肢百骸……那么多的依靠

    ,这世界的不公与旁观者。那么多的依靠,病床边站着你的亲爱的挚友……”

    不久腿上的药物令夏承玉麻痹了过去。几人轻手轻脚走出病房。

    “这位先生,刚才真的很谢谢你。额,你是承玉什么人……我的意思是,承玉从来都没有跟我提起过你。你不会是她的远方叔叔吧,”福子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在这位文质彬彬的叔叔面前,她有些拘谨:“呵呵,先生你不要介意,只是你和承玉看起来模样有些相似。”

    梅胤倒没有觉得她的话唐突了,只道:“小姑娘,请问你件事?”

    “哦,你说。”福子看着他。

    “夏小姐的母亲叫什么名字?”

    “她妈妈?”她扶额细想:“我也不大清楚,承玉妈妈早她出生的时候就没了,听承玉祖母说,好像叫……”

    梅胤的心跳到了嗓子口。

    “哦!我想起了了!叫夏芍华!承玉妈妈叫芍华!”

    心脏一下子坠落到身体最深处,梅胤按捺着嗓子继续追问:“那他爸爸呢?”

    “她爸爸?”这下子福子沉默了,她倒是知道她爸爸的事,可是眼前这位先生来路不明,如果她轻易向别人透露承玉的*多少影响不好,想到这,她便有些正色道:“对不起,这位先生,我并不认识你,而且我也不了解你,所以有关好朋友的*没有主人的允许我也不好随口宣扬,请你谅解。”

    他没想到她会这样说,一时有些沉默。边上的丁悬见了忙要开口辩解,话还未到嘴边便被梅胤挥手制止了。

    “走吧。”

    哒哒的皮鞋的脚步声回旋在幽深的长廊里,福子在见到两人即将消失在那头拐角处时,听得一句模模糊糊的话:“去,查一下夏小姐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那位先生莫不真是夏承玉的父亲,毕竟若细看的话,两人长相很相似。但随即,她心底暗自嘲讽:“福子啊福子,你真是发羊癫疯了,他怎么可能会是承玉的父亲呢,她父亲早在她出生前就车祸死了啊,你可真逗!”

    ~

    马宏站在车外焦急的四处张望着。他家总裁原本在三天前就应该回来的,不知为何硬生生拖到今日才抵达罗马。他心里乱成一团了,近日发生的事令他措手不及,特别还是在联系不到墨歌的情况之下。今天是周六,机场里的旅客特别多,在人来人往的人潮中张望了许久都没有见到来人,他不禁火燎心肠!

    “哦,歌你看,马宏在那!”

    顾挽月挽着墨歌的手臂一眼见到了正在机场大厅之外来回踱步的马宏,她的红唇噙着笑意抬眼问着身边的男人:“歌,我们是先回老宅还是……”那句我家她还未来得及说出口,墨歌便淡淡道:“挽月,我先让马宏送你回去。”

    “那你呢?”顾挽月一愣,她以为他会陪她回家的。

    “我有事回一趟公司。”墨歌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便吩咐马宏送她回老宅,自己则上了一辆出租车,很快便绝尘而去。

    “顾小姐,请上车。”马宏朝她微微鞠躬,打开了后座车门。

    又是顾小姐!顾挽月抬眼看了他一眼,心中有些异样,这个马宏太没有眼色,从前他这样称呼她倒也无关要紧,只是现在她早已是墨歌的未婚妻了他还这样称呼她,太没有规矩了!她抬脚动作优雅的钻进车里抚平腿上裙裤的皱褶,似非似笑:“你似乎很不喜欢我?”

    马宏一愣,随即和气道:“顾小姐说的哪里话。”

    “你瞧,你连对我的称呼都是这样的生疏,难道不是讨厌我吗?或者是……你根本就不想我嫁给墨歌!如果我猜的没错你应该很喜欢从前的那位夏小姐吧,如果没有我你一定希望她能嫁给歌吧!”

    马宏惊讶她竟如此敏锐,他确实不喜欢她,倒不是因为从前的那位夏小姐在某种程度上更能配得上他家总裁,而是……怎么说呢!他从前并未见过那位夏小姐,他也是在这些时日在罗马第一次见得她,迥异于外界对她名声狼藉的流言,马宏第一次见到她就觉得她清丽脱俗,像小河池里含苞待放散着幽香的莲花一样干净……嗯,她跟他家总裁站在一起很契合,这一点他是从未犹豫过的,至于顾挽月,美则美矣,只很做作!这会儿,她突然捅破这层纸当面质问他令他有过几分犹豫,他微微瞥了后视镜,经过几天的蜜月,她整个人犹如一只冒出了许多殷红花骨朵儿的柔嫩枝芽,娇嫩欲滴,眉角间的幸福与妩媚是怎么也藏不住……

    顾挽月冷笑了声,“开车吧!”她没有指望他会说些什么,也不稀罕,毕竟现在最大的赢家是她不是吗?而他口中的夏小姐永远都没有机会了!哈哈,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

    出租车在梅园门口停了下来,墨歌长腿一跨走了出来。从十天仓促离开这个国家飞往位于地球最南端的那个小岛至今,他无数次在心中设想:那个女人还会不会回来梅园,还会不会等他回来质问他……他知道这些都是旧情未了的罪过,抑或是他早就恨透了那个女人以至于她还能无时无刻影响着他、摧毁着他!不过,从他把自己的手机扔在这座别墅,有关与她的讯息隔绝至今就要重新知晓时,他阴郁了许久的胸膛终于闪过一阵经历了长时间的暴风雨终于见到绚丽彩虹的那种兴奋。他迫不及待的推门进去。

    李嫂并不知道他今日会回来,她早早搞完卫生便回去老家了,今日她的大孙子生病了,她怕媳妇一个人抱不过来便早早归家去了。此时,少了李嫂憨厚的招呼和灼热的烟火气,整座硕大的别墅空空旷旷的,墨歌站在大厅里,仿佛只身站在了一片广袤无垠贫瘠的荒野里,除了那个女人在他心中遗留下的一颗几近枯萎的玫瑰花,一无所有。他抿着薄唇上了二楼,那里有她残留萎靡的痕迹和两人拨云撩雨时的缠绵悱恻。

    天气很是阴沉,太阳的光早已被蘑菇似的乌云缝合得一丝不透,这天儿看着很快就会打雷下雨了。八月未到,以往的这个时候罗马气候最是舒适了,很少会有降雨,怎么今天这么反常,听顾挽月说前两天这里也是倾盆大雨,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推迟了班机的缘故。卧室里很昏暗,墨歌一把拍开壁灯,顿时整间房间亮堂起来了,他深深吸了口气,扒下外套,丢掉手中的公文包整个人扑在了柔软的被枕上。只有在这种时候,来自于他身上缠绕了他许久的不安与阴郁才能稍微得到解放,他闭着眼拿过耳畔夏承玉枕过的软枕放到

    到鼻头下,想要闻着属于她身上的那道微甜酥香的味道,只入鼻的气息除了一复一日尘土的干涩之气,往日她与他缠绵床褥春光侧漏的香气荡然无存!他颓然的翻了个身却被那只扔在枕头边上和手机吸引住了。不是他的手机,是她的。

    他一愣,伸手取了来。手机是很老的款式,机身的边缘历经常年累月的触摸已然打了层油亮亮的金光似的,他目不转睛的盯着机身打开了那层脱了漆的翻盖,上面有十几串未知的电话号码,他没有理会,下意识的来到她的讯息区点开了她的短讯。信箱里尽是短讯,并且它们都具有同一个名字:墨歌!他颤抖着手按了打开键。

    “记得吃早餐。”

    “中午太阳很毒,你要撑伞。还有……我给你做了午餐送到了你公司的门卫那里,记得下来拿。”

    “你吃晚饭了吗?我、好饿。”

    “墨歌,我真的错了,我知道我不该说那些话来伤了你的心……我、我只是没有信心,你是那样优秀,而我一无所有。”

    “其实,我不喜欢看到你和顾挽月站在一起……我不喜欢她,你为什么老是对她笑……”

    “别不理我,我真的错了……”

    “对不起,是我错了,你能不能原谅我这一次,因为……我心里好难受,还有,外面打雷了……”

    墨歌看得眼底湿润,那是他们第二次吵架,只因她在他面前说了些不三不四的混账话,说他是她什么人,为什么要像老头子一样管着她,她才不要他管着她!他怒不可遏,瞋目切齿的盯着她最后一言不发的走掉了。那一次他整整三日没有理她,而她也很快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三日里竟每天给他发上几十条短信。可他仍旧没能消气。最后他不想她竟敢冒着雨在华晟集团门口等他下班,等他出来,见到浑身湿透泪眼朦胧搂着他的腰腹哼哼唧唧的呢喃哭泣时,多大的气都被厚重的怜惜取代了,他黑着脸,一把抱起她回到她的小弄堂放到热水下狠狠搓弄着她冰冷的肌肤,一声不吭。而她呢,一双泫然欲泣的水眸一瞬不瞬盯着他,冰冷的小手却一路往下握住他的火热,咬着唇委屈道:“墨歌,我错了……我不该说那些话,请你原谅我。”所有的怒气刹那灰飞云散,他狠狠压上了她在火热浴室里上演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鸾凤颠倒……

    门外突然想起一阵“叩叩”的声响,他猛然吞下那道依然汹涌到喉咙口的苦涩,从床头走下来,低低应了声“进来”。

    马宏推门进来,那只黑色手提包和那件漆黑色外套正随意躺在地毯上挡了他的去路,他心一凛,抬着脚小心从它们身上跨过去。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