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送错了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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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哥,这是新鲜的“柳术”,给你跟表嫂吃!”

    小表弟晒得黑漆漆的,手里面捏了一把绿油油的芦稷,递到了林全的面前。

    林全眼前一亮,这东西小时候吃过,长大以后好像没有多少人种了,所以就没看到了。

    没想到这一次在小姑这边还见到了。

    “谢谢你啦,表哥奖励你一个好东西!”

    林全把自己的包拿了过来,从里面翻出来了一个psp,这是他才买没多久的,准备去欧洲的时候,在度假的时候打发无聊的时间的时候看。

    “谢谢表哥!”

    小表弟看到这个崭新的psp游戏机之后,顿时眼前一亮,双手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然后直接立刻就跑了。

    “呵呵,你把游戏机给了他,这样会不会被小姑责怪啊!”

    丹尼丝拿起了一根芦稷,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怎么从哪儿下口,这东西她没吃过,甚至都没有见过,所以完全不知道怎么吃。

    “哎呀,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你说我现在去把他追回来,还来得及吗?”

    林全挠了挠头,似乎已经看见了小姑姑把小表弟暴揍一顿的场景了。

    “那不好吧?送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太小气了点吧!”

    丹尼丝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丝毫没有同情林全的意思。

    “这,这就尴尬了,看来待会我需要跟小姑姑好好的解释解释才行!”

    林全挠了挠头,有点无语。

    小表弟今年高一,九月开学了之后就是高二了,高中的学习任务是很重的,所以他的主要时间都要放在学习上面。

    表姑一家人对于小表弟的期待是很大的,他们希望他能够学有所成,最好可以考上一个好一点的学校,这样的话才能摆脱这个小城市的束缚,找到一个更大的舞台。

    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对于城市人而言可能不是那么的有感觉,那是因为他们的起点已经很高了,所以对于自己已经得到了的东西,就不是那么的在乎了。

    但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人而言,想要走出农村,那就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随大流,出去打工!

    这些进城务工的人,干着社会上最低贱,对卑微的工作,社会地位低,工资收入低,健康保障也很差,前途一片灰暗,很容易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待,所以他们就算是进入了城市,也很难融入城市。

    而这个时候,另外的一个途径就显得好多了,那就是考试,考出去!

    考出好成绩,上了好大学,然后选择一个好单位,过着城里面那些人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拿着优渥的工资,然后一点点的攒下钱,在城市里面安下自己的家,再把户口转移过去,找个对象,结了婚,基本上就融入到了城市里面去了。

    这样的路线无疑是最好的,而且也是最适合年轻人的,谁也不想自己的子女在外面干着跟自己一样低贱的活计,还要承受城里人的歧视。

    而中国人都有一种传统,那就是想法设法的为自己的子女创造出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宁愿自己过得苦一点累一点,也绝对不让自己的孩子受罪,这种在外国人看来完全不可理喻的事情,在中国的每一个父母的身上,都可以找到!

    小姑跟小姑父的工作只能算是一般般,饿不死也吃不饱的哪一种,在小地方还算是不错,但是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跟自己一样,一辈子就待在这个小城市里面,这样的生活或许比较的安逸,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应该有的进取之心。

    因此他们对于自己儿子的要求比较高,对他的学习很在乎。

    林全也正是想到了这一面,才忽然间觉得有些后悔。

    自己之前并没有想那么多,所以就把自己的psp送给了小表弟,但是这个时候一想到小姑和小姑父对他的期待,他就有些担心了。

    要是因为这个一个psp导致小表弟的学习成绩下降的话,那可就惨了,他说不定要被小姑埋怨一辈子呢!

    “我找找看,看看还有没有别的东西,看看可不可以把我的psp换回来!”

    送出去的东西当然不好要回来了,那样实在是太尴尬太丢人了,而如果要不回来的话,这个psp就是一个定时炸弹了,于是林全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给他换一个东西,这样的话自己还是赠送了东西给他,只是不是游戏机而已。

    “这个东西怎么吃啊?能吃吗?”

    丹尼丝对于他的这个事情不是很在意,反而有些在意自己手中的这根细细的,绿色的东西应该怎么吃。

    她把芦稷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发现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大概只有一点点的青涩味,用手掐了掐,这东西还挺硬的,掐不动。

    只是这东西该怎么吃呢?她试着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

    嗯,表面的皮比较的硬,嚼了一下,好像没有味道,而且还有点点的磕牙齿。

    “呵呵,这东西叫做芦稷,是一种类似于甘蔗的东西,里面的果肉很甜的,你就像是吃甘蔗那样吃就好了!”

    林全找了半天,找到了一个手机。

    这是他的备用的手机,不过比较贵,是新出来的苹果5s,这东西出来没多久,价格还比较贵,是他上次去乌海的时候,在乌海买的,花了快6000人民币,算是小小的奢侈了一把。

    林全以前对于手机没什么要求,什么东西都可以用的,第一款智能机是华为的荣耀,2012年买的当时只要2000块,像素还不错,有800万,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照出来的相片倒也不是很清楚。

    他感觉这像素也没有比他09年买的诺基亚6300好多少!

    后者是他的第一款手机,质量没的说,他用了三年多,一点都没坏,掉进水里都掉了好几次,捡起来晒一下,又可以用!

    不过这款手机在非洲的时候被罗伊要跑了!

    非洲的黑叔叔们好像对于花里胡哨的国产手机没啥兴趣,对于老牌的诺基亚手机情有独钟,他们知道这东西的质量好,虽然因为比较老,所以功能差一点,但是这对于他们这边的网络而言,显然是已经足够了,于是诺基亚手机或者说低端的功能机,对他们的吸引力很不错。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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