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归究竟跑到了什么地方他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孔灵芍在这里,说明应该还是在长安城附近,她没有修为,长安城主怎么可能放心她跑得太远。
关于孔灵芍,叶归也知道一点,她是长安四大美人之首,年龄虽然不大,却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再长大点必是祸国殃民的祸水级美人。
其他三美便是纳海商会三小姐苏雪樱,其侍女彩荷,还有金丹道的莲心仙女花莲心,这三人除了彩荷外都是实力不俗的修士,修行界中不少天之骄子、妖孽天才欲与之结为道侣。
孔灵芍虽说与彩荷一样,不过彩荷还是要比孔灵芍情况更好,彩荷虽然实力不高,天资不行,修行十年如今还在三魄境,但却是有修为的,而孔灵芍却是一点点修为也没有,明明灵魂强大,却无法修炼,比叶归还惨。
长安城主孔若带她求访多方名医,皆是无解,久而久之也就放弃让孔灵芍修行的打算了。
或许正是如此,孔灵芍在家中很受溺爱,不仅父母疼爱,上面六个哥哥都十分溺爱她,而她六个哥哥个个都是天才,都是圣儒学院的学生。
值得一说的便是孔若一家也是掌域世家孔家的一个旁系分支,皆是修习的儒家言术武学。
其他人或许不知道孔灵芍为何不能修炼,但叶归却是知道,也有根治的方法,他以前在游戏中便遇到过类似的人,只要找对方法,实力绝对是突飞猛进,还不会影响根基,而那个人便是金刚,两人的体质虽有差异,但也相差不大,再加上有心魔于立把关,叶归成功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不过这些都是叶归到长安后以此当做筹码的,要做很多事,必然不能少了城主府的协助。
“叶归,你真的找得到路吗?我感觉这里我们已经走过了。”当叶归再一次走回原地后,于立忍不住说道。
“不要小看一个路痴的方向感,当我们不知道路时,这就能带领我们出去。”叶归死鸭子嘴硬。
如果于立有实体的话,肯定会给叶归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说道:“我觉得你还是修炼到地魂境后飞出去更好,那还更节省时间。”
“我觉得我还没修炼到地魂我就会先被饿死。”
“你不是天下第二药师吗?炼点屁股丹吃啊。”
“那是辟谷丹,不是屁股丹,而且根本没有材料,我怎么炼?”
“连天下第一的李大嘴都会化天下灵气为丹,你这个比他强的第二不会?”
“你也知道我第二的由来?”叶归眨眨眼睛双眼放光道,可惜于立只能看见叶归能看见的,看不见叶归自己的表情。
这可是叶归极为自豪的一件事情,他甚至后悔当初掩藏身份去参赛了,否则人们在谈论这件事的时候都会传颂叶归的大名了,而不是在说神秘人。
即使是喜欢和叶归呛声的于立也不得不佩服道:“当时你们的比试天下皆知,你虽然戴着面具,但我早就猜出是你,纵使我现在忘了很多事,也没忘记你们当初那场比试。”
当初游戏中举办药师大赛,所有药师皆可参加,获胜者可得仙器“药王鼎”,经过层层角逐,最终剩下“百变奇才”叶归,“无常水侯”无为子,“医贤”毒医无二,“道尊”太下小君四强。
四强的比赛让游戏中的所有玩家、所有npc都见识到了药师的无上风采,最后剩下叶归与太下小君争夺第一,叶归知道太下小君信奉道家“不敢为天下先”之道,自认炼丹实力差了太下小君一筹,便提出谁是第一名的话便获得“天下第二药师”的称号,没想到结果还是叶归赢了,使得叶归唯一的天下第一还是变成了天下第二,在熟人之间也有了“万年老二”的绰号。
叶归参赛时隐藏了身份,因此很多人并不知道最终赢的人是谁,叶归的名字也仅在一些高层流传,不曾闻名于世。
那本是第二,却不情愿成了第一的太下小君也有个绰号,便是李大嘴,因为太下小君本名李小军,而他的嘴生得异于常人,几乎有普通人三倍大小,所以才有了李大嘴这一绰号,不过这都是朋友之间叫的,毕竟他是五尊之一的“道尊”,道家修为乃是游戏第一人,实力绝顶的人物。
随便什么人叫他绰号,可是会被雷劈的!
“不会堂堂的‘百变奇才’叶归就会死在这小小的森林里吧?还是饿死的。”于立在叶归心中揶揄道。
叶归翻翻白眼,没好气地说道:“你别乌鸦嘴好吗?我可是很少外出的,在游戏里也都是在飞,哪会像现在一样东窜西窜啊?可惜没有剑器,否则刻一个御剑阵就能出去了。”
御剑阵是道家小法术的前置阵法,只要将御剑阵刻在剑器上,便可以使用了,这也是唯一可以在地魂境之前飞起来的方法。
而且这御剑阵只能刻在铁器等金属上,不能刻在树枝上,否则叶归做把木剑也能飞起来了。
“不行就是不行,亏你还百变奇才,变在哪?才在哪?你就是个百奇,白痴嘛。”说道后面,于立的口音都变得莫名其妙了。
虽然两人经常互呛对方,但有人陪着一起说话,在这孤寂的森林之中叶归无疑是更安心,更加高兴的。
“等等,似乎是有什么声音。”叶归制止了于立的说话声,仔细辨别森林中的声音。
他现在开了耳窍,可以听到更多、更远的声音。
其实之前叶归找寻出去的路时也一直是在用声音寻找,可是四面八方都有人声,用天眼看,这森林中竟然克制了他天眼远视的能力,根本看不真切,不知道那边才是出去的路,所以一直都在原地兜兜转转。
寻到一个方向,叶归便走了过去,当然,掌间灵力汇聚,一有危险肯定就是一巴掌下去,先不管能不能打死,要先给自己有反应的机会,也要先震慑住对方。
扒开一处灌木丛,叶归发现了其中趴着的一条狼,一条受伤的狼,还是叶归的老相识,之前耀武扬威的疾风妖狼王。
此刻的狼王浑身鲜血,从头部到颈部的青色毛发全是血红,其余部位的纯白毛发则是染有血迹和尘埃,要知道疾风妖狼是有洁癖的妖狼
狼,绝不会容许自己如此肮脏的,只有在他们快死时,无力清洗自身时才不会在意。
叶归嘴角微翘,嘲讽道:“呦呵,冤家路窄啊。”
“人类,要杀就杀,不要废话!”狼王根本不睁眼看叶归,直接闭目等死。
“哈哈,被自己的狼群抛弃了吧?也对,都快死的狼了,怎么可能还认你为王,再加上你之前带着它们去送死,没将你分着吃了已经不错了。”
狼王听到叶归的话,瞬间睁开眼睛怒吼道:“那是因为你们人类的卑鄙手段!”吼完,嘴中又咳出一大片的鲜血。
叶归不答话,而是将手放在了狼王的额头上,它的御兽印记还没彻底消散,叶归顺手帮它去掉好了,他知道狼族都是向往自由的,肯定不愿死前身上还有咒印。
狼王感觉到有一只手按在了自己的额头上,它十分抵触这种接触,可是自己重伤根本动不了。
随后,狼王便感觉在人类的掌心之下,那该死的控制自己身体的法诀咒印终于消融了,死前终于也自由了,狼王此刻只想嘹亮地长嚎一声。
狼族,永远都是自由的!
但狼王还没高兴起来,它又发觉在那双手掌下又出现了一道咒印,这道咒印不同于之前的咒印留在体表,而是直接进入了身体,直接融入了灵魂。
难道这又是一个奴役法术?明明都是快死的狼了,为什么这个人类还不放过自己?
狼王想用目光表达自己的怒火,但入眼的人类却是一副吃惊的表情,就像根本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一样。
真是虚伪的人类!狼王气愤地盯着那个人类少年,恨不得直接吃掉他,但自己偏偏动弹不得。
叶归真的是很吃惊,他本来只想为狼王解除咒印,随后他竟然下意识顺手试了一招从未成功过的实验版,这实验版是由黄德御提出的想法,两人一起改进的一招印诀。
其作用依然是契约妖兽,不过这招与其他两式不同,这招也是与妖兽灵魂缔结契约,结下便不可解除,除非一方死亡,而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也不会有任何损伤,双方只会享受契约带来的好处,例如修士可以使用妖兽的能力,而妖兽可以修炼得更快,突破本身的血脉限制也更加容易,并且妖兽不用听从契约修士的命令,只是双方无法互相攻击。
似乎是因为这种只有好处而不用付出的契约有违天道,所以当初创出这法诀后从未成功过,但叶归早就养成碰到妖兽就给道法诀的习惯了,解除狼王的御兽法诀后叶归也下意识地用了实验版的法诀,没想到在这世界的随手一试,竟然成功了。
叶归都不知道此刻自己该哭泣还是该激动。
这疾风妖狼王有何用啊?一招风刃,一招加速的疾风术,他都有仙术了啊,其他绝学身法更是数不胜数,哪需要疾风术来加速啊?
风刃的威力之小,还不如自己一根手指发出的剑气来得强呢。
虽然不会有任何的坏处,但想到自己的契约妖兽是只废物就很不爽啊!
相对来说,这疾风妖狼王真是赚大了!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到冲破血脉限制的能力。
叶归虽然心里在腹诽,但手下还是决定救下狼王,毕竟从现在开始这就是自己的小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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