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人群深处多寂寥


本站公告

    在晨华学校,每个人都有四次分班机会,入小学一次,升初中一次,刚升入高中一次,高二文理分班一次。据说,这样安排便于学校管理,便于老师教习,也利于学生的学习、成长。

    前两者嘛,我是不大清楚,只是后者,我可是深受裨益。我是前世做了多少好事才让上天如此厚待我,除了高二文理分班时不得不与苏晴分道扬镳外,其他时候一直都在同一个班时刻相伴。

    或许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与别人的关系,都仅仅限于萍与水而已。你是萍,我是水,偶然相逢,却从不相依。

    幸而她非浮萍,我也不是流水。

    高二那年文理分班,苏晴与霍明远终于修成正果,再不用忍受异地之苦。与其说是缘分,倒不如说,是苏晴的优异成绩在老师那里施了魔力。

    而我,思虑再三,还是进了让大家都头大的文科班。

    在分班之前,林溪曾经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以一个过来人兼哥哥的身份对我进行了苦口婆心的教诲。只是不巧的是,那日我的心里驻下了铜墙铁壁,任你七十二班武艺加三十六计,白费力气。

    其实我知道,大家都觉得我幼稚,觉得我意气用事、不计后果。

    也许我不该告诉他们,我讨厌学物理,只是因为物理老师在课堂上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一个人,从一百层楼上跳了下来,这只是一个自由落体运动而已。

    而我,一想到那触目惊心的画面,就免不得对物理嗤之以鼻。

    爸爸妈妈刚听到我这个所谓的天大的理由时,愣了片刻之后都笑了起来。

    他们说,傻女儿呀,老师打个比方而已,你还当真了。

    我反驳,可是地理老师就绝不会打这么没有人性的比方。

    他们笑了,一一,不要因为老师的一句玩笑,耽误了你一辈子的前程。

    我也笑了,我才不要为了这么一门没人性的学科,奉献出我一辈子的前程。

    于是笑容在爸爸妈妈的脸上凝结了。

    然后,他们找到了林溪。

    没有人理解,为什么这么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人的选择。

    没有人理解,为什么有的人明明很任性,却好似还受了别人的委屈。

    那日林溪在电话里的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抑扬顿挫、循循善诱,从我自身的特点,到未来的生活就业,一边挖了坑,一边放了糖,就等着我笑眯眯地往里面跳。

    他调笑,“一一,你自己想想,像你这么神经大条的人,怎么驾驭得了这么细腻繁杂的文科呢?”

    我也笑,“我乐意。”

    他再笑,“一一,你想想,你那么喜欢做手工,那些风花凝胶的工艺,各种调色的技巧,化学和生物都能教给你。文科能教你什么呢?”

    我继续倔,“手工不过是乐趣,再说手工老师都会教我的。”

    他继续诱导,“你就不想有一天能超越老师,自己创作些有意思的作品?”

    我顿了顿,“那,你能让我不用学物理吗?”

    林溪又笑了,“傻丫头,没有什么选择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你总要学会割舍和忍耐。”

    “那我就不干!”我咬牙。

    “一一……”

    “我就不要学物理。”

    “一一,你别任性。”

    “我没有任性。”

    “一一,你看,你看我和你小曼姐,你看我们的选择,这样多好。”

    “我是程一一。”

    “嗯?”

    “我不是小曼姐,”我顿了顿,长呼一口气,“也不是林溪。”

    我记得后来林溪对我叹了口气,苦口婆心道,“一一,人生在世,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遵从自己的心意。你不要任性。”

    于是我二话没说便挂断了电话。

    我知道人生一世,可能会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很多的身不由己。可是,在我还能够遵从自己的心意时候,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如果明知道那样选择会让我不快活,为什么我还要那么选择呢?如果总是一味地屈服、迎合与退避,难道不会弄丢了自己吗?

    那晚月光皎洁,落地如霜。我坐在窗前,剪了一夜的窗花。

    第二天,我顶着一架黑框眼镜,目光炯炯地告诉苏晴我的决定,然后趴在座位上偷偷打了一天的盹。

    那天下课之后,我听见苏晴在我耳边说,“一一,难得你胆大一次,就坚持到底吧!人生,毕竟是自己的。”

    于是我忍了一夜的泪水瞬时决堤。

    我转身抱住苏晴,哽咽道,“以后不在一个班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苏晴摸了摸我的头发,没有说话。

    一切,终于尘归于尘,土归于土。

    我们还是一起上下学,一起去食堂吃我们最爱的板栗鸡,一起讲笑话逗彼此开心,一起分享彼此的心事与小秘密。

    与分班之前最大的不同就是,以前常常需要通过我牵线搭桥、传递消息的霍明远,再也不需要我这个小红娘了。

    我依然喜欢粘着苏晴,喜欢在有她的地方肆无忌惮,尽管那些个地方,总还有一个霍明远。

    只是渐渐的,迟钝的我也开始发现,其实,一切,都已不复往昔。

    也许每一对情侣都不喜欢在你侬我侬的时候,旁边还有只巨大型的电灯泡。

    哪怕这只电灯泡对她很重要。

    也许“重色轻友”是人之常情,也许爱情总是比友情更容易使人沉醉,又也许,距离这个奇妙的东西,真的能把咫尺和天涯颠过来又倒过去。

    总之,我的苏晴,自从跟霍明远分到了一个班,就再也不是我的苏晴了。

    之前我粘着苏晴的时候,霍明远双手环在胸前,冲我哼哼,“程一一,你已经霸了她六年了,还不该让着我点。”

    说得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应当。就好像真的是我太霸道,太不应该。

    刚开始苏晴还会挽着我的手臂朝霍明远笑,“我跟一一谁跟谁呀!我喜欢被她粘着霸着。”

    然后我就二二地伸出一把剪刀手,不顾形象地对他扮出巨丑的鬼脸。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苏晴渐渐不再帮我了。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苏晴开

    始摸摸我的头发,“好一一,咱们好女不跟男斗,就先让他这一回。”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不等霍明远开口,苏晴便会朝我微笑,笑得甜蜜,甜蜜得不像苏晴,“一一,今天中午我们要出去一趟,不要等我吃饭了。”

    刚开始我还会一脸揶揄地开她的玩笑,“重色轻友啊小晴晴,有了明远哥哥就不要闺蜜了。忘恩负义呀苏女侠,得成眷属了就不要红娘了呀!”

    然后看她说起话来再没有往常的伶牙俐齿,满脸绯红的样子,笑着把她推给霍明远,“你可得把我们苏大小姐给伺候好了,你看我们苏晴为了你都不要我了。”

    只是渐渐的,我的苏晴,终究还是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叫她一起去逛街的时候,她对我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远约好了要去城西。”

    我叫她一起去看电影的时候,她说,“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远约好了要一起做数学题。”

    我叫她一起去跑步的时候,她说,“不好意思啊,一一,我每晚都跟明远一起到操场上跑两公里,实在是没有力气。”

    有的时候,我会嘻嘻哈哈地笑着扯扯她的衣角,“那加我一个呗。”

    然后看着她嘴角不自然的笑,再笑着补一句,“我开玩笑的,我找别人玩儿去,才不做你们的电灯泡呢!”

    然后回班里跟同学们嬉笑,画画、折花,写信给林溪。

    于是我开始明白,原来老天的手艺还不如我,不但不会修补残缺,还要在残缺的旁边再剜掉一块去。

    我所以为的收获了霍明远,原来只是个美丽的误解而已。我谁也没有收获到,却渐渐失去了我的苏晴。

    有时候少了苏晴和霍明远,我跟陈晓曦会一起对影自怜,大叹一声“同时天涯沦落人”,再来一句“不如怜取眼前人”,然后各自抖落鸡皮疙瘩一地。

    我总说其实陈晓曦的情况比我好的多,至少都是理科生,一起做做试卷讲讲题也是好的。不像我,一下子就成了局外人。

    可陈晓曦总说,身在局内却入不了局里去,才是真正让人难过。

    说实话,她的话弯子好像转的有点大,我有些晕。

    只是,有的时候,我真的会觉得,我、苏晴、霍明远和陈晓曦,其实,我才是来得最晚的那一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只我一个人流浪在外,无端漂泊。

    以前邻居阿姨曾跟我妈说,你家一一性子真好,不过人缘好是好事,可得好好看着别让别人欺负了去。

    我记得我妈当时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她不欺负别人就罢了,别人谁还欺负得了她!这孩子,看着对人好,其实心闭得紧紧的呢。哪能对谁都掏心掏肺的呢!

    我当时虽然嘴硬着说了个“哪有”,其实心里赞同的紧。

    其实,长那么大,真正走进我的心里的,只有林溪和苏晴而已。

    只可惜,一个远在天涯,一个远在咫尺天涯。

    我挑了张淡黄色的纸,剪了一支素心梅,附在信里,寄给林溪。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