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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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巍虽是导演专业,但音乐基础还不错。歌曲确定后,在纸上将歌词写出,还谱上曲子。

    弄完之后直接去洗漱,王符和陈文像集体失忆一般,居然没谁来看他的新作。

    因为林巍前世就很喜欢创作,还很高产。诗词、散文、小说都写过,虽然写的还不错,但也仅限这两个字。最初寝室哥们总要看两眼他的新作,后来就熟视无睹了。估计这次也是玩的高兴,把刚才的话忘了。

    林巍虽是重生而来,却没有久贫乍富的心态,丝毫没有炫耀的念头。将稿纸折好放在口袋里,洗漱睡觉。

    第二天醒过来,林巍看着熟悉的大学寝室,听对面床上陈文呼呼的睡觉声响,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原来自己真的重生了,昨晚睡觉前还在担心这只是一场梦,真怕一觉醒来躺在病床上。不过转念再一想,从金融大厦顶楼掉下来的人,应该没有躺病床的机会吧!

    手机滴滴响了起来,是条短信,他跟高小瑜约好一起吃早饭,忙回了一条。

    外头是个大晴天,万里无云,红日喷薄。林巍走在学校的操场上,望着那些浑身透着青春朝气的学生,心情莫名的愉悦。

    约定的地点在女生宿舍楼下,这里已经集结很多男生。或是抽着烟来回走动,或是呆呆地望着楼上,还有人拿着爱心早餐,等着心上人下楼。

    京城电影学院是出了名的美女如云,一个个走出来的女生长得都不错。最次也得是小家碧玉、邻家小妹的温婉模样。林巍打量一番,心中却毫无波澜。

    前世混到副导演,也算久历红尘,阅人无数。对这些漂亮女孩,有些熟视无睹了。《红楼梦》中说,娶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夜,也就撂在脖子后头了,甚于怜新弃旧,反目成仇的多着呢!

    现实虽没那么夸张,但林巍真的过了年轻时的那个心劲。现在的他,更渴望的是心的交流。他觉得自己那颗悲恸凄凉的心,太需要救赎了。

    姗姗来迟的高美人终于下楼了,她穿了一条宝蓝色的牛仔裤,一双美腿纤细修长。上身是件白色小衫,搭配虽简单,却显得清新脱俗。

    高美人不负姓氏,个子有一米七,所以只穿了双瓢鞋。整体看面容精致白皙、胸前饱满、臀部浑圆、美腿修长,十足的女神范。

    林巍甚至听旁边一个男生吞咽口水的声音,以及四周嘶嘶的吸气声。

    这一瞬间,他脑海中闪过几句乱七八糟的话,“娶妻如此,夫复何求!”“任世间风情万种,却依然情有独钟!”

    高小瑜对那些人的反应熟视无睹,直接走到林巍面前,说道:“走吧,先去吃早饭!”

    林巍“嗯”了一声,见那些人看他的目光饱含嫉妒,犹豫了一番,还是悄然握住高小瑜的手。

    “柔软、光滑!”脑海中莫名浮现出这两个词。人和人真的不一样,有的女人在他面前脱的精光,林巍也没什么兴致。可面对高小瑜,只是牵下手,也觉得心砰砰跳的厉害。

    明明早就告别了纯情,为什么还这么激动!

    高小瑜抬头望了林巍一眼,有些意外,但心里更多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却是甜蜜。

    “靠!”身后传来几声唏嘘,对林巍而言,却如同隔着一个世界那么遥远。他现在的心早已被高小瑜三个字填满,似乎再也容不下其他。

    两人拉着手,信步来到食堂,高小瑜脱下书包去占座,林巍则去排队买早餐。

    说起书包,她竟然背了一款黑色的细带双肩包。每次见了林巍都会有种跳戏的感觉,分分钟把女神变成中学生的存在啊!

    “哎,得想法赶紧弄钱,给小瑜买个好点的包!”林巍暗暗说道。不光是包,两个人的手机、笔记本,都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忽然间有种时不我待的感觉了。

    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有的人一年也吃不上几顿早饭,宁愿多睡那几分钟。有的人每天早起,数十年如一日。

    其实他俩都是夜猫子,能晚睡不能早起。只是初涉爱河的甜蜜,让两人一起来吃早餐,只为能多共同经历一些事。

    食堂里人来来往往,嘈闹纷杂,说什么的都有,小道消息更是漫天乱飞。

    “哎,我听说,杜丽清找人写了首新歌,这次信心很足的!”

    “她哪次不是信心很足,还不是一样上不了晚会!”

    “这次不一样,听说花了十万块!”

    “十万块,她也太下血本了吧!”

    “不下能行吗?一场晚会歌曲名额总过才二十个,咱们学校多少人啊!哎,我看指着晚会出名是没戏了!”

    “哎,要我说唱歌的还算好,那些弄小品的就更惨了,总共才八个名额,竞争太激烈!”

    “还是李秀云命好,校草谢大少爷给她写歌,肯定能上晚会!”

    “哎,人家将来肯定是上一线的命,咱们啊!撑死混个二线!”

    几个女孩就在林巍旁边的桌子吃饭,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高小瑜因为那些话,又想起晚会的事,原本爱情带来的甜蜜被冲淡不少,兴致也没那么高了!

    娱乐圈是最现实的名利场,电影学院也是争名逐利的地方。这里的爱情远比普通大学来的奢侈,如果将来有天两人差距过大,还会走下去吗?

    女人天生缺乏安全感,才刚刚在一起,高小瑜就开始考虑未来了。

    林巍瞧出她兴致不高,低声笑道:“对了,我那首歌写好了,等下拿给你!”

    “哦,这么快?一会欣赏下!”高小瑜有些惊讶,却没有太多期待。实在是因为学院里卧虎藏龙,竞争太过激烈,要论写歌,在整个电影学院学生当中,最厉害的还数校草谢恩铭。

    不过这人正在追校花李秀云,就算有人肯出钱,他也未必会卖。何况高小瑜家境贫寒,生活费都是问题,又哪有钱买歌啊!

    林巍看的出她那点小心思,也没说太多,等下去排练室再拿给她看就好了。

    “对了,你这次不打算弄节目了?”高小瑜问的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目光灼灼,对结果很看重。

    林巍表情讪讪,对自己从前的成绩感到羞愧。他所在的寝室,在整个学校里,应给是学渣般的存在吧!

    (本章未完,请翻页)寝室老大叫李剑飞,从小练武,

    ,倒是弄过一个节目上晚会,林巍一起帮着当过助演。至于其他人,排练几次没弄上,早就心灰意冷。如果不是重生回来,他跟高小瑜,恐怕也走不了太远!

    “当然要弄,我这次说不定会上晚会的!”林巍笑了笑,说的很自信。

    “可明天就初选了,时间来的及吗?”高小瑜替他担心。

    “绝对来的及!”

    “小瑜,你在这啊!告诉你个好消息,小雷给我写了一首新歌,特别棒,这次我可能要上晚会了!”一个包子脸的女孩像是从虚空中跳出来一般,突然出现在两人旁边。她是高小瑜的室友,叫张小贝,两人关系尚好。

    “是吗,恭喜你啊,小贝!”高小瑜笑着说,表情却有些讪讪。小贝的男友她见过,挺有才华的一个人。

    “对了,林帅哥没给我家小瑜写歌吗!不声不响地把我们系最漂亮的女生泡到手,总得有点表示吧!”张小贝是很阳光的一个人,跟林巍倒不客套。

    “当然要写,我就算拼地脑细胞都死光,也要写出一首像样的歌给她啊!”林巍笑着说。

    “真的,拿出来看看!”张小贝表情激动。

    “小贝!”高小瑜瞪了她一眼。

    张小贝不好意思地吐了下舌头,说了句“srry!”食堂实在不是亮作品的地方。不过周围的人倒没什么异样,因为这样的话题太多,而林巍又毫无名气。其他人最多是看高小瑜几眼,议论几句罢了。

    吃过饭后,三个人一起去排练室。京城电影学院财大气粗,弄出很多排练室,专供学生们排练节目用。只可惜这些小排练室就像普通大学的教室一般,平时来的人真不多。不过,每次晚会前,倒还是很抢手,这也是高小瑜要早起的原因之一。

    屋子倒不大,三人进来后,张小贝便急不可耐地蹭过来,“林巍,快点把歌交出来!”

    这丫头没心没肺,胸前大物压着林巍的胳膊,弄得他差点心猿意马。

    就算她不是高小瑜的室友,林巍也不会招惹,忙从口袋中掏出一张折好的纸,递了过来。

    张小贝麻利的将纸拆开,喃喃道:“遇见?”

    高小瑜也凑过来,向纸上的字望去。她虽然没指望林巍能带给她一首好歌,可内心深处,又何尝没期待过呢!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如果把这首歌拿给普通人看,或许顶多觉得歌词还不错。就算别人都说它好,顶多会觉得,这首歌或许真的不错,但具体好在哪里,普通听众并不知道。

    但高小瑜和张小贝都是有声乐基础的,两人就算创作水平不够专业,鉴赏水平却绝对是合格的。

    “这,真是你写的?”高小瑜眼神中满是震惊、喜悦,表情不一而足。如果从表演的角度讲,刚才那个眼神他可以给满分。

    “当然,就算我想买,也要有那么多钱才行,是吧?”林巍笑的很坦然,在这个世界,这就是他的才华,就是他的原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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