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这一顿饭吃得极其尴尬,当然这只是对我来说,桌子上就一个我熟悉的人,偏偏那个人是我最不想看见的,而有了梁正邦和老板娘这两个人在,到不至于冷场。
从他们的对话中我才知道小同之前很不学好,学习成绩也是一塌糊涂原本家里人已经堆他没有希望了的,谁知道忽然有一天他刻苦学习了起来,还自己报名了夜校,但是中途学习再努力也收效甚微,后来在梁正邦的帮助下,小同顺利进入了那所他想进入的大学。
小同忽然刻苦学习的起因估计就是因为向晴吧,我在心里猜测着。
我默默吃着碗里的东西,一边听着他们聊天,无非是老板娘对梁正邦表示感谢,但是明明是一家人却如此见外,叫我也奇怪起来。
就在我准备就这样当个闷葫芦一直到最后的时候,梁正邦忽然把目光转向了我,问小同说:“你女友怎么一声不吭的,小同你也真是的,到现在都没好好介绍一下人家,都带到家里来了感情肯定不错吧?”
我浑身一个激灵,就算不用抬头也感受到了从方祈洺那里传来的带有压迫力的目光。
小同坐在我身旁也是浑身一僵,刚刚他只是随口扯出我是他女友,其实在场的只有我和他知道是怎么回事,梁正邦这么一说老板娘也惊讶地打量起我,又责备自家儿子说:“带了女朋友回来怎么不跟妈说,来给阿姨看看长什么样?”
说着就把我低着的头抬了起来,她的目光满含探究,我浑身不适,这下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我欲哭无泪。
小同在身后掐了我一下,我更想哭了,大哥我陪你演个戏就得了,不用到这个时候还要我卖笑吧?
可是我别无选择,扯动嘴角,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出来,对老板娘说:“阿姨好。”
老板娘真的用审视未来媳妇的目光看着我,我后背直发毛,从侧面还得承受来自方祈洺的压力,我就算不用转头也知道方祈洺现在瞪大的眼睛简直就要把我吃了一般。
忽然腰上一痛,小同偷偷掐了我一下,正好腰那块我最受不起刺激,当即捂着肚子痛呼了一声,小同顺竿打蛇,把我半搂在怀里,关切地问我是不是胃痛了,同时朝我使了个眼色,我一下子明白他什么意思,更加大声地痛呼起来,皱紧了眉头喊好痛好痛,趁着一桌子的人都混乱起来的时候,小同说:“我先带她上楼休息。”
随后便带我离开了现场,被他搀扶着离开的时候我的目光不经意地碰上方祈洺的,他的脸上写满了急切与关心,伸出的手悬在半空中,摆出一个奇怪的姿势,但是他没有动,眼睛一直盯着我。
我故意躲开他的目光,往小同的怀里缩了缩。
离开饭厅后就脱险了,我和小同同时松了一口气,我看接下来没有我要出场的必要了,所以就打算离开,正好我东西也收拾好了。
小同并没有阻止我,跟我说了抱歉后又为我担心起来,他说:“你是刚来这里的吧,又不认得路,改天我带你好好玩一下好了,你电话号码给我。”
我心想说不用了,但是转念一想他说的也没错,来到这里总不能一直窝在房间里,总要出去走走散散心,所以我把我新办的那张手机号码给他了,随后我在他的带领下从后门出去,告别前小同又郑重地跟我道歉,又表示感谢,其实连我自己都有点无奈,原本只是随便找个城市散散心,结果竟同时遇到了向晴和方祈洺,还在他们面前演了这么一出荒唐的戏,想想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难道这就是缘?但是究竟是缘是孽我自己都搞不清楚。
此时的我又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在街边的小摊子上点了一份汤圆吃完后又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手机里存的号码本来就不多,换了张卡后联系人更是寥寥无几,这样的状态就如同我现在的处境一般,寥寥。
原本以为下次要和小同联系要好久之后了,却意外地在黄昏时分接到了他的电话,他告诉我今天晚上有灯会,想带着我一起去。
这个时候的我正在一家不怎么干净的餐厅里等待着我的晚餐,顺便思考着今晚要在哪里过夜,小同的这通电话算是为我回答了问题,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于是两人约好了在他家旅馆里见面,但是因为我不认得路,现在叫我按原路回去根本不可能,所以小同最后叫我报了餐厅名称,过会儿他来接我。
大概等了半个钟头不到,我还在吃着炒面的时候小同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笑着说:“还吃哪!”
炒面里放多了辣油我正被辣得鼻涕直流,但还是舍不得放下,不得不说辣油放多了还是一样好吃,小同看着我的样子好笑,把我面前的盘子移开,说:“别吃啦,等会儿你就吃不下去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只好放弃,结账走人,到了门口才发现小同竟然是用一辆自行车来接我的,而且还破破旧旧的,小同也不好意思起来,但还是争辩道:“别看它旧,我可是骑着它逛遍了全城呢,你随便报个餐厅名字我能迅速骑着车到达!”
怪不得刚刚来得那么快。
我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没事啦,灯会的地方在哪儿?我载你去。”
看到自行车我自己也心痒痒起来,以前念大学的时候我也是一辆自行车骑遍全城,现在怀念起来那种感觉,恨不得现在就骑上去感受风拂过发丝的感觉。
小同却拿一种不信任的眼神看着我,说:“你骑得动吗?”
我一愣,要是之前我还能说一定能,但是现在我说不准,只好说:“先试试吧。”我又瞄了瞄他如同竹竿一样的身板,说:“看你那样子也不重,应该骑得了啦。”
小同将信将疑地坐上后座,我说了一句:“抓稳了。”然后一脚踩下,自行车顺利行驶,我高兴地打呼,小同在后座吓得不轻,大喊着叫我小心点骑,路上还有很多人。
不过最后小同也没让我骑多久,再怎么说,一个大男人叫女生载实在太丢人,可是我又不肯下来,小同只好跑着陪我,我放慢了速度,和他同行。
到达灯会地点的时候天还早,但是路
边摊子上的灯笼已经卖了起来,我在旁边看了看最终买了一个孔明灯。
小同嘲笑我说我能不能女生一点,买个花灯也好。
我对他的没大没小没做反应,但是看其他女生手里都有几个漂亮的花灯,等会儿天黑了可以放到河面上。
小同告诉我灯会每年都会办,每年都会吸引很多人来,甚至有的人为了灯会特地在这个时候赶过来。
除了放灯还有其他活动,像是唱戏啊杂耍什么的,要一直热闹到半夜。
听小同这么一说我也莫名期待了起来,小同带着我到街上逛了逛,这个时候刚摆摊,在地上铺一张白布,在上面摆放几样物品就算是一个摊子了,隔着一条街就是古玩街,所以这里也来了不少买古玩的,我在一个摊子上看中一个手镯,碧绿色的手镯上带着丝丝裂纹,在夜色里看起来带着点墨绿,老板一直吹嘘这是哪个朝代什么人用过的,我没仔细听,反正买东西只是为自己喜欢,我本来对收藏又没有兴趣,再说了这样随意摆在地上能有几个是真货。
不过最后还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价格压下来,当然这主要是小同的功劳,毕竟是本地人用本地话杀价更加方便,得到东西后我欣喜地把它串上手腕,一边给小同看,“怎么样,好看吗?”
小同无奈看了我一眼,说:“一个旧东西而已,何必那么高兴。”
我笑着说:“正因为是旧的,才喜欢啊。”
有的时候喜欢旧的东西,其实是因为人不想改变吧,把一样东西从新的变成旧的多么麻烦,又多么耗费时间,旧物有旧情,我忽然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玩了一圈下来后天黑了,灯慢慢亮了起来,照着河面星光点点,已经有人把花灯放了下去,一眼望去很好看。
我打算再等等再放灯,所以一直拿着,正好这个时候有点饿,本来就没有吃饱,所以就在摊子上吃了点,就在我们一边吃一边走的时候,迎面遇上了今天不想遇到的人。
梁正邦是第一个叫出声的,他的声音在嘈杂的人声里格外清晰,他说:“小同也带女朋友来啊。”
我一看,他身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年纪看起来不大,穿得很漂亮,依偎在他身旁,而他身后跟着的是一身黑色职业装面无表情的向晴。
这样遇到实在尴尬,小同原本高兴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
刚刚他说了“也”,也就是说梁正邦身边这个小女孩是他的女友。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