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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仆走过来,恭敬地向赛义德说了几句话,他转过头望着猫咪说:“坐了那么久的飞机,你们还是先吃饭吧。”
“先尝尝阿拉伯大饼吧。”赛义德亲自从餐盘里取出一张薄薄的饼,在上面蘸了酱,然后又夹了几块酸黄瓜,卷在一起递给她。斯莱姆也卷好一张递给了钟亦诚。
猫咪咬了一口,果然酸爽美味。
跟着又有仆人端上来一个冒着热气的大盘子,里面是大块散发着诱人香味儿的金黄的烤肉。
赛义德亲手拿着刀,很利索地切下了薄薄的几片,用食物夹子夹起来放入她的餐盘里。
钟亦诚狠狠瞪了他一眼,斯莱姆赶忙接过主人手里的刀,替他切片。
香而不腻的烤肉,极大地愉悦了猫咪的舌头,她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不一会儿,盘子里的烤肉就吃光了。赛义德微笑着,继续替她切肉。
“猫咪,我十分怀疑,你这种吃相怎么看都不像是从军区大院里出来的女孩子,倒像是乡下种田人家的闺女。”钟亦诚忍不住嘲讽道。
其实他只是看不顺眼赛义德亲手替她切肉,开玩笑,堂堂一个王储,有必要这么讨好一个女孩子么?而且,这个女孩子还是他志在必得的,这分明就是吃果果的挑衅。
“钟大哥,我就是这么野蛮,你看清楚了。若说是装斯,我可不比任何女孩子差,只不过我觉得在阿德哥哥家,没这个必要罢了。”猫咪倒也不生气,而是举起叉子,很斯地叉起一片肉,微微一笑,然后开始斯斯地咀嚼。
然后,抬起头来,对着大家嫣然一笑。
这样子的猫咪,是他们从未曾见过的,完全是一副大家闺秀的做派,温柔、美好、斯、内敛。
赛义德的眼睛瞪得老大,随后郁闷道:“猫咪,你要是每天都这幅模样,我会觉得你是我的另一个表妹。”
“亦诚,如果你真的喜欢大家闺秀,我把我表妹介绍一个给你,我有十八个表妹呢。”赛义德扭头冲着钟亦诚呲牙道。
“钟大哥,喜欢我这幅大家闺秀的样子么?”猫咪转过头,羞答答地问。
“算了,猫咪,你还是该咋样就咋样吧。你这个样子,美倒是美,就是让人感觉像失了灵魂的玩偶。”钟亦诚说。
赛义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吃过饭后,赛义德领着猫咪到王宫各处转了转,置身于豪华吊灯和柔软的波斯地毯之上,猫咪不时地掐掐自己的脸,以便证明不是在梦里。
王宫的豪华程度,完全颠覆了她以往对王宫的认知。在她心目中,外国的王宫都跟古堡似的,阴森而黑暗,总能令她联想起德古拉伯爵。
而加沙的王宫,则是金碧辉煌的代名词,这里处处金光闪闪,令人犹如置身于金色的海洋里。
来往的仆人和侍女们,一个个都训练有素,来去都是悄无声息,完全不会惊扰到主人和客人。
他们更会察言观色,往往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需求,他们便会主动奉上冰葡萄、冰镇西瓜之类的夏日消暑水果。
傍晚来临时,赛义德命斯莱姆备车。
“阿德哥哥,你打算带我去哪里玩儿?”猫咪问。
“bb沙漠,我带你去看看那里的落日。”赛义德说。
“啊,太好了!我终于有机会亲自在沙漠上踩一踩了。”猫咪立刻兴奋起来。
车平稳向前行驶,两边的绿色植物变得渐渐稀少,漫漫无边的黄沙一点点显露出来,终于,一片浩瀚的沙山映入视野。
站在bb沙漠边缘,视线所及之处,到处是一片金黄色,沙纹自上而下,一层层荡开,似波浪一般。
夕阳洒落在那些曲线温柔的弧形沙丘上,给原本的金色,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夕阳红,整个沙漠绽放出一种娴静温和的光芒。
猫咪被这样的景致所震撼,呆立在当场,默默不语。
好一阵子之后,她才尖叫一声:“沙漠,我来了!”
她脱掉脚上的鞋子,赤足踩在砂粒间,那微微发烫的沙粒,像一粒粒按摩珠,弄得她的脚心有点发痒,又有点儿舒服。
三个大男人站在那儿看着她,一个个唇角都不自觉地露出笑意。
回头,看到他们都傻呆呆地看着她,猫咪眼珠一转,猛地俯下身,捧起一捧沙子,朝他们身上扬过去。
赛义德咧嘴一笑,俯下身去,捧起一捧沙,几步跑了过去,就要往她的脖子里灌。
钟亦诚见了,合身扑了过去,将她扑倒在地,赛义德手里的沙洒了他一身一头。
“哈,阿德哥哥,你怎么好意思欺负我?”猫咪从沙子里爬起来,捧了沙子便倒进了他脖子里面。
赛义德想要躲开,钟亦诚扑过去扭住他的双手,斯莱姆一看自己主子被两个客人欺负,有些蠢蠢欲动了,但是碍于自己是仆人身份,只能站在一边捏紧了拳头干着急。
“重色轻友啊!”赛义德好容易抓住机会,推开了钟亦诚,喘着气说。
“阿德哥哥,如果你觉得吃亏了,不如我们两个人联手?”猫咪狡黠地说。
“嗯,这个建议不错。”反身扑倒了钟亦诚,将他死死压在身子底下。
猫咪趁机捧起沙子,灌了她一脸一头,脖子里更是灌了无数。
三个人打打闹闹,笑声,叫声,回荡在沙漠中。
喘息待定之后,钟亦诚无意间看到远处有一抹嫣红,他忽然拔足狂奔而去。
猫咪一脸惊愕,赛义德则笑而不语。
“阿德哥哥,他干嘛去去了?”
“如果我猜的没错,他是想要送你一个礼物。”
“啊?沙漠上有什么宝贝?难不成是骆驼骨?”猫咪开始发挥想象力。
赛义德还是笑而不语。
不大一会儿功夫,钟亦诚兴高采烈地跑回来,兴冲冲地举着一朵状似喇叭的花儿。
“猫咪,这个送给你。”钟亦诚说。
“它是什么花?”猫咪问。
“沙漠玫瑰。”赛义德说。
“啊?沙漠上也能长出花儿来?”猫咪惊讶道。
“当然,它是世界上最顽强的花。”赛义德说。
“可是它看起来倒像是牵牛花,半点也不能让人联想到玫瑰。”猫咪说,但她还是小心地将那朵花用一个大矿泉水瓶子装好,这样既能够随时看到,又不至于碰落它的花瓣。
两个人一起笑了,赛义德深沉地望了钟亦诚一眼。
“亦诚,看来你确实认了真了。”赛义德望着远方的地平线说。
顺着他的视线,猫咪看到太阳已经消失无踪,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沙漠里的温度降的特别快,不大一会儿,天已经变得有些凉了。
赛义德用手挖开一片沙子,不停地往外舀沙子,直到那里成了一个坑。
“猫咪,来,坐进去。”赛义德说。
“这是干嘛?”猫咪迷惑不解道。
“给你取暖。“赛义德说。
猫咪坐进沙坑里,赛义德开始往她身上埋沙子。
“阿德哥哥,你这是做什么?要活埋我么?”猫咪问。
赛义德只是笑,钟亦诚早已在她的沙坑旁边又挖了一个坑,也坐了进去。
赛义德和斯莱姆也挖了坑坐进去,并且自己动手用沙子埋住了他们的身体,只露出脖子以上部位。
“以前我们在沙漠上旅行,夜晚就是这样度过的。沙子会帮你减少热量的流失,同时,白天晒热了的沙子本身也有温度,可以让你取暖。”
“哦,原来是这样啊。真好玩,真过瘾。”猫咪开心地说。
三个人躺了一会儿,斯莱姆递上了随身带着的酒壶。
主仆两人一人一口喝了起来,给猫咪也倒了一小杯。
钟亦诚忍不住也要了一小杯,很快,他就有些醉了。
猫咪喝了酒之后,兴奋起来,在沙坑里坐不住了。
爬出沙坑,她找了一块平坦的沙地,赤足舞蹈起来。
明亮的月光之下,她的舞姿虽然不够专业,却也透出一种狂野的美,仿佛月下一个充满了灵性的精灵,三个男人都看呆了。
钟亦诚摇晃着爬起来,走到她身旁,轻轻拥住了她。
俩个人爬上一座沙包顶上,坐在那里看月亮。
赛义德的目光始终都追随着猫咪的身影,斯莱姆有些心疼起来。
“主人,为什么你都不去追求猫咪小姐,她很可爱,即使不能做你的大妃,起码也可以纳入你的后宫。”斯莱姆说。
“她不属于王宫,如果把她放在那里,她就会变成一个玩偶,失了生机,也就是失了她的所有魅力。”赛义德说。
“可是,您明明那么喜欢她呀?”斯莱姆一脸遗憾道。
“喜欢,可以放在心里,也可以在一旁远远地欣赏。等你真正爱上一个女人,你就会明白了。”赛义德说。
钟亦诚搂着猫咪坐在沙包上,或许是这月光,或许是这寂静的沙漠,或许是酒精的作用,猫咪没有拒绝他。
“猫咪,给你讲个故事听吧。”钟亦诚深吸一口气道。
其实只要坐在她身边,他的小弟弟就已经开始叫嚣了,更何况还有酒精助威。但是这个夜晚实在太过美好,他不愿意被欲|望驱使,从而破坏了这份美好。
“好啊,我洗耳恭听。”猫咪说。
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今天的钟亦诚与以往都不相同。他对她明明有着无比的欲|望,但他的眼神里却有着一丝忧伤。
钟亦诚用低沉的嗓音开始缓缓诉说: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深秋的下午,我无意间路过那片白杨林。
看到一排排杨树高大而挺拔,微风轻轻抚过,金色的叶子发出好听的簌簌声。
抬头,便看见很高很蓝的天空中,零星地飘过几朵棉花似的云团儿;
低头,看见脚下的林荫小道上洒满太阳投下的斑驳的树影。
顺着林中一条小道走过去,看到旁有一条水渠,溪水清澈又缓慢地流过。
我正在树林中徘徊,忽然听见吉他声,几声调弦之后,吉他奏出了那首《秋日私语》。那充满了淡淡忧伤的曲子,透露出弹奏者心里满满的忧伤。
随后,那吉他又弹了几首欢快的曲子,但是每支曲子里,都带着一丝忧伤。我忍不住想看看这个吉他手到底长的什么样。
循着琴声,我走到树林深处,透过枝叶,我看见一位穿着红毛衣的长发女孩,她坐在一截粗矮的树桩上。
阳光下,她纤细而白皙的手指上下翻动着。她的侧影瘦极了,仿佛随时都会被风卷走。
我止住脚步凝神静听,她的琴声强劲有力,透出一种对生命的浓浓的渴望。
不知怎的,我忽然有点儿关心起她了:‘她是谁?她快乐吗?’
不知过了多久,琴声停住了,女孩抬头朝我喊了一句:‘喂,听琴的,太阳快落山了,你听够了没有,我可要回家了。’
原来她早就发现了我的存在,我有些不好意思,从树后面走出来,红着脸对她说:‘对不起,我被琴声吸引走过来,看你弹得那么专心,不敢打扰,便躲在树后听,不觉听入了迷,就忘了时间。’
她爽朗地笑了:‘孔乙己说偷书者不是贼,那你这偷听琴音的就更无罪了,再说如果没有你这听琴的,我哪有心情弹这么久呢?’
不等我插嘴,她又说:‘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清风。’
然后她伸出了手,我握着那只纤细冰凉的手,感觉像握着一只很细的棒棒冰,不敢用力,怕它断了,也不敢久握,怕它化了。
我仔细打量着清风,只见她长着一双明亮而充满灵气的眼睛,瘦长的瓜子脸,皮肤白皙,身材瘦小。
‘我叫钟亦诚,认识你很荣幸。’这一刻,我们好像已经是老朋友了,人与人之间的感觉就是这么奇怪,有的人相识了一生,彼此很陌生,而有的人相处很短的时间,却已经成了知音。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天都在盼望星期天的到来,因为清风会在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去那片树林里弹琴。
开始的几星期,清风弹琴,我听琴,我们几乎很少交谈。
后来,我买了吉他,开始跟清风学。
我学琴很苯,清风常常忍不住骂我:‘喂,没见过你这么苯的,全世界的猪加起来,都没你苯!’
我气了,就说:‘下次我不来了,叫你碰到个劫色的歹徒,看你怎么办!’清风笑起来:‘歹徒来我就告诉他:‘喂,我有爱滋啊,不怕死的就来吧!’’我被她惹笑了,恶狠狠地补一句:‘当心,你会碰到一个爱滋歹徒的。’
清风便扑上来打我,我便用琴作盾牌,我知道清风舍不得打琴的。
整个秋天就这么快地过去了,除了姓名,我对清风几乎一无所知,但是每个星期天下午的琴约,我们俩都我雨无阻。
只是我发现清风越来越苍白,问她原因,她总是胡说一通,我只好不再追问,只是常常暗自为她担心,可是看到清风总是那么快乐的样子,便又放了心。
这期间,我的琴渐渐有了进步,朋友问我在跟谁学琴,我总笑着说是狐仙,日子久了,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清风是狐仙了。
我把这个疑问当笑话话讲给清风听时,清风笑破了肚皮,接着便伸出指甲长长的两只手,装出很恐怖的声音:‘我是狐仙,我要吃你!’
我便装模作样地躲藏,于是在笑闹中,我会再一次忘记追问清风的一切。
那一年的冬天,雪下的特别大,天冷得几乎无法弹琴了。
但是我和清风依旧会在星期日的下午去那片白杨林,这似乎已经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有一天,我在那里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清风,我觉得很无聊,于是堆了个雪人。
堆好之后,拣了块树皮,在上面刻了一张郁闷的脸,然后用小刀刻了一行字:‘没有清风的下午,我陪诚度过。’
然后我把树皮插在雪人的嘴上,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去了。
下一个星期日,我被朋友拖去参加派对,不小心被灌了一大杯酒。我醉得很凶,口里不停地喊着清风,等我醒来已是第二天下午,太阳已经快落山了。
尽管头很晕,我还是挣扎着去了那树林。只见我的雪人旁边又堆了个雪人,嘴上也插着一块树皮,上面刻着一张笑脸,还有一行小字:‘没有诚的下午,清风唱歌给我听。’
这一瞬间,我的心中汹涌澎湃,我知道这个女孩已占据了我全部的心。
下一个周日,我们两人几乎同时到达。
一见面,我忍不住拥住了清风:‘我要抓紧你,不让你再从我身边消失了。’
清风的眼泪不断地落下,我替她抹去眼泪,很温柔地说:‘傻丫头,哭什么,从此我们彼此拥有,你该高兴呀。’
清风抽抽搭搭地说:‘我怕春天来的时候,我会象这雪人一样化掉。’
我望着她深情地说:‘你不会消失的,我们拥有爱就得到了永生,即使有一天地球不复存在,我们的爱也会永存。’
在我温暖的怀中,清风渐渐平静下来。一会儿,清风笑了起来,她指着雪人说∶‘你看,雪人被太阳晒得都瘦了一圈儿,我们给它们长点儿肉吧。’
于是我们扒开地表被太阳融化后又冰冻的硬雪,捧起深处松散的雪,一点点给雪人补充,转眼间两个雪人变得又胖又圆了。
‘如果用这种方法能给你长肉,我一定让你变得像这雪人一样胖,那我就不再担心你会被我卷走了。’我望着清风消瘦的面颊说。
那个冬天过得太快了,我几乎来不及品味它的甜蜜,转眼已是冬末。
那段日子我觉得连空气中都有蜜的味道,只是清风从不带我去她家里,不过每周日下午的约会改成了全天。
‘什么时候你才肯把我介绍给你的家人和朋友?难道你另有一个男朋友?还是你觉得我配不上你,会给你丢脸?’我曾经无数次问她。
清风总是摇着头说:‘诚,别着急,给我一点时间,下次见面时我会解释你所有的疑问。’
如果我生气,清风会给我一个深深的吻,我就会忘记一切,直到下一次再提起这个话题。
总之,清风对于我来说是个美丽的谜,我盼望着有一天能解开这个谜。
接下来的这一星期,我第一次懂得了什么是度日如年。终于熬到了星期天,天一亮,我就去了树林,四周静悄悄的,我想清风此刻也许正在美梦中,我想象着清风熟睡的模样该有多么美,不知不觉来到了雪人身旁,在朝阳的映照下,雪人浑身熠熠生辉,我感觉就象来到了天堂。
忽然,我发现雪人的头上用石块压着一封信,我急忙打开,信是清风写的:
‘诚:我决定不再见你了。这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有你的陪伴,我的生命不再有任何遗憾。我身患绝症,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会和这两个雪人一同离开这个世界,有它们相伴我在另一个世界里也不会觉得寂寞。尽快忘了我吧,会有无数的幸福在未来等你。不要找我,我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但是无论我在哪个世界,都会永远为你祝福!答应我,找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女孩,然后和她共度一生。’
信很短,甚至没有署名,我使劲儿掐着自己,我怀疑这只是自己做的一个梦。我伸手去摸雪人,它们冰冷刺骨,阳光下它们一如既往地笑着。
我的身上被自己掐过的地方隐隐作痛,我意识到这是真的,清风走了,除了这两个雪人和无数生动的回忆,什么都没留下。
我想尽了一切办法始终没能找到清风,我想起从一开始清风就不留任何线索,看来她是存心不想让我找到她,我终于放弃了寻找。
我开始每天去那树林看雪人,渐渐地,天暖了,雪人开始一点点融化了,周围再也找不到散雪给它们补充了。看着它们渐渐融化,我仿佛看见清风的生命正一点点脱离她的*。
有一天,雪人终于全部消融了,我看到雪人身边的树发出了几个新芽,望着新芽,我想象着生命的轮回,也许旧的生命逝去了,新的生命已诞生。
但我不愿意想象清风垂死的情景,我宁愿相信清风已羽化成仙,和那化作水气的雪人一道飞升至某个遥远的仙境去了。
我没有再去过那片树林。因为在那里我曾听到了自己的心被撕裂的声音,那种痛是无以言表的,从那时起我对痛苦有些麻木了。
还有什么能够比我看到地上只剩下一滩水时的痛楚更深刻的呢?我躺在那片地上,水浸湿了我的后背,我想化成水,可是我做不到。
我去了美国,找了无数个不同的女人,我的心渐渐麻木,我不再弹琴,可是每次听到那首熟悉的《秋日私语》,我的心就会被烫伤,痛楚会延续很久很久。
但我却又忍不住时常听这首曲子,因为它能够提醒我,我曾经爱过一个叫做清风的女孩子。”
钟亦诚讲完这个故事,早已泪流满面。
猫咪被他语气中的绝望刺痛,忍不住伸手环住了他的脖子,第一次主动吻上了他的唇。
钟亦诚被这温暖而生涩的吻打动,十分动情地搂紧了她,开始热烈地回吻。
那一刻,天地间似乎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存在,月光,沙丘,清冷的空气,都阻挡不住两个热情似火的人。
猫咪被他狂热的掠夺弄得浑身酥软,恨不能把自己的身体融进他的胸膛。她不愿意再看到他有丝毫的痛苦,想要填平他这么多年来所有的孤寂。
除了唇舌的交融,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还能够为他做什么。
钟亦诚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被烧起来,他不知道他是怎么有勇气向她讲述这个故事的,他只知道,他想要她,想要她跟他一同度过生命中剩余的日子。
所以,他想要对她敞开自己的心,包括那道永不结疤的最害怕碰触的伤口。
伤痛过后,他终于赢得了她的吻。他不知道她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怜悯,但是这些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他只想紧紧地拥着她,一直不停地吻着她,直到生命的终点。
好一阵子之后,听到远处传来赛义德的声音:
“喂,你们两个,吻够了没有?难道打算在这里过夜么?”
他的话音刚落,手机响了。
接起手机,听了两分钟之后,他的脸色大变。
“猫咪,亦诚,快回来,加沙发生政变了!”他焦急地吼道。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