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宇睁开眼睛,恰好见到一轮橘红的火球正从天边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挥发出磅礴热量,向苍穹缓缓攀升。
可谓是“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
“时间是清晨……”
“季节约莫是夏秋之交……”
他目光落到身上,发现服饰没变,还是白衫飘飘,不过腰间多了一把宝剑。
“背景确定为古代,至于是武侠还是仙侠,则需要进一步探索。”
目光扫过,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荒草凄凄的山岗上,脚下道路崎岖,几被荒草掩盖,山脚下就是一座在雾霭中安静沉睡的破败小镇。
“去看看再说。”
肖宇也不着急,顺着崎岖山道,缓步向下走去。
离得近了,才发现这座小镇着实算不得大,而且处处透露着一股破败衰颓的气息。
城墙不过一米来高,用石头与黄土砌成,而且那城墙背光处满是苔藓,有的缝隙里面都长出了不定一推就倒,可见完全没将防务放在心上。
远远可以见到三两面黄肌瘦的农人结伴进镇,面黄肌瘦,表情木讷,完全没有旺盛的精气神。
黎明之际想必刚下过一场朝雨,黄土路上到处都是水洼,到了近前一看,那城门口的地面上同样也是破碎不堪,搞不好一脚踩上去就“吧叽”一声从缝隙里面射出一股极其难闻的黑水,浇得你的裤子透湿,就算干了也会散发出一股令人掩鼻的味道。
“民生艰难啊。”肖宇摇头叹气,见识过苏州繁华,大唐盛景,眼前这个地方和贫民窟也差不离了。
“一看就不是正经纯善的地方……”
然而他感慨还没发完,忽然就从旁边的小门中窜出来两个守卫,身上的衣服歪歪斜斜,一个提着佩刀,另一个拎着把长枪,只是那枪身已经布满了虫蛀的孔洞,枪头也是锈迹斑斑,就连一撮红缨也只剩下了最后两根缨丝,在寒风中凄惨飘零,稍一抖动,就有簌簌的虫屑飘飞出来,让人怀疑是不是往地上一杵,就会“啪嚓”一声从中间折断。
这两人身上虽然穿着兵服,但无论是衣服上的油腻与污垢还是哈气连天的惫懒模样,都实在和兵丁相去甚远,真要说来,倒是和混迹于市井之间的流氓地痞很是相像。
这两人站在门前,一左一右堵住了肖宇的去路,为首的一个皮笑肉不笑的道:
“这位公子想要进城?”
“来者不善啊这是。”肖宇耸耸肩,平心静气道,“没错,我确实要进城。”
另一人斜了肖宇一眼,嘿嘿一笑,将油腻腻地爪子从黑乎乎的袖子里伸出来,懒洋洋地递到了肖宇面前,咧着一嘴黄牙道:
“进城可以,但咱们县太爷说啦,来往客商都得缴纳一两银子的进城费。”
“……”
卧槽。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虽然不知道你这里是什么朝代,但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在清朝中晚期也值三百块钱,你们两个泼皮阉货又没留狗尾巴鞭子,显然这时代不是清朝,那么往前推,白银的价值却是越来越高的,在盛唐时期,一两白银的购买力甚至在两千元以上。
举个生动点儿的例子,那就是一两银子足够支撑三口之家一个月的生活!
收过路费也就罢了,毕竟这年头到哪儿旅游都得收钱,没毛病。
可你大爷的张口就是一两银子,根本就是在明抢啊魂淡。
肖宇扯了扯嘴角,做最后的努力,“太多了吧?”
“嘿,这可是县老爷定下的规矩,咱们也不过是照章办事而已。”
“那我要是不给呢?”
为首的那人嘿嘿一笑,“不给?”
说着脸色忽然一冷,手中的佩刀“锵”的声出鞘,露出半截森寒的刀锋,“不拿银子出来,今儿这个城,你还真就进不去!”
“……”
与此同时,直播间里的小伙伴们已经乐疯了——
“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明抢,这买卖硬是要得。”
“可以,这很强势。”
“我家傲娇的猫大人表示,赏他们几巴掌喵~”
“主播,大人有大量,和他们计较有什么意思?要我说顶多送他们扶摇直上九万里。”
“刚刚萌萌哒小陌恋正在吃饭,我走过去说了句‘你碗漏了’,小陌恋把碗一翻,疑惑的说‘没漏呀’,永远忘不了旁人那叹息的眼神……吉祥物的这智商是不是没救了?”
“话说有一闺蜜是文盲,吴和昊不分,然后雲女王来了一句,很好记,来,跟着我念‘口天吴,日天昊’,诶,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
“……”
肖宇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见过收过路费的,没见过直接拿刀宰人的。
刚才进城的那么些人都没收钱,偏找到小爷头上来,难不成我很像冤大头么?
肖宇眼睛一眯,身上的气势陡然释放了出来。
那两人正要说话,忽然见到面前这个公子气质一变。
就感觉像是一头酣睡的猛虎猛然睁开了眼睛,微微露出利齿与爪牙,喷吐出微腥的吐息,那股森寒的气势宛若打上压下,顿时让这两人浑身一颤,目光惊恐,手软脚软地靠在了身后的墙壁上,就连牙齿都“得得”的颤抖了起来。
肖宇收回目光,懒得和这两人废话,直接迈步向城内走去。
过了许久,这两人才回过神来,大口喘着气,额头大汗淋漓。
“刚才那人的眼神好恐怖……吓得老子的心肝都跳到了嗓子眼。”
“呸!”另一人也是脸色苍白,惊魂未定,嘴上却不肯认输,张嘴吐了口吐沫,恶狠狠道,“那人生的白白净净,身上穿的是绫罗绸缎,想必身家不菲,连一两银子的进城费都不愿缴,忒也小气!”
另一人犹豫片刻,小声道:
“我看还是算了吧,那人似乎不好惹。”
“有什么不好惹的,咱们这种穷乡僻壤,真正高贵的大人物谁会过来,看他打扮地干净清爽,哪里像是行走江湖的游侠儿,说不得就是某个脑袋发热的富家子弟,出门游玩来了。”
“嘿嘿,张捕头就喜欢这种硬骨头,到时候官印一盖,枷锁一拿,押入牢中,稍微施点儿手段,身上的油水还能少了去?”
“不行,这事儿不能就这样算了!”
这厮与那张捕头却是亲戚关系,平日里在这小镇中横行惯了,虽不说威风八面,却也相去不远,方才被肖宇一个眼神吓得哆嗦半天,只感觉裤裆都有了几分湿气,现在清醒过来后,越想越气,终于按捺不住,找人报复去了。
唔,怯犬狂吠,说的就是这种人了。
……
肖宇到了大街上,镇子里的行人才渐渐多了起来,街头上也渐渐蔓延开了一股油锅爆炒的香气,同泥土与青草的味道混合在一起,让人真切感受到生活的气息。
转过街角,就见到大街旁边恰好有一株亭盖也似的老樟树,下边便是一连片的茶摊,锅子里面的水热气腾腾的,老远就能闻到顺着风飘来的一股香味儿。
被这香味一勾,肖宇不由就咽了口口水,迈步就走了过去,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小摊坐下。
从他坐的位置看去,恰好可以见到镇子外面的那一片低矮的丘陵,地势平缓,坡度较低,视野十分开阔,放眼望去,绿草如茵,微风吹过,山坡上就掀起一片波浪也似的起伏,天空瓦蓝,好似用水洗过一样,云朵也是比还白,见了就令人觉得心神舒爽。
肖宇坐定以后,很快就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拎着茶壶走了过来,给他满了一碗苦茶。
茶水装在一个大锡茶壶里面,直接就是由晒干的野山茶花泡成,喝到嘴里颇泛苦涩,然而一口咽下,就觉得一股热流沿着喉咙直入胸腹,居然还泛起一丝回味般的甘甜。
肖宇在小姑娘的目瞪口呆中,仰头将一碗滚烫的茶水灌入嘴巴里,然后道:“先上两笼包子。”
没多会儿,两笼热气腾腾的羊肉包子就端了上来,肖宇拿了筷子,一口一个,倒也吃得大呼过瘾。
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一队衙役凶神恶煞般地在街上走过,为首的却是个穿着朱红色捕头服的大汉,看起来三十岁左右,颔下留有短短的髭须,眼睛却颇为狭长,他手里还拿着一叠通缉文书,见到肖宇以后,忽然抬手一指,道:
“就是他,拿了再说!”
肖宇附近的食客顿时“哗啦”一下散开,却不走远,远远躲到一边小声议论起来。
那衙役目光往肖宇身上身上一扫,立即就大声呵斥道:
“大胆匪徒!竟敢在郭北镇行凶!张捕头在此,还不速速束手就缚,否则少不得让你吃一顿棍棒!”
肖宇扯了扯嘴角,虚着眼睛道:
“话说捉贼拿脏,我不过是吃了顿包子,犯了什么事儿?”
“你要证据?”那穿着朱红服饰的张捕头把手中的通缉文书桌上一拍,喝道,“这就是证据,还想抵赖不成!”
肖宇低头一看,顿时就醉了——(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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