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三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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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老神医的药千金难求,庄柔早上已经不再发烧,但药还是得继续喝,半碗乌黑的药被她直接喝了下去,咂咂嘴喝了口水便结束了。

    楚夏托腮靠在桌上,面前放着一小碟蜜饯,正拿起了一颗,话都没说得出口,就看着她已经完事,瞧了一眼自己手中的蜜饯。

    “嘿嘿。”他笑了笑,把蜜饯放在了自己嘴中。酸的东西他不喜欢吃,但甜的那可就没问题了。

    庄柔收拾着她的那些武器装备,随口问道:“大人,安王那两孙子救不救?你给我个准话。”

    楚夏吃着蜜饯,舔了舔手指上沾的糖,漫不经心的说:“随便吧。”

    “行,那他俩的事就交给木氏了。但我之前弄的那个失踪案,依旧要查,权贵有神隼门来管,那百姓就只有我来了。”庄柔点点头,既然用不着自己,那便不去折腾了。

    她还有一件事没办,“大人,木氏住在哪个院?”

    这可就住的近了,楚夏朝外面抬了抬下巴,“就东边的厢房,我们这里现在可没空房,萧然的房间借给他住了。反正要不了几天,他办完事就会回去。”

    “嗯,那我去找他一下。”庄柔理了理衣服,把头发随便梳了梳,在头上绑了个发髻,就全副武装的出了门。

    楚夏咧了一下嘴,昨天都病成了这样,今天又生龙活虎的出门,是不是自己也应该弄点法子,去打通一下任督二脉?

    可一想也没什么一甲子内力的老头老太太给自己吸,他便又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这样子也满好的。

    庄柔不知道木氏出去了没有,但顺着花园走到东厢房所在的地方时,就看到他坐在石栏杆上,正在悠闲的吃炒蚕豆。

    他手上剥着豆壳,歪头瞧着庄柔,眼睛一眯便笑了起来。

    “虽然你踢我下水实在太恶劣,但我还是要感谢你,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如果可以的话,我根本就不想记起来。”庄柔看着他,最终还是拱手行了个礼。

    木氏咔咔咔的咬着蚕豆,虽然它们很硬,但在他天生有些尖锐的牙齿下,立马就碎了。

    他受了礼才笑道:“庄学文让我干的,你也不用谢我。”

    楚夏并没有和庄柔说这事,现在她得知是哥哥让木氏把自己踢下水时,却没有任何惊讶,只是沉默了片刻,便点点头,“我知道了,还是要谢谢木大哥了。”

    “我有一事相求,洪州城内外有不少百姓和流民失踪,我查到些线索,可能和安王那两孙子的失踪有些牵连。如果木哥查到东西,能否给我些透露。”

    庄柔诚心实意的说:“权贵的事我不管,但这么多百姓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死。”

    木氏并不是没见过热血爱百姓的人,庄柔这样的想法他能理解,但他做事并不看道理,而是看对方有没有趣,好不好玩。

    他摸着下巴,打量着庄柔,舔了舔嘴唇说道:“充满正义的人一点也不有趣,你也一样,好人最无聊了。”

    庄柔不加思索的说道:“你误会了,我才不是好人,我坏得不行。”

    怕他不相信,庄柔还对着他挥了挥拳头,解释道:“昨天你也看到了,整个洪州都没有半个人想救我,恨不得我去死,在这里再没有人名声比我坏了。”

    “……”木氏终于笑得不是那么虚假了,只不过是被她蠢到的,“西边有座山,山很大,上面没有庙也没有老和尚。”

    他笑得特别开心,“让你占个便宜,你先走三个时辰。能从我手下救出多少条人命,就看你的本事了。”

    庄柔眼睛盯着他,往后退了几步,转身就往外飞奔出去。

    “马德正!叫上牛大勇他们,赶快跟我出去!”她知道楚夏不会让她把人都带走,就只叫上了马德正他们。

    马德正见她如此着急,顿时有种她已经找到线索,可以救出安王那两孙子立大功的感觉。他赶快跑去把牛大勇和刁一给叫了出来,吴仁药又回了义庄,没空去喊他了。

    从马厩中拉出三匹马,来到衙门外,就见庄柔已经上马,正拉着马在大门口走来走去的等着他们。

    “上马,快!”见三人出来,庄柔喝道。

    牛大勇选了最高壮的那匹马,不然其它的马也拉不动他这肥胖的身躯。

    三人上了马,庄柔便一抽马屁股,领着他们就往城门奔去。

    木氏则继续待在后衙中,斜坐靠在栏杆上继续吃着他的蚕豆,“郡王你可已经站那半天了,是想让下官杀人吗?”

    “你引她去那干嘛?”楚夏皱了皱眉头,根本就没必要让她过去冒险,“如果放跑了人,你回去恐怕不好交差。”

    “郡王应该不是这么迂腐的人,就算是完成谷雨下的命令,也得寻个乐子才行。没有乐趣的话,活着多没有意思。”谷雨呵呵得笑道。

    “我就喜欢看这些充满了正义感,事事为民着想的人儿。发现自己的无能为力,救不了想救的人,就算提前给了时辰,最后也只是眼睁睁看着他们死而已。”

    “看着他们充满了自责、痛苦和愤恨的眼睛,让他们知道自己有多天真,这种感觉真是太让人心身愉悦了。”他歪头看向了楚夏,完全不顾自己的身份是名神捕,而不是个杀人狂。

    楚夏没说话,直接转身离开了,他自认和木氏不是同类人,他不喜欢这种毁灭其它人的事。喜欢的,只是一次次把自己置身危险之中,那博命的乐趣而已。

    “西边最大的山,那不就是乌林山。”庄柔骑着马急驰在官道上,那乌林山没有在官道边,除了猎人和采药人,根本就没人进去。

    而且据说那山中有老虎,吃掉了不少入山的人,除了不要命要发横财的那些亡命之徒,就没什么人会进去。

    本来想着范立业不是傻子,应该不会把周忠仁他们带到有危险的地方,伤到了那两人他可交不了差。

    可现在想想,说不定正是两人听说此处有吊睛白额老虎,就觉得自己带着侍卫很厉害,可以轻易的杀掉老虎。

    到时候抬着老虎回去,那名声足可以扬回京城了。等回京时带上虎皮,四处炫耀一番那多有面子。

    脑子不好使的纨绔绝对会做这种事,自己还是太嫩了,没有想到纨绔能这么蠢,跑去自寻死路。

    不过庄柔却又觉得,如果此事和失踪的流民有关系,那这山林中到底有没有老虎,这可就得另说了。

    杀了误闯的采药人和猎人,再传出去是老虎所为,可以吓唬百姓让他们不敢入山,也能杀了人推到老虎身上,可谓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庄柔现在很想看看,到底是什么好东西,能让人做到如此地步,总不可能是在挖金子吧!美人持刀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