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生活,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萧璟欢觉得,日子过得越来越美了……
清晨,在和男人对视中醒来,有时只是静静的相拥,有时是激烈的晨跑。
生命在于运动,虽然她有点懒,但是因为他会哄着她,虽然有时会不高兴,但她还是会起来的,漫步晨跑栈道,一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起挥汗如雨,一起迎接晨光,一起在运动中微笑,这是极美的。恍惚的,就会让人觉得,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偿。
那时,他们也这样晨跑,所不同的是,那会儿,他们是一大一小,是哥哥和妹妹,现在,是牵手人生的夫妻.
晨跑回来后,洗澡,吃早餐,上班,坐同一辆车,到酒店。
白天在忙碌的工作中度过,虽然繁琐,但随着对集团业务的深入了解,这样的繁琐也挺有挑战性。
这二人,一个负责安排行程,配合工作,一个负责将行程圆满完成,两个人夫唱妇随,工作很契合,合作很愉快。
中餐,有时在靳长宁的办公室吃,吃完还可以在他的休息室内午休;有时就一起出去应酬;时间允许的话,他们还会去外头单独约会中餐……
晚餐之后,是二人世界,享不尽的亲密,享不尽的甜蜜,享不尽的各种如鱼得水的夫妻生活……
十九岁之前的萧璟欢,笑容明亮如花,十九岁后的萧璟欢渐渐变得内敛,人前依旧活泼,人后,寂寂沉默,生活的不幸,让她迅速成长。
现在的萧璟欢呢,灿烂的笑容的再度张大,自信让她闪亮,笑颜令她有亲和力,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子迷人的魅力,和靳长宁进进出出,形同璧人,一时,被引为佳话。
公司的并购案,更是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日子是忙碌而充实的。
*
有件事必须提一下,那就是,从北京回来的那天晚上,萧璟欢上了一会儿游戏,然后,她看到独行兄终于回了话,不过,时间是几天前的事了:
“抱歉,这几天出差……没机会上网……你们俩夫妻合好了没有?”
萧璟欢嘻嘻笑,打了一行字:“和好了和好了,我们没事了……而且,我们已经决定结婚了。”
独行兄的头像是黑的,又没回音。
唉,感觉吧,这个网友,有可能就这样一点一点相忘于网络了——网络虽然能让天下人有机会因缘而识,可是,在这个虚拟世界里,又有多少因网而识的网友会成为真正的好朋友的呢?
她呆呆的看着那个ID,有种惘然失落感,没玩游戏,也没有等他,就这样下了。
话说,她挺想见他一面的。
但随即想想,真见面了,也不见得就完美了。
遗憾有时也是一种美。
“怎么了?”
适时,靳长宁洗完澡出来,看到她在叹气,凑过来看:“我的欢欢什么时候也染上了悲春悯秋的嗜好了?”
“也没什么!”
她把电脑一搁,抱住了他,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睡觉,说:
“只是突然觉得,很多东西是我们抓不住的。比如时间,它说让我们长大,我们就长大了,说让我们老,我们就老了,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而网络上的人,也是说消失就消失了……唯有身边的这个人是最实在的。他会等我,会惯我。长宁,我忽然觉得我以前太不珍惜你了……”
靳长宁不知道她的感慨是从哪来的,只笑着环着她,亲着她说:
“真好,我家欢欢终于长大了,终于知道疼我了……”
夜很安静,可他们心头的柔情在汹涌澎湃……
最后的发展,那自是不负***的……
*
又是一个周六,母亲打电话过来说下午不要有任何安排,因为她要带她去医院。
不过九点的时候,她接到了彭柏然的电话:“阿萧,我们见个面吧……有关楚亦来的前女朋友的案子,有了一些新发现。”
时靳长宁不在,萧璟欢有点无聊,那就见见吧!
“地点。”
已是十二月,不知不觉,冬天来了,天气越来越冷,衣服越穿越厚。
萧璟欢穿得很厚实,没办法,她挺怕冷的。自从流产之后,体质似乎大不如从前了,一到冬天就四肢发冷的厉害。
随行自然有邝美云。
半个小时之后,抵达目的地。
不过,彭柏然发来的那处地儿,停车位很难找。
“你去停车。我先上去。”
邝美云迟疑了一下:
“还是一起吧!”
“没事的。就这么一小会儿功夫。”
“那,有事打我电话。”
“肯定没事。”
萧璟欢下了车,过马路。
一个欢蹦乱跳的小女孩由一老太太牵着走,萧璟欢看着,觉得好可爱,可惜啊,她至今没怀上,生理期又来光顾了。这令她有点沮丧。
这事,她和母亲说了。
母亲劝她:“别急,怀孕这事,得顺其自然。再说了,一怀孕,生出来就是一辈子的事了。现在你们有空好好过二人世界也好。结婚前真要怀了,虽然好,但大着肚子结婚,行动上总归有点不方便。”
萧璟欢觉得这是安慰。
母亲没办法,就找了中医,打算带她去看一看,好好的调理调理,长宁也要去看看。
因为那小女孩,她情不自禁就想到了那个夭折的孩子。
如果那孩子还在的话,现在都在读小学了。
如果那一切没发生的话,她会和邵锋组成一个三口之家,哦,或者可以多生,他们是香港户口,是可以多生的……
这么想着,她的眉皱了起来,心里小小别扭了一下。
哎,她怎么又想起他来了呢?
那个人儿,总会在不经意间在脑子里一闪而过——这样一种回忆,到底正不正常呢?
按理说是正常的。
只是每一次想到那个人,心的地方,总会隐隐的作痛。
“番薯,热乎乎的番薯,刚出炉哦,香喷喷好吃看得见,快来看一看瞧一瞧哦……”
非机动车道上,有个烤番薯的在那里吆喝着,那个小姑娘拉着她奶奶跑过去,娇娇的望着那正冒白色热气的番薯咽口水。
她奶奶问:“想吃?”
小女孩直点头:“嗯。”
她奶奶马上和小贩说:“来一个,小点的……”
“好嘞,小点的四元一个……”
“哎呀,我没零钱,只有一百的……”
“哎哟,我也没找头啊……”
萧璟欢跟着走了过去,脆声问:“大的多少钱一个?”
小贩说:“6块。”
她给了一张十元小钞:“这小姑娘的,我给付了。”
她奶奶马上道:“哎哟,这可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
萧璟欢摸摸那孩子的小脸。
小女孩笑容灿烂无比,乖巧极了:“谢谢阿姨。”
“不用!”
萧璟欢接过自己那份,闻了闻,味道还是那个味道,只是人已经不在……
这种东西,不是她的最爱,却是邵锋最喜欢吃的——她是个挑吃的主,而邵锋家境清苦,所以什么都吃了,肚子饿时就常以这种东西裹腹。她觉得不卫生。邵锋却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后来,她也就喜欢上那味道了。
当一个人真心喜欢一个人时,可以适应很多原先她不适应的东西。
番薯刚出炉时很烫的,每一次吃的时候,他都会叮咛她:吃慢点,小口咬,里头的热气可以把人的口腔烫伤……有点婆妈。
但是,他是那种只对自己爱人婆妈的男人,面对他不上心的,他才没那么大耐心呢……
“让开让开让开……车子没刹车啊,赶紧让开了……说你呢说你呢……哎……让开啊……聋子啊你……”
眼见要撞上了,有一个男人忽就冲出来硬生生扑住了那辆刚从斜坡上冲下来,刹不住车轮的三轮自行车,让萧璟欢免去了一场因为走神而差点遭遇的“车祸”。
不知为何,那一刻,她竟觉得那道拦住了三轮车的背影无比眼熟。
是眼花了吗?
为什么那么像邵锋啊……
捧着番薯,她走了过去。
---题外话---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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