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他也在黑暗中渴望我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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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帝都坐火车去尼米南达的三天前一个早上,我躺在何塞·帕拉西奥斯用艾草和葛根配好的洗澡水里,药草带着无可比拟的眩晕感从四面八方流向我干涸如沙漠的皮肤,我感觉他们正一点点的从我的腿流向我的颈,流过我萎缩的**,我的阴囊在水中浮了起来,流过肚脐,再也没有腹肌环绕它,流过我的手,我僵硬的手掌慢慢摊开手指关节附近的粗硬的黑色汗毛也变得柔软,流过我的小臂,如今它们只剩下一层黄褐色的皮包着一根粗大的骨头,接着,他们流过胸膛,一寸一寸的流过去,托起我的后脑,我的四肢,我的阴囊。可乐小说网已更新大结局

    几天前,我还因为无法灵活的控制自己的刮胡刀,不得不求救于何塞,我还对他说

    “年轻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曾经,”我比划了一下“我可以像这样,用剑挑开迎面而来的子弹!如今我竟然不能感觉到自己的手指了!”

    手指?躺在浴缸中的我问问自己,我还能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吗?

    “没错!”我告诉自己。

    它们还真真切切,在我手上,它们富有活力,拥有弹性,我们感觉到每一个细胞,毛孔,每一寸汗毛,不仅如此,我甚至能感觉到所有萎缩的肌肉都开始变得孔武,我甚至能感觉到我的身体开始停止萎缩,我的脊柱正在变得像我年轻一样挺拔,我的血液正源源不断的涌向**,我能感觉到我正在勃起。

    强烈的晕眩感让我渐渐在回忆之河中浮起,那是一条长不见尾的河,穿过最深荒原,旁边就是一条同样不可见尾的长路,无数曲折辗转。

    我的视线从河谷一路往上,穿过云层,那里繁星皆已睡去,我仿佛看到了天堂,我仿佛看到了紧紧抱住星辰的天使们,

    谁不想在死后成为天使?

    我们深陷孤独,怀揣恐惧,

    生活在阳光之后,

    与你有无边的距离。

    只有当天空云雾皆尽睡去,

    你才能在宏伟天国之中看到我们,

    深陷孤独,我们怀揣恐惧,

    上帝为何要赐我成为天使?

    这是她们的吟唱。

    热爱她们的美丽,我从光明中走向她们,穿过她们牢牢抓紧的星辰,我仿佛如同空气,贴着她们的身体,我能看清她们毫无血色的脸,她们深陷的黑色眼圈,乌黑的嘴唇,和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存在的最精致的面庞,直到我穿过北斗,那里有七个一模一样的天使,向北奔向最亮的星,也是一个天使,她挂在那颗星上,背对着我,她的背影是那么美丽与熟悉。

    “你?”她转过身,“你!”

    如同战场上突然复活的僵硬死人,她们突然从各个星辰之间将我层层围住,我想被黄蜂团团围住的野狗,惊慌失措…

    你干了什么,

    这是你所要的,

    你变成了什么,

    你背叛了那么多魂灵,

    你独自行走,从天堂直奔地狱!

    她们的脸,雏·薇的脸。开始腐烂,我闻到了恶臭,她们向我飞来,我感到了复仇的风!世界开始旋转,一切开始崩坏,再也不能漂浮,我从万尺高空掉落,

    从混乱中醒来,

    “何塞!”我吼了一声,发觉喉咙干渴的厉害,

    “殿下?”何塞从屋子那边端着一杯拉图酒庄波雅克一边应答一边走过来,他穿着一件教士似的棕色长风衣,不知道他穿着什么颜色的裤子,脚上是灰色的小布靴。

    脑袋昏昏沉沉,我竟然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那不是何塞·帕拉西奥斯,准确的说,那不是我现在的帕拉西奥斯,一如我们初见时,棕色的长发,胡子刮的干干净净,下巴棱角分明。

    “这是哪?”

    “德波哥大,君龙府。”

    “我躺了多久了?”我问他,“有一天吗?”

    “不到十分钟!殿下!”他把酒递给我,我颤颤巍巍的把他接住,放到桌子上,把椅子推向身后,他扶着我站起来,给我一面镜子。

    镜中的我20岁出头,皮肤蜡黄,死气沉沉,眼睛充满血丝,眼圈红的厉害。

    “我做了个梦,”我说,“我梦到我老了,我梦到你也老了,我梦到你帮我泡好洗澡水!我还以为你是个老头呢!”

    “那是我的荣幸!”

    “我刚刚是不是又……??”

    “殿下,我已经透过风了,烟头我也烧掉了,没人知道的!”

    “来一支之前我在干什么?”

    “您在写信,殿下!”

    “哦!”我说“我感觉如同过了半个世纪!”

    夜里,我从卧室起来,穿过走廊,遇到巡逻的警卫,我没能对得上暗号,差点被当成了夜贼或者行刺的自由党,不过后来他人出了我,这才免了枪子,穿过走廊,进入书房,郁金香浓烈的香味和中午大麻的味道混在一起,弄的人头晕目眩。

    “

    ……………………………

    德波哥大的城堡是安特列特家族最著名的资产,被称为龙爵的诞生处,不过我认为那里不过是一栋建在山顶和众多和其他贵族家族城堡一样毫无特色的大而无当的城堡罢了。挂在墙上的人,说是所谓的家族荣耀,实则无一不心肠狠毒,手段恶劣,要我说这些残酷的带着假发,涂着含铅苍白面霜,抹着腮红的剥削者全部都是安特列特家族的耻辱,和这栋别墅一样!”

    我在那封信的后面写道:“我根本不想成为任何这个帝国体制下的爵士,骑士我都不想!哪怕把我流放了也好,把我流放到黑海,让我和那些不能生不能死的官员们住在一起,让我离帝都冬天的阴冷远远的,然而呢,然而呢?我为了自保我装了一波壮烈的英雄,然而我亲爱的哥哥,我的斯莱特哥哥在做什么?他毫不犹豫的把我推向风口浪尖。前几天帝都所有的三流报纸都在说他吸大麻吸大了之后用鞭子抽打捆着的女仆的事情,现在虽然报纸被政府停了,可是人们的风言风语依旧未停止,撤掉他爵位次官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有人说那个人应该是我。我亲爱的雏·薇我希望你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明白我的状态,我刚刚吸了大麻,眼圈发红,我的右手在颤抖,我很饿,饿的眼睛发蓝可是我不能吃东西,我明白只要吃下去一口,我就不会停下,然后我就会变得和我的另一个哥哥弗洛伦丁一样胖,满脸堆笑在各路神仙之间如鱼得水?

    不不不。

    我不行!

    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的恐惧,就在三两个月前我还是满身污泥在沼泽地里滚爬的乌龟,如今却被洗得干干净净供在庙堂之上。

    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一月十五号,今年,我从帝都出发去赫顿复职,原来来的弋城-加拉加斯一线的北路因为骚乱并不安全,故而我选择了更加安全的弋城-尼米南达一线的南路,结果我在尼米南达大剧院,被一个满头卷发,胡子拉碴,神志不清的自由党人袭击。

    那时,三个女巫的预言可算成真,麦克白的脑袋可算被削下。

    又有谁知道,黑暗中有人像邓肯渴望麦克白的脑袋一样渴望我的脑袋呢?

    他那把拙劣的枪,和拙劣的射技,他浑浊的眼球和鸟窝似的头发,他如梦呓一样的自言自语,仿佛要成为我的梦魇,他冲我开了五枪,前三枪却都是哑弹,第四枪打到我身后的椅子里,最后一枪擦伤了只有14岁的列兵何塞·苏亚雷斯·帕拉西奥斯。

    事后,我还参加了针对他的审讯,刺杀我的人竟然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今日将会有一个家室显赫的贵族出席那次演出罢了。

    万人不知我时,我尚且会成为刺杀目标。

    何况我现在不过是一只被供在庙堂的大乌龟,即使缩进壳里还不是会被猎狗把脑袋拽出来,把脖颈咬断?

    我亲爱的雏·薇,我已经不能自保。

    原谅许久未给你写信了,尼米南达一别后,我这段时间委实忙得厉害,我是那么的想念你,我也是那么的害怕,

    离我远一点吧!

    任何人都可能因为我负伤,无论是官方的政府的,还是自由党的,任何伤害都有可能是致命的!

    相信我,等到这波事态平静,我当第一时间返回赫顿,我们在尼米南达相遇!

    你的

    施莱尔”

    我把这封信用毫无特点的商用白色信封装起来,用鱼肚胶把信封封死,封得死死的。再把它塞入一个不大不小的棕色牛皮纸信封,用蜡封好,没有用安特列特家族的家族印章,在再正面贴上一枚面额刚刚可以支持这封信到尼米南达的邮票,用最普通的字体写上收件人,地点是我们从赫顿紧急撤离后大家被暂时安顿的尼米南达酒店,从外表看和普通的保险存单或者广告信没有什么区别。

    我把这封信塞进衬衣里,套上紧身的丝绸马甲,然后从书房出去,同守卫的士兵打了招呼,回到卧室,好不容易找到一件毫无特点的外套,把他披上,从卧室门口出去,同五个楼梯口每一个站岗的兵士打个招呼,穿过挂满祖先画像的走廊,下楼,同看守门口的士兵打了个招呼,随便编了个理由,出门,来到庭院,那晚的月亮如同被泡在热水里砂糖块,仿佛马上就要化在天上,我以同样的理由让士兵们给我开了门,一个中士自告奋勇要一同出去保护我的安全,我说

    “得了吧!中士,我自己出去说不定还安全点,还有什么比你一身红色的制服,闪亮的军刀,挂满胜利飘带的方顶帽和如同最骏的马一样的脚步声更吸引人的呢?您还是在今天中午的参观活动中贴身保护我吧!别忘把把军刀磨得亮亮的!”

    相视一大笑,我拍拍他的肩膀。

    在确定没有任何人跟踪之后,我把那封信放入距离德波哥大城堡差不多1500米的一个邮筒,这段距离不远,但是我因为防止跟踪而转来转去,开会足足用了4个多小时。回来的时候天都已经要亮了。

    即使这样我还是害怕那封信会被别人拆开,指导20天左右后,我收到雏·薇的回信,我才放心,没有任何人“怀疑”那封信是我写的,也许我应该用“认为”这个词,怀疑毕竟显得略有不妥,罢了!

    不过话说回来那封信我只看了信封,甚至连拆都没有拆开,信的内容我至今也是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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