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了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原常务副县长龚红勇受贿案的判决书。龚红勇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龚红勇之所以落马,是因6万贿金被盗后谎称仅被偷1万,而嫌犯落网后却称,偷的钱比公安机关认定的多得多。据悉,该盗窃团伙专门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进行盗窃,作案时瞄准的对象就是县委书记、县长和财政局局长。
现在看来,“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这句话好像是对普通老百姓说的。现如今的官实在不经偷,一偷就偷出个贪官来,连”贼惦记”的机会都不给。
这年头,贪官不仅多,且胃口还忒大,贿款动辄上千过亿,银行不敢存,只好暗藏于自家的犄角旮旯,这给了深谙贪官藏钱习惯的小偷搜寻、锁定目标的便利。如此看来,贪官出事前不仅要防被人举报,如今还要防偷盗,这可真叫“双重”风险重压下的贪官们寝食难安!笔者在此免费送贪官们一句劝:反正迟早见阎王,还不如趁早见“老王”。
其实,这次小偷偷出贪官副县长龚红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不久前的女贼房云云偷出两名安徽厅官案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再往远点回忆,就曾生过江苏徐州市体委原主任王铜山家中百万巨款被盗,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原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党组书记、厅官李军的受贿案也源自两年前住所被盗案;原江苏省睢宁县交通局局长任树楼受贿案也是败露于自己办公室被盗。
那么,如今的小偷为什么热衷于专偷县处级、厅局级的官员呢?
先,小偷们认定这个级别的官员家里大都藏有大量“见不得光”的钱财。要知道,小偷们平日里早已听惯了“十官九贪”的坊间传言,当然也清楚贪官不敢把大量现金存入银行,他们相信只要踩到这些贪官的住所或办公室,定会大有所获。如前不久被叛死缓的原国家能源局副司长魏鹏远家中就被搜出上亿现金,现场清点时还烧坏了4台点钞机。可见,小偷们只要找到此类巨贪的藏金点,想不大一笔都难。
其次,小偷们断定被”黑吃黑“的贪官不敢报警,钱财被盗只能自认倒霉。地球人都明白,贪官的财产来路不正、见不得光,出于自身的前途考虑,钱财被盗大多不敢报案。另外,被盗钱财对于贪官来说不算什么,只要头上的”乌纱帽“还在,把失去的不义之财补回来还不容易吗?相反,如果报警惊动了纪委和媒体,弄不好可能把自己小命也搭进去,那又何必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贪官再sB也不至于不会算这笔账!
最后,小偷们认为,偷盗官员钱财的风险相对较小,因为这些钱财大多都不干净。即使偷了官员的钱财,自己被抓进去了,只要咬出被盗的官员,给自己垫背也值了,弄不好还能重大立功,减轻刑责。如前不久偷出两名安徽厅级贪官的女贼房云云,就为邀功减刑而据理力争过。可令人遗憾的是,法院最终不予认定,至于原因,笔者不敢”妄言“。怪只怪女贼房云云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想的太天真了!
不过,说来也怪,公众并不厌恶”偷官“的小偷,甚至还被冠以”行侠仗义“、”为民除害“的美誉。这样的黑色幽默岂不把贪官气死在狱中?
更为可笑的是,小偷一偷“官”就能偷出贪官来,这叫当地纪委颜面何存?这么大的反腐肃贪漏洞何时能堵上?
诚如梁漱溟大师所言:“理想自理想,现实自现实,终古为一不落实的文化。”意思是说,中国人最大的特色是----空谈!在这种“不落实的文化”的作怪下,”偷官“助力反腐或许比地方J反腐来得更有效!难道不是嘛?(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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