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已经变成夕阳了。 “哇,大笨钟!”夕阳下的大钟充满了神秘的气息,她记录了历史的时间。 “没想到住的地方离大钟这么近,”掏出手机,直奔大笨钟,国人旅游爱干什么?自然是记录下最美好地时光。 仰拍,俯拍,近距离,远距离,我真是很不得把每个不同角度的大笨钟都装进自己的相机。 太过专注,身后有人也没有注意,一个不小心踩在了人家脚上。 “不好意思,”我脱口而出一句中,才想起自己是在F国:“I'msorry,ijustfousdon。。。。。。” “没关系,”听到的却是中,好歹是在逆着阳光看清了来人。; 这是怎样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男子,微卷的黑发,不长不短的刘海刚好抵达眉毛,下方是一双蓝色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一副东方与西方相结合的面孔,真是一个帅气的混血! 我耳根有些发烫:“你会说中啊。” 那人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当然,我父亲是国人,你好,我叫商炀。”商炀很友好的伸出自己的手,我傻愣几秒,然后傻笑地双手握住商炀修长的手,她说:“你好,我叫林诺,国人,刚才真是不好意思了。” 商炀微笑一下,抬头望向夕阳下的大钟,眼中的蓝光慢慢聚拢成深蓝:“真美!一百多年了,什么都变了,它还是没变。” 这样的尤物,要是不拍张照片是不是太可惜了点? 站在一边的我鬼使神差地举起手中的相机,“咔嚓”一声,将夕阳下眺望地商炀拍下到自己的相机中,听到声音的商炀闻声望过来,我收好相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个,我看夕阳很漂亮,就拍了张照片。” “很高兴认识你,林诺。” 天渐渐暗下来,异国他乡,两个陌生的人相遇,是最美的一瞬间。 …… 夜晚降临,雾都的夜空很美,繁星满天,雾都的夏天跟春天一样很凉爽,没有想国内那样炙热,幸好来的时候做了点功课,带了薄外套,所以现在才能穿着薄外套,坐在小花园中,喝着买来的果汁,享受宁静的夜晚。 栅栏的门被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过来,灯光下来人的轮廓是模糊的,不过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同门师兄白葛飞终于从他那考古工作中回来了。我从躺椅上坐起来,双脚穿进拖鞋,蹦过去:“师兄,你回来了啊?那个古墓是真的吗?真的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 师兄低头望了我一眼,自顾走进屋子,我跟只迎主人回家的小狗一样,眼巴巴地跟在他的身后,伸手扯了扯他的衣角,脸凑过去:“师兄,告诉我嘛?看在我把这里打扫得这么干净的面子上,把你今天看见的都告诉我。”师兄很有观察力,一眼就看到了我放在厨房桌子上的麦当劳包装的汉堡(厨房是开放式的),他打开纸袋,拿出汉堡,拆开包装,咬了一大口,嚼了几下咽下去,又喝了,才正眼看我,他一本正经地说:“明天跟我一起去考古现场,记得别睡过头了。” “Ys,sir。”我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师兄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说:“记得把相机戴上,你就负责拍照。”师兄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也不需要拍的很美,写实就好。” “师兄放心,我拍照的技术还是可以的,一定给您拍好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