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三十七听人劝,吃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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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人劝,吃饱饭

    李伟一刀将收银台后面的那个年轻小伙给砍的倒进血泊中以后,昂了昂下巴朝着网吧里上网的其他人口气嚣张的叫道“清场,二十秒钟之后全都给我滚出去”网吧里瞬间嘈杂起来,很多上网的青年全都急冲冲的朝外跑去。

    “二十十九十八,太费劲了直接清场”李伟倒数了统共三下以后,不耐烦的摆摆手指挥他带过来的十多个青年开始砸东西砍人

    李伟带来的这帮小弟,简直都特么是一群暴徒,毫无缘由拎着刀子就往跑的慢的青年身上落刀子,一时间网吧里惨叫连连,好像走进无间地狱似得,到处都是血迹

    “我四弟,可想死你了也不枉我费这么大心思把你勾引到北京来,嘿嘿见到你,我可真高兴啊”李伟拎着一把寒光凌厉的开山刀和另外两个虎背熊腰的混混堵住了我的去路。

    “张潇予在哪?”我冷着脸看向李伟,李宝说过张潇予是被李伟给毁容了的,今天晚上我见到了张潇予,紧跟着李伟又出现了,我不相信这真的只是巧合。

    “张潇予?那个被我毁了容的丑八怪么?她命好我把她卖进了银泉洗浴,没想到她居然逃跑了,好死不死的逃进了落fèng,让落fèng的人收留起来了,不过你好像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吧?”李伟“嘿嘿嘿”又是一阵让人头皮发麻的冷笑,朝我摆摆手“本来以为你今天肯定会自投罗网的找到银泉洗浴去的,没想到你居然没去,我只能自己过来找你了”

    “李伟,你是条疯狗么?有什么事朝着我来,好好的祸害无辜的人干啥?真他妈的不长进,也就只能在背地里使点小动作了怂逼,窝囊废”我鄙视的瞄了眼李伟,一只手偷偷摸向身后的烟灰缸。

    “行了,我四弟别跟我废话了,我让人监视你一整天,你没后手不用拖延时间了,乖乖的跟我走吧,二哥也不难为你,咱们可是拜把兄弟呢,你当时打断我一条腿,我现在加点利息再要你一只手,咱们就两清了,ok不?”李伟摆了摆手,示意他跟前那两个特别魁梧的壮汉朝我抓过来。

    “李伟,张潇予现在人从落fèng里面呢?”我故意转移话题,想要分散他的注意力,一边又装成害怕的样子,往后缩了缩身子,手掌刚好攥住后面的烟灰缸。

    网吧里的完虐仍然继续着,李伟带过来的那十多个混混拎着砍刀,没头没脑的照着无辜的上网青年身上下着狠手。

    “是啊,等我把你废了,也让人送你去落fèng好不好?残疾人配丑八怪,啧啧啧是不是绝配啊?”李伟夸张的哈哈大笑两声,瞬间冷下来脸道“把他给我抓起来”

    “去你妈的吧”我握着手里的烟灰缸,猛地一下砸到那个已经逼近我身边的大汉脑袋上,然后又拿身子撞开另外一个大汉,朝着网吧门口的方向跑去。

    路过李伟身边的时候,李伟一刀朝着我的脑袋就劈了下来,我根本就顾不上躲闪,硬着头皮往旁边侧了侧身子,任由李伟手里的砍刀剁在我肩膀上,同时一拳头搥到李伟的腮帮子上,忍着剧痛逃出了网吧

    “给我砍死他”身后传来李伟暴跳如雷的嘶吼声,我没头没脑的随便选了一条路玩了命的狂奔,耳边的风声“呼呼”直吹,身后那群家伙吆五喝六,谩骂着穷追不舍,有几个家伙跑的特别快,拿刀在我后背砍了好几下,不过我还是慢慢甩开了他们,人在极限总是会在这种特定的场所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肩膀上还插着李伟那把砍刀,后背火辣辣的巨疼,疼的我几乎快要晕过去了,我不敢找太宽的大路跑,尽量挑一些小巷子窄胡同里逃,最后实在没办法了,躲进了个垃圾堆里,拿一些垃圾盖住我的身子,一声不敢言语的躺在垃圾堆里,躲了足足能有半个多小时,我才慢慢从垃圾堆里起身,浑身阵阵恶臭,加上肩膀上的黏糊糊的血液,让我视线都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我扶着墙,步履艰难的一步一步朝着前走着,现在我好像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在饭馆认识的那个大叔的家里,我深呼吸一口从口袋掏出来中午他写给我的小纸条,借着昏黄的灯光,眯着眼睛看去“阳光胡同,369号大院”

    我不知道“阳光胡同”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369号大院是哪,只是凭着本能手扶着墙一步一步往前挪动着脚步,意识已经越来越模糊了,实在走不动了,我背靠着墙壁,想要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再走,即将晕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一道倩影“唉”的叹了口气,出现在我旁边,很费劲的把我从地上扶了起来

    我竭力想要睁开眼睛,可是始终看不太清楚对方的长相,只能朦朦胧胧的看到她留着那种可以遮盖住半张脸的“沙宣”发型,不过当嗅到对方身上那股若有似无的的熟悉味道时候,我已经猜出来了来人是谁,“潇予”

    “你总是那么自以为是,觉得自己可以左右任何事情谁让你来找我的现在李伟堵住了马驹桥的所有路口,看你怎么办”我可以清楚的确定,说话的人绝对是张潇予,她喘着粗气搀扶着我的胳膊,说话的语气带着几丝感动,还挂着一抹责备。

    她接过我手心里攥着的纸条,轻声念叨“阳光胡同”失血过多让我越来越没有力气,到最后我几乎是倚靠着张潇予的身体往前走。

    不知道走了多远,反正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耷拉下去了脑袋,想要抬起头看看周围的环境都做不到,隐隐约约中可以听到拍门声,还有张潇予和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最后好像两个人把我抬上了床,我就那么慢慢昏迷过去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是在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子里,刺鼻的草药味,熏得我的鼻孔特别痒痒,我**着上半身,肩膀上被纱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稍微挪动一下身子,就觉得钻心的剧痛,嗓子眼里又干又涩,格外的不舒服。

    “你醒了?”一个身

    材不算魁梧,而且还稍微带点佝偻的男子出现在我面前,正是昨天在饭馆认识的那个好心大叔,大叔手里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药,冲我咧嘴微笑“你小子生命力可真够顽强的,昨天都伤成那样了,愣是可以找到我住的地方来喝口药吧”

    喝了一口带着泥土腥味的草药汤后,我的嗓子好了很多,不像刚才那般干涩了,我有些疑惑的问道“您说我是自己找过来的?可是我明明记得好像有人”我迷迷瞪瞪的坐起身子,不小心扯动着了肩膀上的伤口,疼的我直咧嘴发出“嘶嘶”声“大叔,昨天扶我过来那个女孩呢?”

    “不知道啊,她把你放到这儿就走了,说是在路上碰到你的,你手心里攥着我的地址”大叔摇了摇脑袋,将钱包递给了我“这是你的钱包,你数数看少了什么没有”

    “知道她去哪了么?”我一把接过钱包,急忙想要下地,手没抓稳钱包,掉到了地上,从钱包里掉出来一摞崭新的票子,“这”我有些愣神了,明明记得我的钱包里,只有不到三百块钱了,可是现在从钱包里散落出来的人民币足足得有两三千块,一定又是张潇予给我的

    “兄弟,听人劝吃饱饭,你现在身子骨太虚弱了,而且送你来的姑娘,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告诉你别去找她了,从马驹桥养好伤,就哪来的还回哪去吧”大叔叹了口气,摇摇头“年轻人的事情我也不不太懂,但是看那女孩确实是真心替你好的”

    “大叔,你也不是个普通人吧?”我依靠在床头,思索了几分钟后,突然笑了,眯着眼睛望向大叔,原因很简单,一般人看到我这样满身是血的陌生人,早就躲的远远的,谁还会好心帮着收留,要知道这个社会其实特别的冷漠,非亲非故根本不会有人在意你的死活。

    就算真的有好心人会收留,也不可能想他这样做的这么得心应手,而且看他替我包扎伤口的手法,应该很娴熟,明显是经常做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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