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晖下兴叹。
香。很香的味道。
美。很美的女人。
轻薄沙,蝉羽衣,身材玲珑有致。她樱唇一咛,柔柔地道:“快喝下去!”
这是一碗汤,不是毒药。
但就算是一碗毒药,方略也要一滴不剩地喝下去!
“狼吞虎咽”四个字正是用来形容他的,他本来就是个叫化子,原本用不着因为一碗汤的吃相难看觉得尴尬,但当他看到那个女人透明的眸子时,他的心却不住地跳动,紧张和羞赧穿透了他的灵魂。
那女人抿嘴一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在这里?”
方略把目光抛在地上,说道:“我叫方略,我……我太累了,就在这里歇息。”
他不敢问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他的心一直“扑扑”跳个不停。
“我叫孟菲胭,你叫我孟姐姐吧!”他第一次听到一个陌生女人亲口说出自己的名字,而且那女人还主动认他做弟弟。孟菲胭看他耷拉着头不说话,又道:“我不知道该去哪儿,或许只有在这儿慢慢等死了。”
方略身子一震,瞪大了眼睛望着孟菲胭,急道:“你为什要死?”孟菲胭淡淡一笑,说道:“人都是要死的,你怎么问这样的傻话?”方略脸一红,又俯首不语了。
孟菲胭清眸微阖,叹道:“我生了一种怪病,我的家人都嫌弃我,你说我该去哪儿?”
方略不解道:“怪病?”
孟菲胭凝望着他,“我得了疯症,发起病来会伤人,我的父母用铁链铐住了我的手脚,可我还是趁他们不备逃了出来。方兄弟,你说我该不该活?”
方略小心翼翼地道:“既然你选择了逃出来,就不该死!”孟菲胭欣喜万分地拽住他两条胳膊,欢叫道:“真的吗?我真的不该死吗?”方略认真地点头。孟菲胭笑得很开心,一位展颜如花的女人无论何时都会令男人心动的,虽然方略还算不上一个真正的男人。
但是她却忽然变了脸色,双手渐渐松开了方略的胳膊,“可是我不知道要去哪儿呀,我无论到哪儿,别人都会嫌弃我的……”
梨花倏尔带雨,他亦措手不及。
隔了良久,方略忽然开口:“孟姐姐你若不嫌弃我只是一个小叫化子,就暂时跟我在一起吧!”孟菲胭云鬓微褪,笑容又飞起,满怀希望地问道:“你要去哪儿?”方略垂下头,黯然道:“西边儿!咱们去没有人的地方!”孟菲胭笑着点头,“去没有人的地方,就没有人会嫌弃我了!可是,你会嫌弃我吗?”方略忙摆手道:“不会的!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以后就是亲姐弟,再也没人会嫌弃咱们啦!”
阳光下,她的笑容清媚如烟,方略忽然觉得,春天的鲜花应该是属于她的,夏天的清风应该是属于她的,秋天的硕果和冬天的阳光都应该是属于她的……她是如此美好的一个女人,她本就应该拥有世间所有美好的东西。
朝阳刺透了他们的背影,“云里追”好像还不习惯一个女人骑在自己的身上,嘴里不时发出“哒哒”之声,方略有时转过头来望望它,摸摸它的头。朝阳是明媚的,虽然夏天的太阳不太招人喜欢,但至少眼下给足了他们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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