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位男神看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也不是倾国倾城,那拿什么来迷惑我?”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就凭你,也配让姑奶奶去迷惑?再则,除了美貌以外,难道就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迷惑他人吗?
然则,骂归骂,欣赏归欣赏。
准确来说,这是一位美地就像画中走出来的男子,又或者可以说,这是一位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的男子。
此人的容貌,极为俊美,俊美到有种雌雄莫辩的美;俊美到有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美;俊美到让有些花痴给瞧见,准会义无反顾直接将其扑倒。
若不是看到他的打扮装饰,若不是听到他的声音,第一眼望去,我准会以为自己遇上了一位绝世美女。
事实上,我所遇上的,不是一位绝世美女,而是一位绝世美男。
今日,是我离开师父师娘,来到京城的头一天。
看着京城的繁花似锦,我的心情原本是极好的,心情这一好,我就去望江楼的二楼喝酒。
事实证明,我其实只是打着喝酒的幌子吃饭而已。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好端端地吃着自己的饭,就因为无意之中抬头,然后无意之中朝着窗户下面瞥了一眼,结果就招惹来了这号神经病。
神经病在下面看见我以后,眨眼之间就来到了我的面前,速度之快,有如凌波微步之势。
我之所以判定出此人是位神经病,皆因此人见到我之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章开篇的那句。
我将此人前前后后、仔仔细细打量了数遍,就差扒了衣服看个里里外外,可得出的结论仍是,自己压根就不曾认识这号人物。
不曾认识之人,能说出这般无厘头的话语,不是神经病是甚?
转念一想,此人兴许并不是神经病那般严重,充其量只是太过自恋而已。
依此人这副国色天香的容貌,绝迹时常能招惹到一群苍蝇围着他打转,时间一长,助长了此人的自信心,使其认为,全天下的苍蝇都觊觎他的美貌、都对他别有用心。
时刻怀着一颗防备之心,这并不是一件坏事,但太过宁枉勿纵,诚然不是一件好事。
就像此位仁兄一般,他已经从男神的境界往男神经病迈进了半只脚。
眼瞅着一位比花还要娇艳的美男子就这么堕落,即便没有义务,但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我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提醒他的。
提醒的方式有诸多种,譬如言语,譬如行动。
与我而言,提醒的方式就是,直接掏出一包粉末朝他洒去。
哎!真是可惜了那一张如花般的脸,没个十天半个月怕是恢复不了了,当然,这还是在救治得力的情况下。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