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007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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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鬼家客厅里,杨丽娟躺在沙发上,心中还回味着几个小时前在月半弯的包房里享受着与那对孪生兄弟之间的欢愉。

    而楼上的书房里,老鬼没有像平时那样去洗个澡换件衣服,而是点上了一根檀香,静静地靠在书桌后的大班椅上。

    在那张宽大的书桌上摆放着一本佛家的《金刚经》,已经摊开,但老鬼并没有看,而是脑子里面思索着刚才在车里面,看到在街道上行色匆匆的那个人。的

    “小六子跑来N市干什么?难道说他是被东邪派来找宋倩的?”老鬼嘴上叼着雪茄,脑子快速地转动着。

    “不!绝对不可能!”他想着,又摇了摇头,在心里对这个想法做了否定。

    那件东西在宋倩手里,自己也是今天下午刚刚才知道的,而且消息的来源绝对机密,东邪怎么可能这么灵通?这么快就派人从西凉赶来?绝对不可能!一定是巧合,一定是!

    老鬼想了半天,想的脑仁疼也没想出来个什么名堂。

    于是,他不再想了,用手抚摸着自己没有一根头发的硕大脑袋,心里不停地这样安慰着自己。

    他从大班椅子站起身来,走到房间角落的酒柜,打开柜子门,从里面拿出一瓶“拉菲”,给自己倒了一杯,一边摇晃着就被子里面的拉菲,一边很习惯地走到架着天文望远镜的窗口。

    他放下酒杯,开始全神贯注地从天文望远镜里面欣赏着满是星星的天空。

    这是老鬼的一个习惯,每当他遇事不决,或者是想不明白事情的时候,他都会给自己倒上一杯酒,然后让自己沐浴在外太空,逃离人世间的烦恼。

    老鬼,从外表来看,是一个长相粗鲁的人,而且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这么看,甚至连他的老婆杨丽娟也这么认为。

    而那只是老鬼给别人看到的外面,确切的来说,是他表演给别人看到的外表。

    其实,在他的心里,他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人,他喜欢看书,书房里面的所有书他都仔细地研读过,而且不止一遍。

    他尤其是酷爱佛经,喜欢琢磨佛经里面别人认为晦涩的文字。

    他很爱干净,经常会放满满一浴盆热水,把自己泡在里面。

    他还喜欢旅行,经常没事了,开上自己的爱车,钻进大山里欣赏大山里秀丽的景色,又或者独自驾车到大漠中,体验一把“长河落日圆”般的孤寂。

    他更喜欢天文,喜欢用天文望远镜观赏着天上每一刻发光的星星,看着闵王星,又或者土星的光环。

    他喜欢莫扎特,喜欢肖邦,也喜欢李斯特又或者是约翰施特劳斯,他会在夜深无人的时候,偷偷在书房里播放着《蓝色多瑙河》,又或者莫扎特的《唐璜》,或者《魔笛》。

    但,生活,是生活逼迫着她成为了一个商人,一个充满着铜臭气的商人,一个残忍的人!

    “唉!”老鬼突然长叹了一口气,接着,像是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嘴角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然后转身拿起放在身旁酒杯,一口喝掉了酒杯里的拉菲。

    喝完了拉菲,老鬼开始脱掉衣服,钻进了书房里面的浴室,放了满满一浴盆热水,然后将自己肥胖的身体泡了进去。

    楼下的黑暗中,飞龙河娜娜意境缠绵完了。

    飞龙好像是非常满意地长出了一口气,他感觉有些累,当她从潮湿的草地里爬起来的时候,身体有点支撑不住的样子,还打了个趔趄。

    “嘻嘻,飞龙哥,你怎么了?怎么好像喝醉了一样!”娜娜一边飞快地穿上已经被飞龙撕扯的有些开线的旗袍,一边整理者沾满杂草的长发,调笑地对飞龙说道。

    “呃”飞龙听到娜娜的话,有些不好意思,他感觉到自己的脸很红,而且有些发烫。

    是的,他是感觉有一种喝醉了的感觉,他已经醉倒在了娜娜的体香中,醉倒在娜娜柔美的身躯中,

    这么多年,他也曾经和无数的女人征伐过,但好像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让她陶醉,让他魂不守舍,让他感觉到既乏累,又亢奋。

    “真是个妖孽!”飞龙在心里暗自笑骂道。

    “走吧!如果回去太晚了,姨妈会骂我的。”娜娜整理完自己,又帮飞龙系好了皮带,温柔地贴在飞龙的怀抱里说道。

    飞龙,默默地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顺从地松开了娜娜,随后牵着娜娜的右手,陪着娜娜返回了别墅的前院。

    老鬼家的别墅,是这一片别墅区里面最大的一幢别墅,三层仿欧式的建筑,大概有二十多个房间。

    院子也不算小,有一个花园种着各种来自世界各地的花花草草。

    在前院的右侧,有一排车库,里面摆放着老鬼喜爱的各种豪车。

    左侧还有一排平房,那里是飞龙,包括老鬼众多保镖和虾仁部门的住处。

    其实,紫竹小调本身就是老鬼名下公司开发的产业,连紫竹小调的名字都是老鬼自己起的,他当然会把最好的地皮,还有最大的地盘留给自己。

    夜色越来越深,渐渐起风了。种在紫竹小调里面的竹子,随风摇曳着,发出了“沙沙沙..。。”的声响。

    老鬼已经沐浴完毕,他换了一身睡衣,叼起一根雪茄,从房间飘荡的窗帘,他知道到外面起风了,便顺手拿起了放在音响上一盘古筝乐曲,塞进了音响。

    不一会,《平湖秋月》那激荡的乐曲,便随着窗外竹子被风吹的“沙沙”作响的声音,在老鬼的书房里飘荡起来。

    老鬼望着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皎洁的月亮已经缓缓地挂在了天空,他转身关掉了房间里面的灯。

    月色、竹声、古筝交相辉映。此刻的老鬼,感到了十分的惬意,他就是喜欢这种调调。

    “要是在把那件东西很顺利地拿在手里,那就更完美了!”老鬼叼着雪茄,站在窗口,不由得感叹道。

    此时此刻,我和费墨坐在天台上的一个凉席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我们好像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我们已经把那三百万的话题转移到了女人身上。

    “哎,小天,你真的不想再跟李岚在一起了吗?其实我觉得她挺好的。”费墨递给我一根烟,帮我把火点燃说道。

    “嗯。”我抽了一口烟,轻轻地吐出了一团烟雾,把自己笼罩在烟雾里面,我怎么能不知道李岚的好呢?

    当初,我为了追她,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呢!

    从十二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李岚,就已经深深地把她放进了自己的心里,只是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只是觉得这个姑娘长得很好看。

    虽然后来,我才知道,李岚也在我们学校读书,只是和我们不同班级而已。

    但,我也只是远远的观望,有时候会偷偷找个借口跟在她的身后,而从来不敢走到近前。

    我不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惭形秽,我虽然长得还算比较帅,但是我家里的条件,简直不敢恭维,更别说在她的周围还围着一大帮子有钱有势的富二代和官二代。

    但,我也有我自己的优势,哥学习好啊!从小学六年一直到初中我都是三好学生!家里的奖状和因为学习优秀获得的奖品,都摆放不下了。

    这也是我迄今为止,还比较值得骄傲的地方。虽然我在高一的时候,跟费墨混在了一起,学会了抽烟喝酒,但是我的学习还是一直名列前茅。

    着也是我妈妈骄傲的地方,以至于每年我拿回来奖状或者奖品的时候,她都会高兴地流下眼泪,然后逢人便夸赞我,“我们家小天痕的很争气,这一次又获奖了!”

    我之所以会再高一才和费墨混在了一起,那是因为他救过我。

    在此之前,我是看不上费墨的,虽然我们俩从小就在一个楼上住,而且家里的条件比我家要好一些,可他没我学习好啊!

    我从小学开始一直到现在,不管是在班里,还是在年级,基本上都是排名第一,或者是第二的,而费墨也是第一,只不过是倒数第一。

    因此,费墨从小学毕业之后,就被劝退了,连初中都没有上。他远在外地上班的爸爸妈妈,专程为了他的学业回来和奶奶商量,要把她带到那边去上学。

    可是,不知费墨死活不愿意,他对爸妈说他不愿意离开奶奶,哪怕帮奶奶捡破烂也不愿意去跟他爸妈住。

    刚开始我还很纳闷,直到后来我们俩成了好朋友,我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费墨的妈妈在生他的时候就死了,死于难产,

    现在的妈妈绝说是他爸爸原先的学生,对费墨也还算不错,直到后来在费墨八岁时,后妈又生了一个妹妹,才把自己全身心的母爱转移到了自己孩子的身上。

    从那以后,费墨虽然没有被打被骂,但是他觉得后妈看他的眼神就不像原先那么温情,甚至对他不理不睬,连饭都不给他吃。

    费墨直到这个家不再属于自己了,再留下来一点意思也没有,于是他就在一年暑假来N市看望奶奶,就再也没有回去。

    费墨的爷爷在他爸爸还没有出世,就已经过世了,费墨的奶奶一个人很艰难的养大了儿子,并以捡破烂为生供儿子上了大学,留了校,娶了媳妇。

    因此,费墨说要替爸爸给奶奶尽孝心,他爸爸是一点脾气也没有,只好任由他留在了N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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