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楼上的书房里,老鬼没有像平时那样去洗个澡换件衣服,而是点上了一根檀香,静静地靠在书桌后的大班椅上。
在那张宽大的书桌上摆放着一本佛家的《金刚经》,已经摊开,但老鬼并没有看,而是脑子里面思索着刚才在车里面,看到在街道上行色匆匆的那个人。的
“小六子跑来N市干什么?难道说他是被东邪派来找宋倩的?”老鬼嘴上叼着雪茄,脑子快速地转动着。
“不!绝对不可能!”他想着,又摇了摇头,在心里对这个想法做了否定。
那件东西在宋倩手里,自己也是今天下午刚刚才知道的,而且消息的来源绝对机密,东邪怎么可能这么灵通?这么快就派人从西凉赶来?绝对不可能!一定是巧合,一定是!
老鬼想了半天,想的脑仁疼也没想出来个什么名堂。
于是,他不再想了,用手抚摸着自己没有一根头发的硕大脑袋,心里不停地这样安慰着自己。
他从大班椅子站起身来,走到房间角落的酒柜,打开柜子门,从里面拿出一瓶“拉菲”,给自己倒了一杯,一边摇晃着就被子里面的拉菲,一边很习惯地走到架着天文望远镜的窗口。
他放下酒杯,开始全神贯注地从天文望远镜里面欣赏着满是星星的天空。
这是老鬼的一个习惯,每当他遇事不决,或者是想不明白事情的时候,他都会给自己倒上一杯酒,然后让自己沐浴在外太空,逃离人世间的烦恼。
老鬼,从外表来看,是一个长相粗鲁的人,而且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这么看,甚至连他的老婆杨丽娟也这么认为。
而那只是老鬼给别人看到的外面,确切的来说,是他表演给别人看到的外表。
其实,在他的心里,他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人,他喜欢看书,书房里面的所有书他都仔细地研读过,而且不止一遍。
他尤其是酷爱佛经,喜欢琢磨佛经里面别人认为晦涩的文字。
他很爱干净,经常会放满满一浴盆热水,把自己泡在里面。
他还喜欢旅行,经常没事了,开上自己的爱车,钻进大山里欣赏大山里秀丽的景色,又或者独自驾车到大漠中,体验一把“长河落日圆”般的孤寂。
他更喜欢天文,喜欢用天文望远镜观赏着天上每一刻发光的星星,看着闵王星,又或者土星的光环。
他喜欢莫扎特,喜欢肖邦,也喜欢李斯特又或者是约翰施特劳斯,他会在夜深无人的时候,偷偷在书房里播放着《蓝色多瑙河》,又或者莫扎特的《唐璜》,或者《魔笛》。
但,生活,是生活逼迫着她成为了一个商人,一个充满着铜臭气的商人,一个残忍的人!
“唉!”老鬼突然长叹了一口气,接着,像是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嘴角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然后转身拿起放在身旁酒杯,一口喝掉了酒杯里的拉菲。
喝完了拉菲,老鬼开始脱掉衣服,钻进了书房里面的浴室,放了满满一浴盆热水,然后将自己肥胖的身体泡了进去。
楼下的黑暗中,飞龙河娜娜意境缠绵完了。
飞龙好像是非常满意地长出了一口气,他感觉有些累,当她从潮湿的草地里爬起来的时候,身体有点支撑不住的样子,还打了个趔趄。
“嘻嘻,飞龙哥,你怎么了?怎么好像喝醉了一样!”娜娜一边飞快地穿上已经被飞龙撕扯的有些开线的旗袍,一边整理者沾满杂草的长发,调笑地对飞龙说道。
“呃”飞龙听到娜娜的话,有些不好意思,他感觉到自己的脸很红,而且有些发烫。
是的,他是感觉有一种喝醉了的感觉,他已经醉倒在了娜娜的体香中,醉倒在娜娜柔美的身躯中,
这么多年,他也曾经和无数的女人征伐过,但好像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让她陶醉,让他魂不守舍,让他感觉到既乏累,又亢奋。
“真是个妖孽!”飞龙在心里暗自笑骂道。
“走吧!如果回去太晚了,姨妈会骂我的。”娜娜整理完自己,又帮飞龙系好了皮带,温柔地贴在飞龙的怀抱里说道。
飞龙,默默地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顺从地松开了娜娜,随后牵着娜娜的右手,陪着娜娜返回了别墅的前院。
老鬼家的别墅,是这一片别墅区里面最大的一幢别墅,三层仿欧式的建筑,大概有二十多个房间。
院子也不算小,有一个花园种着各种来自世界各地的花花草草。
在前院的右侧,有一排车库,里面摆放着老鬼喜爱的各种豪车。
左侧还有一排平房,那里是飞龙,包括老鬼众多保镖和虾仁部门的住处。
其实,紫竹小调本身就是老鬼名下公司开发的产业,连紫竹小调的名字都是老鬼自己起的,他当然会把最好的地皮,还有最大的地盘留给自己。
夜色越来越深,渐渐起风了。种在紫竹小调里面的竹子,随风摇曳着,发出了“沙沙沙..。。”的声响。
老鬼已经沐浴完毕,他换了一身睡衣,叼起一根雪茄,从房间飘荡的窗帘,他知道到外面起风了,便顺手拿起了放在音响上一盘古筝乐曲,塞进了音响。
不一会,《平湖秋月》那激荡的乐曲,便随着窗外竹子被风吹的“沙沙”作响的声音,在老鬼的书房里飘荡起来。
老鬼望着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皎洁的月亮已经缓缓地挂在了天空,他转身关掉了房间里面的灯。
月色、竹声、古筝交相辉映。此刻的老鬼,感到了十分的惬意,他就是喜欢这种调调。
“要是在把那件东西很顺利地拿在手里,那就更完美了!”老鬼叼着雪茄,站在窗口,不由得感叹道。
此时此刻,我和费墨坐在天台上的一个凉席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我们好像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我们已经把那三百万的话题转移到了女人身上。
“哎,小天,你真的不想再跟李岚在一起了吗?其实我觉得她挺好的。”费墨递给我一根烟,帮我把火点燃说道。
“嗯。”我抽了一口烟,轻轻地吐出了一团烟雾,把自己笼罩在烟雾里面,我怎么能不知道李岚的好呢?
当初,我为了追她,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呢!
从十二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李岚,就已经深深地把她放进了自己的心里,只是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只是觉得这个姑娘长得很好看。
虽然后来,我才知道,李岚也在我们学校读书,只是和我们不同班级而已。
但,我也只是远远的观望,有时候会偷偷找个借口跟在她的身后,而从来不敢走到近前。
我不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惭形秽,我虽然长得还算比较帅,但是我家里的条件,简直不敢恭维,更别说在她的周围还围着一大帮子有钱有势的富二代和官二代。
但,我也有我自己的优势,哥学习好啊!从小学六年一直到初中我都是三好学生!家里的奖状和因为学习优秀获得的奖品,都摆放不下了。
这也是我迄今为止,还比较值得骄傲的地方。虽然我在高一的时候,跟费墨混在了一起,学会了抽烟喝酒,但是我的学习还是一直名列前茅。
着也是我妈妈骄傲的地方,以至于每年我拿回来奖状或者奖品的时候,她都会高兴地流下眼泪,然后逢人便夸赞我,“我们家小天痕的很争气,这一次又获奖了!”
我之所以会再高一才和费墨混在了一起,那是因为他救过我。
在此之前,我是看不上费墨的,虽然我们俩从小就在一个楼上住,而且家里的条件比我家要好一些,可他没我学习好啊!
我从小学开始一直到现在,不管是在班里,还是在年级,基本上都是排名第一,或者是第二的,而费墨也是第一,只不过是倒数第一。
因此,费墨从小学毕业之后,就被劝退了,连初中都没有上。他远在外地上班的爸爸妈妈,专程为了他的学业回来和奶奶商量,要把她带到那边去上学。
可是,不知费墨死活不愿意,他对爸妈说他不愿意离开奶奶,哪怕帮奶奶捡破烂也不愿意去跟他爸妈住。
刚开始我还很纳闷,直到后来我们俩成了好朋友,我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费墨的妈妈在生他的时候就死了,死于难产,
现在的妈妈绝说是他爸爸原先的学生,对费墨也还算不错,直到后来在费墨八岁时,后妈又生了一个妹妹,才把自己全身心的母爱转移到了自己孩子的身上。
从那以后,费墨虽然没有被打被骂,但是他觉得后妈看他的眼神就不像原先那么温情,甚至对他不理不睬,连饭都不给他吃。
费墨直到这个家不再属于自己了,再留下来一点意思也没有,于是他就在一年暑假来N市看望奶奶,就再也没有回去。
费墨的爷爷在他爸爸还没有出世,就已经过世了,费墨的奶奶一个人很艰难的养大了儿子,并以捡破烂为生供儿子上了大学,留了校,娶了媳妇。
因此,费墨说要替爸爸给奶奶尽孝心,他爸爸是一点脾气也没有,只好任由他留在了N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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