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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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要是能重来。”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要是能重来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才会有人热情买帐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

    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

    “……”

    “孤狼,孤狼……”

    “啊啊啊,孤狼……”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才会有人热情买帐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

    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多奸诈

    看完结局才是笑话

    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世俗到天亮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

    瑾玥朱唇轻启,一句句美妙的歌词从她口中传出:“

    萧瑾玥一只手拿着架起麦克风的杠子,一只拿着麦克风头,遮掩着,让人看不到嘴边。

    鼓声响起,琴声响起,吉他的音节弹响。

    萧瑾玥冲着身后早已站好在应在岗位上的三人点了点头。

    萧瑾玥看到‘火候’到了,这才继续道:“在这里,我要对刚刚主持的那位大叔说清楚一个事实,在我们孤狼与海王乐队打赌比赛时,完全没有说明是什么时间,所以根本不存在那位主持大叔所说的抱歉,不过还是让大家久等了,所以接下来这首歌当给大家的抱歉礼物吧。”

    ……

    “……”

    “……”

    “啊,薄雾不能来啊,不过这个人的声音也好好听啊。”

    “那么好听的声音只是个后备,还让不让人活了…”

    “她是女生吗?”

    “这个人的声音,好好听啊。”

    “呼呼~”萧瑾玥试了试麦克风,只是淡淡的吹气发出的声音都让人着迷,在平时,萧瑾玥其实有意的去隐藏了她原本的声音,而现在的,是她原原本本的音色,如出黄鹂班清脆,如流水般空灵,“HI,大家好,我知道你们在疑惑什么,在想些什么。因为一些私人的原因,薄雾无法出席,所以由我这个后备的队友顶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与谅解。”说完,停顿了下来,看着舞台下观众的在她意料之中的反应。

    三人把萧瑾玥护在中间,从人群空出的道路来到一旁的楼梯,一步一步走上舞台中央。

    楚辞没有回答,只是笑着。

    人群一边给他们让出位置,一边激动着,疑惑着。

    “……”

    “……”

    “这个人是谁啊,薄雾呢……”

    “……”

    “队长怎么没有来。”

    “……”

    “孤狼,加油啊!”

    “楚大人~薄雾大人怎么没有来……”

    “楚辞,我要嫁给你……”

    “要加油啊~”

    楚辞温润的笑着,对着旁边围着他的人群道:“各位,很不好意思,希望你们能让让,让我们上去表演,给大家一个特别的演唱,谢谢大家了。”

    舞台上的主持人也反应过来,连忙笑着道:“既然孤狼乐队在时间规定内到达了,下面就有请他们为我们演奏,有请孤狼。”

    人群里孤狼乐队的迷们尖叫着,激动着。

    “……”

    “……”

    “好酷啊你们——”

    “季风,你好可爱啊~”

    “薄雾大人呢?——”

    “啊啊啊——孤狼——”

    楚辞——吉他手,与三人样板一样、长度与季风一样的黑色衣服,黑色的休闲裤,黑色的军靴,手臂上露出一个骷髅的纹身,戴着黑色金丝框的眼镜,手里拿着吉他。对着站在周围的观众温柔的浅笑。

    季风——电子琴手,还是一样的衣服,和李影希的是同一个色,却是长度长了的,下面穿了一条到膝盖的短裤子,里面还有一条黑色的足球袜,一对黑色的休闲鞋。戴着一条黑色骷髅头的项链,脖子上还装饰着一个耳机,一个左耳右耳都戴着金色的的耳钉,对着周围尖叫的人群做了个摇滚的手势。

    李影希——鼓手,一身和萧瑾玥一模一样样板,但却不同色的衣服——白色的,下面也是一条黑色修身裤,一样的左耳带了个耳钉,手上带着朋克手链,左手手里拿着一对鼓棒,脸上正挂着一抹坏坏的笑,右手对着人群作飞吻的动作,虽然是个女生,但让人看起来还是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萧瑾玥身后还跟着三个人,三个是人群里部分观众所熟知的人。

    这个他,便是她——萧瑾玥。

    他不是很高,但身子很纤细,让他看起来有170的样子,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帽檐压的很低,还戴着一副墨镜,让人看不清他的样子。穿着一件黑色宽大却直到肚脐眼的衣服,上面是映着“Iamkg!”几个英文字母,外面披着一件黑色长外套。下面穿着一条紧身高腰的黑色皮裤,脚上穿着一双高跟皮靴,左耳戴着一颗黑色耳钻,手里戴着朋克手套,身上再无其他装饰、宛然像一只把高贵浸入骨髓、只用冷艳外表示人的孤狼。

    只能说那是一种听到后,能让你耳朵怀孕的音色。

    该怎样形容这种声音了?该怎样去笑容才不会失去它原有的本色呢。

    一个长发及腰的人站在舞台下面的人群中,举着个手,用着分不清男女的磁性迷人的声音大声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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