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丰大学时代,吉他弹的很好,最拿手的BEYOND的真的爱你,我虽然不是个好的吉他手,但是我唱的还可以。我们俩人当时也是个不错的组合,大家叫我们田螺(田罗,小丰全名叫丰田)。
吃饱喝得,我们想弄点娱乐节目,小丰又消失了,留下我自己想怎么充实自己的逃亡生活。
小丰并没有出去太久,他带回来了巨像树的主干,这种树非常的粗壮,他削去了大部分的树干,做成一个扁扁的大葫芦状的东西,然后只见他将中间掏空,直留想一个底和四周的外壁。
他又用剩下的树干做了一个壳子,刚好可以盖上那挖空的大扁葫芦,不大会他又弄了个长扁型木条。最后将这些剃毛,使得他们变得很光滑,要说他那把剑果然厉害,剃过的木头光滑的好像是打磨过了。
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将这些东西都连接到了一起,或许他血族能量有这个功能吧,我很好奇的想到。
忙完这些,他将那剑尾兽的尾巴拿了过来。这尾巴是剑尾兽的攻击武器,里面的筋根根都硬的如同铁丝但是又不乏弹性。小丰抽出了剑尾兽的筋,一共是7根,他挑选了5根比较好的筋连在他做好的东西两端,渐渐的尽然做的很像把吉他。
当他一切完工的时候,吉他雏形已经可以看出来了,唯一不足的是没有上色,只是树木本身的白色。
他试着拨弄琴弦,噔!铛!,声音显得很是奇怪,他紧了紧琴弦,又试了试,最后终于将各个弦音都调到了应在的音调上。
接着他又继续调试各个品位,又打磨起琴枕,全部都完事了以后,他弹起了一首我们家乡的歌“你的承诺”,琴声在寂静的夜里划出一种美妙的音符,小丰也陶醉于自己的琴声中。但是他的姿势有些奇怪,拨弄琴弦的左手还握着那把无敌宝剑。
慢慢的我跟着唱起:“OHBABY你答应我的我都记得,但是你却忘了你的承诺。”
有了吉他,我们这一路来时而唱歌,时而听小丰弹琴,时间过的也使飞快。
当我们行到第十四天的时候,终于,前方出现了我们梦寐的草原,一望无际,时而能看到几个放牧人的帐篷,这时我们已经换了好几次马匹了,由于长途劳顿,那些马根本不可能坚持的下来,幸好沿途有村庄可以买新马。
这时我早已换了身男装,粘上了一撇小胡子,脸上故意弄黑了些,加上我本来就有一股英气,显得也是格外俊俏。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一路有很多人看到我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过来招惹我,虽然都被我一一修理了一顿,但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还是决定画画妆,在加上我本来就是男人,所以更喜欢以男人面目见人,何况对照镜子看来,化妆以后还真有那么些小帅气。
我们又向前走了小半天,终于见到一个大城赫然三个大字长青城,从这开始就不在是龙虎帝国的地界,进入大草原联合部落,我们刚要进城去,忽然守城卫兵说要例行检查。
这下可犯难了,小丰藏在袖子里的宝剑可怎么办,我不由得看向小丰,但是小丰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父亲微微一笑,用眼神暗示我们不要惊慌,迎向卫兵。
“小哥,辛苦了,我们一家来此看望朋友,都是本分人,还望行个方便。”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元塞进那卫兵手里。
卫兵一见有油水,立马高兴了:“我一看你们就是老实人,还这么懂行,好了你们过去吧。”
我长出一口气,心里暗骂哪个世界都有这种狗人。
进得城来,才发现这里面果然很热闹,草原人的服装都比较随意,虽然说有些不修边幅,但是却多了一分粗狂的味道。
这里由于临近龙虎帝国,所以一直都是两国贸易交往的重地,这里可以看到草原上特有的马牛和癍点羊,还有龙虎帝国产的各种衣物以及各种果实。
我们的目标是去大草原联合部落的首都可汗城,那里是位于雪山脚下,长年都是雪花飘逸。
父亲听说那里之所以被定位首都是因为当年草原人的第一个国王是从那里出来的,后来他统一了草原,但是他依旧热爱他的故乡,所以就将那里定位首都。
虽说长年飘雪,但是那里却并不是真的冷,只是由于位于雪山脚下才常常下雪,所以那里可以说是可以穿着薄薄的外套感受飘雪的地方,再不下雪的时候,由于温度在零上雪会溶化,所以在那里排水渠和蓄水池非常多,也是一个特色,至于为什么温度高的地方竟然有雪山,传说是在那山顶上藏着一件宝物引起的,至于真时情况是怎么样的就不得而知了。
我们一行人,决定在长青城休息一段,找了一家店安顿好,吃过晚饭,我和小丰想出去逛逛,便和父母说了声。
我们来到一条专门卖古玩玉器的街道,整个一条街都是摆摊买卖的人,我们从一边逛起。
“老板这个是什么啊?”我指着一个玉制的小小圆球,在圆球的中间有一个眼,里面好像塞进去了什么东西。
“小哥是外地的吧,这个是我们草原名族随身佩戴的小玩意,里面填充了香木籽,会散发出一种驱赶蚊虫的特殊味道。”说着他拿出一个特制的红线扁的网状东西将这个小东西包了起来。
“那给我拿一个吧。”我让老板给我挑了一个只有1厘米左右大小的。
前面一个摊位好像围了好多人,我也好奇的赶过去看看是不是有什么好玩意。
只见摆摊那人前面只放了一件物品,是一块5厘米左右的石头,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好像就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但是接下来只见这石头竟然在渐渐变大,然后又缩了回去。
这摊主道:“这石头是我无意中得到的,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只要有人能出个好价钱我就卖了。”
但是这些人,竟然没有人出价,我试探的问道:“你打算要多少?”那摊主伸出三个手指然后道:“至少三个金元,少一分也不行,没钱就滚蛋,别耽误大爷做生意。”
要知道普通人家一年也就收入1个金元,一个金元等于10个银元等于1000个铜元。他张嘴就要三个金元真是狮子大开口,而且他出口就这么臭的回应我,让我心里极为不爽。
“你说话干净点别说我没提醒你,惹急我让你受不了!”我冷冷的对他说。
本来想转身走了的但是看到那块石头我心里竟然有种奇怪的感觉,我对小丰说:“没钱买不起咱们走吧。”
小丰却拦住我,然后走到摊主身边,在他耳边低语几句,他惊讶的看了看小丰和我,然后把石头递给小丰,有和小丰说了几句,然后收拾好东西独自走了。
小丰将石头踹进怀里,然后向我使了个眼神,我便先往客栈走去。不大会小丰赶上我,将石头递给我,然后得意的笑起来。
“小丰你什么办法让人家白白便宜了你啊?”我问道。
“哈哈其实很简单的,我告诉他我那位朋友看上你这石头了,你要是不给他就杀光你全家,你家是不是在玲珑胡同里,我没说错吧,我这么和他说话的时候左手里的宝剑便蹭了蹭他的臀部。他就很害怕的看了看你,然后就答应了。”小丰得意的说。
“那你怎么知道他住玲珑胡同的啊?”我继续问。
“那还不简单,他铺地的布上明明白白写着玲珑胡同古玩收购。”小丰很无耻的回答。
“哦,真没想到他一吓唬就给吓唬住了,难道现在恶人这么容易就能当了,不过小丰你也太黑了。”我拍了怕小丰的肩膀。
就在我还想说话的时候,后面突然出现一伙人,为首的人赫然就是刚才摆摊的那人,只见他一指我们,然后大声对旁边人说:“就是他们威胁我,抢我宝物,快抓住他们!”
“看来我们有麻烦了,怎么办!”小丰问我。
“这里人太多,咱们往树林里引吧,要是到时他们还追就只能怪他们倒霉了。”我答道。
当我们进入森林里的时候,那几个人还是追了过来,我不知道是说他们不幸还是要说他们倒霉,我们又往森林里面走了走,然后转身停住,小丰也亮出宝剑。
以我现在的功力估计可能在这一届也就遇见所谓的武圣才能算是对手,其他的人几乎连个菜都算不上,我不知道按照修真我应该进行到了哪个阶段,因为念力修炼不存在飞升成仙这一说,虽然我现在的技巧招式方面还是用很普通的,因为塞亚给我的书里没有记载念力的攻击招式,我只能任就学过的武术招式和自己领悟的招式来运用。但是在绝对的能量面前就是使用最普通的招式都能化腐朽为神奇。
这几人赶来,大概有10多人,那摊主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哈哈一笑,对我们说:“两个臭小子,想要打劫我,哈哈,这下好了被我抓住了吧。”
“动手!”我看了眼小丰,对他说道。
小丰一个前冲,长剑一点其中一个人,那人手忙脚乱的竟然将自己的胸口对着小丰的剑尖,小丰一个翻碗,剑背一敲此人胸口,这人吭都没吭就倒下了。剩下的人见小丰一招就撂倒一个,不由得有些心虚,小丰可不管他们,一个跳步,又来到三人身旁凌空一划,一道剑气成弧形击出,打中这几人时力道恰好把他们震晕有没伤其性命。其他人看到此再也不敢冲过来,撒腿就往回跑。小丰也没有继续追赶。
这些人本来看我和小丰文文弱弱不像练家子,这回可是吃困头了。
我对小丰说:“行啊,最近功夫厉害了!”
“这些天我一直加紧练习那些在我脑袋里的功夫,还真别说提高的真是飞快。还有我知道当我练成这套功夫的时候就可以把这把剑拿下来了,估计就是这几天的事,因为这把剑以前的主人把他的功力全封印到了这把剑里,等我完全吸收就好了。就好像醍醐灌顶,反正我知道等我完全吸收了我会很厉害,几乎直接就达到渡劫期,估计我是第一个达到渡劫期的血族了,哈哈,我现在身体里就差一点就有元婴了,等元婴一成我就会提高3倍的吸收速度,随着我的修炼,还有些记忆也一起被我吸收,我现在知道这把剑的主人以前是一个仙人,这把剑叫圣剑!”小丰仿佛在炫耀自己即将变得很强大。
“我晕,那就是说这个世界也能修仙么,就是说我们以后行事要低调些,我记得有句老话叫吃不了兜着走,万一咱们遇到这个世界的修真者咱们还真不一定能使对手。”我对小丰说道。
“天哥,咱们是正经人,以除暴安良为己任,咱们怎么会惹到那些修真者呢,别太多心了。”他安慰我道。
我一想也对,今天这事虽然说是我们抢了东西,但是看这摊主平常也不是什么善类,没准这石头也是他抢来的。这么一想心里也豁然开朗。
但是我忽然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
“小丰你看过的玄幻小说里是不是修真的人看到血族都会斩尽杀绝?”我问道。
“啊,好像真是这样,但是那不是玄幻小说里写的么,不能都当真吧。”小丰挠了挠头。
“就因为那是玄幻小说你才很危险,你没发现咱们接触的这些玄幻的事和玄幻小说很像么,没准咱们就是活在玄幻小说里,所以你很危险,自求多福吧”我故意吓唬他。
“你没听说过前一段电视剧乡村激情里的台词么小丰是个好青年,不简单啊不简单,台词都说我不简单,放心我不会那么倒霉的,好歹我是男二号!”小丰哈哈一笑。
“我还男一号呢,现在不也变成女一号了,你还是小心为妙。”我又打击了他一次。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回到了客栈,回到房里,我第一时间把那块奇怪的石头拿了出来,虽然取得石头的手法有些龌龊,但是我的第一感觉是这石头肯定对我有很大的用处。
小丰睡不着了,于是穿好衣服拿起吉他,来到外面,他往南走了会来到一片荒地,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弹起吉他,弹的是首“回家”,这个萨克斯专属音乐,用吉他弹起来也能听出些味道。
小丰动情的弹奏,似乎这一个他不在是YY的热血少年,而是饱经沧桑的成熟男人。
忽然小丰感觉到一丝响动,这时才发现一个18岁左右的女孩在她的左前方,小丰停止了弹奏。看向那女孩,不得不说那是一个美女,或者说是一个LOLI,非常的可爱,纯洁,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身材也很较小。
那女孩见小丰不弹了,好像没有听够,有些恋恋不舍。
“对不起我打扰你弹琴了,但是真的很好听。”女孩说道。
“啊LOLI,啊不,是小姐,没关系,能有您这样的美丽女孩欣赏我的音乐是我的幸运。这么巧咱们能遇见真是缘分啊!”小丰自认为很有水平的回答了她。
天知道大半夜的这俩人不睡觉跑出来干什么。说不好真是缘分。
“能为我在弹一首么,我很喜欢听。”女孩小声的说,脸颊上已经有了红晕。
小丰又弹了首痴心绝对并自弹自唱,女孩安静的倾听,一首歌完了,女孩还沉寂在歌曲的意境里面。
许久,女孩说:“你可以教我弹么,我很想学。”女孩渴求的看着小丰。
小丰下意识的点头,说:“好。”
不得不说小丰是个傻孩子,他是个理想主义者,教了女孩许久,竟然没有问女孩的名字,没有问女孩怎么一个人孤身来到这片荒地。
当小丰欢快的回到屋子的时候,他又睡不着了,因为他还回味着女孩身上的味道。
第二天起来,他便去砍树,抓剑尾兽,准备在做一把吉他送给女孩。
我早上一起来就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因为我知道了那块石头竟然是宇宙之心,有了他我只需要将钛氯陨石做成我需要的身体形状,然后将这个宇宙之心放进去。就会变成一具真正的身体,当然,这具身体还需要在银河里洗涤才能真正的称为身体。
这一切都要多亏小红,小红的记忆总能在恰当的时候给与我启发。小红告诉我,等我有了新身体我现在这个身体她要了。我当然满口答应,这样的话就更好了,小红就可以继续冒充我,我的父亲母亲也不会因为女儿消失而伤心了。
小红和我说,等我的能力达到可以在宇宙飞行,我就可以去银河,银河不是真正的河,而是宇宙中的一段生命能量波动地带,里面的生命能量成波浪形波动,只有把练好的身体放入银河才能获得生命印记才能变成真正的血肉之躯接受灵魂的进入。
至于银河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小红就不知道了,毕竟她能一下子记起这么多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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