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岁月当中,无论是第一世的地球,还是第二世的异界,他听过比这更加恶毒更加富有攻击性的话,这点小小的嘲讽连扑面而过的清风都算不上。
当然,遗憾多少还是有的,在这之前,张皓轩虽然不看好这次见面,却多少还是希望对方至少能给个表现的机会,只要能和百代签约,即使是最苛刻的新人合约,只要能发行歌曲,都可以节省了不少时间和经历,却没想到那家伙居然如此不客气。
这多少有些奇怪,对方并不了解自己,以前也不认识,为何周五晚上还只是敷衍,过了两天一见面,什么话都不说的直接嘲讽,难道说……
“是的,英叔说我基本功还不行,让我回去再练习……我知道,我没有丧气,我会继续努力的……谢谢你,力叔,再见。”到这里通话就差不多结束了。
回家之后,下午时分,张英才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对这件事他还是比较上心。不过张皓轩没有说实话,以“汪卓英认为自己基本功不行从而拒绝”这个借口,将他敷衍住了。
他和他终究只是本家而非亲戚关系,汪卓英只要宣称对他进行了一些测试而不合格,所以才拒绝了他,他在他面前就无话可说。
想想看,张英才是相信自己的朋友多一点,还是相信一个只见过几面,几乎没有交集,完全是看在曾经青梅竹马的面子上才帮忙的年轻人多一点?汪卓英大概也是看穿了这点,才会毫无顾忌的露出那副嘴脸。
不过,在和张英才的电话交谈中,张皓轩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卓英这个人呢,有时候就是喜欢认死理,我曾说过他好几次,可他从来不改,还为这个吵过,难为你了。”张英才听了他那个借口后,叹着气这么说道。
所以有没有可能,汪卓英表面上和张英才保持着交好的态度,暗地里却因为那些冲突非常不爽,于是被看穿的张皓轩很不幸的成了发泄对象?
这无法确定,手中的情报不足做出判断,但他也不是很在意,反正从一开始就没怎么指望这次面试,现在也不过是回到原定计划上面来。
在通过姨妈张秀宜认识张英才之前,张皓轩就已经制定了一些计划并开始实施,而之后也一直没有放弃,现在那条路走不通,自然就转到这条上面了。
他不打算再和张英才联系,之前说了,彼此连亲戚都算不上,麻烦得太多,这点关系很容易消磨感觉,而张英才以后还有用处,如果他真的要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的话。
至于汪卓英,要教训他很容易,不用急于一时,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且百代在香港也不怎么样,如果记忆没错的话,两三年后两大台柱陈佰强和罗文,就先后去了别家唱片公司,**十年代香港歌坛的黄金时期,也没有他们的一席之位。
“是的,姨妈,不过不用担心我,我还会继续努力的,谢谢你帮我介绍力叔。”到了傍晚,姨妈又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张皓轩还是那番说辞。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和你妈一样要强,但是要强归要强,却不要太倔了。”电话那头传来中年妇女特有的唠叨声。
“我知道,姨妈,有需要的话,我肯定会来麻烦你的。”知道她的意思的张皓轩当即回答道,语气里没有半点不耐,虽然和他现在这个一边接听着电话,一边翻看着面前的书的模样完全配不起来。
“那好,那我就……对了,阿轩,那天拍广告的时候……”姨妈本来想结束通话了,但不知道又想到什么的问出声来,可说到中途却又停住了。
“怎么了?”觉察到这点的张皓轩当即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姨妈在那边笑了两声,似乎发现了什么小秘密似的,“你应该看到了广告牌了吧?拍得很不错哦。”
“是啊,还不错。”张皓轩附和了两句,随即挂了上电话。
从港岛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广告牌了,俊男美女吸引很眼球,他和关家慧的确很般配。再加上依依服饰主打青少年市场,特意针对性的设计了一番,虽然在张皓轩眼中还有些土气,却也算摸到了时尚的一角。
同样,因为广告牌的投放,他也多多少少感受到了那么一丝信仰之力。不过很微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连小珍提供的那点信仰之力都不如。
这不奇怪,人们只是看到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的姓名,能有这么一点收入已经不错了。不过这也证明了一件事,做公众人物的确能收集到更多的信仰之力,所以他必须要加快自己的计划了,就选择今晚吧。
等时间更晚一点之后,差不多也是上周周五出门参加百代派对的那个时候,张皓轩离开了老旧的公寓楼,顺着街道往加连威老道的方向走去。
“你今天迟到了,阿轩。”当他来到一家叫做异度的酒吧的后巷,等在哪里的一个20岁的青年,当即举手笑着招呼道。
“只是1分钟而已。”张皓轩耸了耸肩,然后和对方对击了一掌。
“那也是迟到,”青年哈哈笑了起来,表示关心的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怎么样,百代唱片看上你了吗?”
“怎么可能,”张皓轩叹了口气,仿佛真的在叹息,“那家伙根本是在敷衍了事,去了什么都没做就告诉我,他们没兴趣。”
“有没有搞错,他还是你叔叔的朋友呢。”青年当即叫道。
“那又怎么样?”张皓轩摊开手,“我说了,那只是一个本家的叔叔,能把我介绍过去已经很不错。”
“那现在要怎么办?”青年皱着眉头。
“当然是继续我们的计划啊,你以为我昨天和前天继续到酒吧来帮忙是为了什么?”张皓轩笑了起来。
“心态这么好?”青年看了他片刻后点了点头,“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法相信呢,阿轩,磕了一下就跟以前成两个人了。”
他说着就伸手去摸张皓轩的后脑勺,但被对方一把打开:“你摸上瘾了啊,你自己又不是没有后脑勺。”
“但我后脑勺没有疤嘛。”青年嬉皮笑脸的说道。
“我现在也没有了。”张皓轩做出瞪人的模样。
他的后脑勺原本有一个伤疤,就是那个地方造成了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的死亡,从十几阶的台阶上摔下,最后重重磕在台阶的边缘上。
不过,在用仅存的本源之力淬炼过身体之后,那个疤痕已经消失了,
“说实话,我真的有想过从楼梯滚下来试试了。”对方打趣的说道,然后觉得自己似乎有些过头,又不好意思的解释了起来:“我看了许多报道,你这样的例子还真不少,在濒死之后幸存下来,突然就会了以前没有的能力。”
他说着叹了口气:“要是我也能像你一样,变得学任何东西都很快的话,我就像家明那样去考大学,去上金融系,然后挤进那些大公司,总要让那些家伙知道,我陈志刚也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放心,阿刚,只要还有这份心气在,我们都会出人头地的。”张皓轩在他身上捶了一拳,然后又露出认真的表情:“你该不会真的想要尝试从楼上滚下来吧。”
“别傻了,你这份能力是九死一生换来的,我是没那个命啦。”陈志刚摇了摇头,“进去了,进去了,再拖下去,那几个烂人又要唧唧歪歪。”
张皓轩点点头,跟着他一起从后门进了酒吧。
任何人都有朋友,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不例外,哪怕生活中非常谨小慎微。
这倒是和张皓轩的第一世有些相似,所以他也曾以抱着钻研的心态想过,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自己才会在穿越过来后第一时间占据了这个身体,哪怕千年岁月让他已经和第一世完全不同。
这个叫陈志刚的年轻人,就是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最好的朋友之一,而且也是混血儿。
不过不同的是,他家最早住在澳门,他只有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脸部线条因此更为柔和,不仔细看的话是看不出来的。
即使如此,陈志刚在学校里依然被很多人排斥和欺负,于是就和同命相怜的某个人成了好朋友。
虽然香港现在还是英国的殖民地,许多政府高层都还是英国人,华人资本也才刚开始主动出击,很多人都还跪舔洋人,但对于混血儿却非常的歧视和排挤,尤其是没钱的混血儿。
这也是张皓轩前路上的障碍之一,他的混血程度比陈志刚要明显得多,想要在现在得香港娱乐圈出头,非常的不容易。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只是不容易罢了,并非完全不可能,就拿音乐圈来说,外形充其量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而且有弊也必然有利,如果张皓轩的计划顺利,到了后面,这副混血模样反而会成为助力。
当然,现在说这些都太早了,尽管他考虑了很多,走一步想三步,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进入那个圈子。百代是指望不了,还是将精力都放到眼前的计划中来吧。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