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样?我还是出去找个律师好了。”蓝康在屋里转了一阵,换了身衣服,拿起钱包,便往外跑。
“没事的,等余苗和警察说清楚,最多关两天,等警察调查清楚情况,再罚点款啥的,就没事了。”蓝为看着一脸紧张的金玉,还有不知所措的蓝海蓝蓉,安慰道。
“真的?”金玉问:她的确不太喜欢余苗这个媳妇,可再不喜欢,也不想她被拘留呀。更何况,这段时间,不知为什么,余苗表现得挺好的,她就更不想余苗出事了。
蓝海与蓝蓉也一脸‘求真相’的看着蓝为,“当然是真的,真没什么大事。”蓝为道:“不过以后,千万不要去买来路不明的东西了,哪怕它再便宜,也不要买,知道不?”
金老太太也是个爱买便宜货的人,蓝为当然要对她说清楚了,正好利用这件事,给老妈一点教训。
“那当然,我买的东西,都是价廉物美而且来路清楚的,你放心。”金玉头一点一点的,她可不是余苗那种贪小便宜还拎不清的!
“都玩去吧。”蓝为挥了挥手,让小孩子们去玩游戏好了,都呆在这里也不起作用不是?
“我去买菜,顺便打听一下情况。”蓝为对金玉和黎雨说。
“好的,赶快去打听一下。菜就不用买了,冰箱里还有呢,今天吃完全够了。”金玉本想通知余苗的父母,可又一想,还是等打听清楚具体情况再说吧,不然,也只是多两人着急而已。
再说余苗的那个老娘,就是个拎不清的。万一给她说了,她一发神经,跑去警察局里闹,有理也变成没理了,更何况余苗本身就有点理亏。
深想之后,金玉便决定暂时不告诉余苗的父母,等蓝为打听了情况回来再说。反正不管是哪种情况,总要想办法解决的。
蓝为出了家门,径直去了警察局。怎奈此时的余苗正接受警察的问话呢,不能打听情况,也不能与外界有联系,只能等消息。
无奈之下,蓝为去街上转了一圈,才往回转。进了楼梯无人又没有摄像头的角落,拿出了一包准备好的蔬菜、水果、肉等,提溜着回了家。
下午,蓝康也回来了,他请了个律师,帮着办事呢。因为有了律师的帮忙,蓝康也知道这事急不得,还得照着程序一步一步的来。
咨询了律师之后,蓝康松了一口气:这律师说的,和蓝为说的差不多。对于不知情的情况下买的贼赃,只要调查清楚后,罚点款一般就没事了。哎,媳妇也真是的,贪图这点小便宜做啥?看吧,这下贪出事情来了吧?
事以直此,也唯有在家中等消息了。
两天过后,余苗终于回家了。虽说最后调查她与盗窃无关,并且是真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可被关了几天,也够余苗受的了。她从小到大,还没进过警察局呢。这次却因为贪图小便宜,‘免费’的在里面住了几天,心里好受才怪。
更何况,这次的事件,也是在家人的面前,特别是儿女的面前,被警察给带走的,说出去真是没有面子。得,都到了这个时候了,余苗还想着面子的问题。
回了家,自然少不了蓝康的关心:担心她这几天在里面过得不好;也少不了金玉的埋怨和教育: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什么便宜不该贪?以后可千万不能再干这种蠢事了!
黎雨这次好心的没有幸灾乐祸:咳,她主要是考虑到黎冲以后还要在这个家里呆上一段不短的时间,当然不能和一家之妇的余苗关系搞得太僵。
这段时间,黎雨和余苗虽说没有斗嘴,但人的气场是件很奇妙的事,有些人就是天生的不合,天生的互相看不顺眼。所以,不要指望着这气场不合的两人,经过蓝为的心理暗示,就能够亲亲密密,和和乐乐,能忍住不吵架就是千恩万谢了。
所以,黎雨也只是强行忍住了要落井下石的冲动,表情冰冷,力求做到不要表现出幸灾乐祸的样就很不容易了。其实她的心里,早就乐得跟啥似的:看吧,余苗这个蠢货,一直都是一副自作聪明的样,这回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把自己给弄了个灰头土脸了吧?该!
孩子们倒是对几天没见的妈妈,表达了自己的关心。
知道这事没有告之父母的余苗,感激的看了看众人。毕竟,这么丢人的事,她还是不想更多的人知道,更不想被自己的父母知道。要不然,真是丢脸都丢到姥姥家了。
跨了火盆,吃了猪脚面,又用柚子叶泡的水洗了个澡。余苗一口气做完这些,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以后,不会再这么的倒霉了吧?
蓝为看得直叹气,这些事情,如果不是贪图小便宜,哪里可能发生,跟有没有霉气实在是无关。不过,余苗信这些,她也只能不说话,如果做了这些,能让余苗感到心安,也是值的。但愿她以后能吸取这次的经验教训吧,不要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余苗经过这次事件之后,是彻底的怕了。要不是她咬死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的,这次只怕就出不来了,不知要在里面呆多久。看来以后是不能再贪这种便宜,只要是来路不明的,不管多便宜,都不能要。
在n市又呆了两天,蓝为和黎雨回了p市。走之前,蓝为硬塞给金玉两千元钱。本来还想多给点的,可给多了,一来金玉不会收,二来金玉会怀疑蓝为钱的来路。
九月初小语就要上小学了,要准备的事还有很多:要在学校附近租房,还要找合适的店面……所以,必须提前回去准备。
小语要读书的手续都办好了,只等开学去报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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