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万圣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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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卫华,我少年时期的好友之一。舒悫鹉琻(其他两人分别是高鬼和李斯。)关于这个家伙,事实上我可说的并不多,因为到了青春期时期,他就跟着父母去了美国。我对于他的记忆,是这个家伙个子很矮,所以我们给他反着起了个外号叫“大个儿”。别看这家伙虽然个子只有一米六多点,可是打起架来却是有名的手黑。记得初二那一年,我们和另一个街区的孩子们打架,他一个人就用竹刀捅了三个比我们大的孩子。

    夏卫华的竹刀,是他自己发明的。那时候生活中经常有一些竹制品,比如竹躺椅。这个家伙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偷了隔壁院儿王大爷的躺椅,然后把竹片拆散藏在了两个院子之间的夹墙里。平时上课带上一根一尺多长的竹片,用削铅笔的小刀削成匕首的形状。这种竹刀前端非常尖锐,虽然是竹制的,可是非常危险。有一次我们班上的一个同学带我们去了他妈的单位——保定市肉联厂,我们亲眼看到,夏卫华在很短的时间内,把五把半尺多长的竹刀飞速地插进了挂着的猪肉里,每一把都深入死猪肉足有十公分之多!

    当时我们经常受另一个街区的孩子欺负。首先我们人少,其次对方街区的孩子们也比我们平均大两三岁。那个时候的保定市,我们这个年龄的孩子,去其他街区,几乎等同于一次冒险。在我们结束了初二的考试,暑假之前等着成绩单的那几天里,我们去清真寺街玩儿,就被那个街区的几个孩子堵在了胡同里。

    那帮孩子和我们打过几场架,不过都是以我们快速跑掉作为结束。不过这一次我们几个被堵在了一条死胡同里,几个年龄比我们大两三岁的孩子和我们打了起来。虽然李斯从小就喜欢武术,可是跟那些大孩子打起来仍旧被打得很惨。青春期经历过做“坏孩子”的都知道,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占据优势的一方欺负弱势一方,倘若是弱势一方还手,那么情况就会变得很严重。那一天就是,我们四个人被人家打得很惨,尤其是还手最厉害的李斯,三个上高二的孩子围着他殴打。就在我们觉得要完蛋的时候,突然夏卫华嘴里骂着街,从衣服里掏出来竹刀,连续捅了三个人,最后用竹刀顶在一个对方的孩子咽喉上,让那孩子带我们出了胡同,这才和我们一起架着李斯跑回了我们的街区。我记忆中最触目惊心的一幕,就是对方那个最壮的孩子,光着膀子,满脸惊骇地看着自己的肚子上插着一把只剩下刀柄的竹刀,血顺着他的肚子往下流,一直到腿上,连着尿一起流淌到了脚脖子上。

    那次打架之后,我们两边都被带到了派出所,每个人在里面都没少挨揍。回家后自然又被家长揍了一顿。后来知道,对方被捅的三个孩子都没什么大碍,三把竹刀分别扎进了三个人的肚子里,是肠子的位置。人体装肠子的那部分空间好像是油脂最多的地方,因此并没有损伤到器官。不过作为行凶的夏卫华,仍旧被劳-教了两年。至于参与者,我、高鬼、李斯被学校记大过一次。而我本人因为又干了点别的调皮捣蛋的事情,很快就被劝退了。

    当时我十四岁,劝退之后就参加了工作。半年之后,听说夏卫华的父母花钱运动了一下,把夏卫华提前从少管所给弄了出来,然后很快就带着他去了美国。之后我们足有十来年没见过面。当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夏卫华已经在美国做起了生意。之后每隔一两年他都会回国一次,接下来我要讲的故事,就是夏卫华在十几年之后给我讲的。

    夏卫华说,他开始在美国实际上混得并不好。以他叛逆的性格,自然不会乖乖接受父母的安排。在那边的学校里,他凭借着自己在国内练就的打架不要命的本领,很快就成了那个学校的孩子头儿。就连学校里最能打架的黑人孩子都被他给打服了。众所周知,黑人孩子大部分上学也只能混个肄业,之后就混迹于街头了。夏卫华很快也开始在街头混了起来,不过当他们在街头从向未成年人买酒到卖大麻,终于被美国警察抓住之后,他的父母终于对他忍无可忍了。在父母威胁他要把他送到美国的少管所之时,他离家出走了。

    随后几年,他四处游荡。偶尔犯点儿小法,不过还算运气好,没有被抓住过。后来他遇到了一个“贵人”——他就是这么说的,原话。

    这个夏卫华所说的贵人叫孙浩,我看到过照片,胖乎乎的河北人,比夏卫华大几岁,几乎是和夏卫华同时期到的美国。作为一个白白胖胖,戴着眼镜的中国移民,他也经常被欺负。有一次孙浩正受两个黑人欺负的时候,被夏卫华看到了,于是他挺身而出,拔刀相助——这个家伙始终就没再长个儿,一米六多点的身高使他看上去人畜无害。实际上则完全相反。这个家伙从小就爱下黑手,尤其是他的身材容易被对方轻视,他则会借助对方的轻视猛然下毒手。于是那天他在那俩黑人孩子完全没防备的情况下,用大号螺丝刀捅了那两个家伙。

    之后他和孙浩就成了好朋友。孙浩虽然人看上去很蠢,实际上非常善于赚钱。刚刚二十岁就开始向大学里的留学生兜售各类物品,收入相当不菲。如果对方不给钱,夏卫华就负责去收账。这样混了两年之后,他们开始做国内到美国的旅游生意。

    那之后俩人就混得风生水起了。孙浩虽然人胆小,可是非常有经济头脑。他们也不赚美国人的钱,也不赚移民到美国的华人的钱,专门只赚中国游客、或者是刚刚到美国的华人的钱,这些人手里的钱最好赚。如此又过了几年,俩人都有了颇为丰厚的家底。业务范围也从美国各州发展到了加拿大、墨西哥等国。

    今天要讲的故事,就是他们的一次在墨西哥带团旅行的经历。时间,正是十月的最后一天。万圣节的前夜。

    至于这个团是怎么组的,还有为什么会由孙浩和夏卫华两位大股东亲自带队,夏卫华好像不愿意提。我只知道,他们这次带的团,一共是十一个人,连同夏卫华和孙浩,正好十三个。十三这个数字,在国外很不吉利。美国的很多大楼都没有十三层,原本十三楼的楼层,直接就叫十四层了。

    这个团的成员,为首的是一个叫做程旭的中年人。这人看上去很雅,穿着朴素。其余十个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七男三女。除了孙浩找来的一位本地的女孩之外,其他人都是程旭的手下。大家管程旭叫程老师,那本地的女孩儿名字很长,不太好记,她让大家叫她梅琳。琳达不会英语,队伍中也只有夏卫华会说西班牙语,因此他成了唯一可以与琳达交流的人。

    他们这一行先后参观了尤卡坦半岛的玛雅人遗址、杜伦古城和奇琴伊察古城。于十月三十号到达墨西哥城。万圣节前一天中午。一行人从墨西哥城出发,计划在傍晚赶到霍奇米尔科。霍奇米尔科距离墨西哥城只有十八公里,原本就是几十分钟的车程。不过由于中午吃饭,队里好几个人闹开了肚子,一来二去,等到他们出发的时候,就已经临近傍晚了。

    当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并且起了浓雾。对面几米之外就什么也看不清了。祸不单行,当他们的大巴以蜗牛的速度开到半路的时候,车抛锚了。

    梅琳下车辨认了半天,回来说这里是tshuilo湖附近。听到这个名字,夏卫华就吓了一跳!

    因为,夏卫华早就知道,在tshuilo湖上,有一个墨西哥著名的小岛——玩偶岛。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岛上发现了很多被丢弃的玩偶,有的还挂在树上。很多娃娃都是以一种特殊的,被折磨致死的形态呈现。有的开膛破肚,有的被割去了脑袋,有的被吊在树上,就像是执行绞刑一样。这里是著名的闹鬼之地。虽然夏卫华并不迷信,不过在万圣节前夜被抛锚在这个地方,同时还在浓雾的夜里,实在是令人不安。

    整个队伍里,只有夏卫华稍微懂一点汽车的修理常识。因此他让孙浩给他打着手电,对那辆临时租来的,祖母级的大巴车进行修理。同时他也郑重告诉程老师,一定要约束好队员们,待在车里不要随意走动。tshuilo湖到附近的运河之间,地形十分复杂,在大雾中一旦走失,会很麻烦的。

    结果,还没等车修好,就传来了坏消息——队伍中的一对情侣,小林和小张不见了。

    夏卫华忍住满肚子火,询问了一下。原来是小林(女)想要上厕所,大雾之中有些害怕。她的男朋友小张就陪着她下了车。不过时间过去了半小时俩人还没回来,所以程老师只好向夏卫华他们求助。

    “骂了隔壁的!”夏卫华小声对孙浩嘟囔着:“这娘们儿真事儿逼!中午就是她,拉了一下午还没拉够!”

    “你小声点儿!”孙浩轻轻推了夏卫华一下说:“人家这次给咱们的钱也不少,看在钱的份儿上吧。你接着修车,我去找找!”

    “拉倒吧你!就你那眼神儿,让你去再把你给丢了!”夏卫华从孙浩手里抢过强光手电,叫上了梅琳,在出发前对孙浩说:“你看好剩下的吧,我和梅琳去找他们。可别再丢一个!”

    问明了两人下车的方向,夏卫华和梅琳就走进了雾里。

    小林和小张是从公路右侧下车的,往前走大约十米左右就是一片灌木丛。如果一个女孩儿要方便,走到这里就足够远了。不过,当两人走到灌木丛之后,看到的情况,让两人大吃了一惊!

    在灌木丛之后,地面上有一大滩血

    迹!

    那滩血迹看上去像是一个奇怪的符号,而且在符号的各个端,还摆放着一些像是内脏一般的东西。夏卫华拿着手电就要过去,琳达一把就抓住了他的胳膊。

    “不要过去,那是女巫的符咒!”琳达双手颤抖,脸色苍白地用西班牙语对夏卫华说:“这个地方闹鬼!咱们还是回车里吧,如果他们没有回去,就报警。”

    夏卫华无奈地笑了笑,心说你们这墨西哥人怎么也这么迷信?不过我可不能就这么回去,单凭一个闹鬼就不管了,我这旅行社也就别想再干了。于是他用自己不是很流畅的西班牙语说:“没关系,我们是中国人,都是无神论者,你们墨西哥鬼对我们没用。你要是害怕就先回车上等我吧。”

    琳达回头看了看,虽然知道大巴车距离这里只有十几米,但是在浓雾中根本看不见。她犹豫了一下,仿佛权衡了利害关系,最终耸了耸肩,一只手紧紧抓住夏卫华的胳膊,跟着他去查看那些血迹了。

    夏卫华离近了看清楚地面上的东西之后,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地面上的血迹应该是一天以上的,因为都已经干涸了。而且,血迹绘制的六芒星符号边缘,放置的应该是动物内脏。从那些内脏的大小来看,不论是狗的还是羊的,最起码不是人类的。不过,他很快就在这个血符附近的一棵树干上,看到了一个用新鲜血液潦草绘制的箭头。

    下意识地,夏卫华就要顺着那箭头的方向走,结果琳达再次一把揪住了他。使劲儿地冲他摇头:“不要,不要,这个方向是去tshuilo湖的!”

    夏卫华皱了皱眉头,想了想,没再说话,拉起琳达的手就往回走。一直走到了十来米,能够看到大巴车的灯光了,才指着车对琳达说:“你回车里等我,什么也不要对他们说——对了,你说了他们也听不懂。行了,你去吧,我接着找他们!”

    说完,夏卫华不再管琳达了,自己举着手电就往回走。他经过了刚才的灌木丛,找到那颗画着血箭头的树,然后顺着箭头的方向走,很快,在另一棵树上就找到了另一个血箭头。箭头画得很潦草,不过血液是新鲜的,应该刚刚画上没多久。

    就这样,大约在浓雾中行走了十分钟左右,夏卫华听到了水声。紧走几步,他发觉自己来到了一片水域前面。奇怪的是,似乎湖面上雾气要比地面上稀薄,他用手电来回照射了几下,突然发现,就在湖面上,有一条小船,小船上有两个人,远远的,隔着水面,似乎就是小张和小林的身材模样!

    “喂!小林!小张!”

    夏卫华大喊了一声,在浓雾的夜里,这一声显得尤为突兀,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由于夜色的关系,距离又远,隐约中,仿佛船上的两个人听到他的喊声回头看了一眼,接着就朝他招了招手。

    “是小林和小张吗?”夏卫华在心里咒骂了一句,不过仍旧耐着性子大声问道。

    对方仍旧没有回话,依然是朝他招手。

    夏卫华心里踌躇着,他胆子再大,也感觉到了此时的诡异气氛。突然,一只冰冷的手从他身后搭在了他的脖子上!5858xs8.com